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1146HC3189
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存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存储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截止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9日 至 2021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0-83592216)
售价:¥51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代表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标书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 60 元人民币)。
2.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gzswbc.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0-886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 020-8359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020-8359221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