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在促进科学决策、优化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地区存在将信息系统作为“建设成果”而忽略实际效用,出现功能同质化严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老一套的办公模式早已适应不了现代社会发展的步伐,满足不了多元化的用户需求。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各地为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积极谋划推动政务数字化转型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向基层延展,极大地提高了政府部门的运转效率和为民办事实效,增加了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认可度、信任度。
政务信息化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不言而喻,但也有部分地区将信息系统作为“政绩工程”,忽略了实际效用;有的地方信息系统开发存在“各自为政”现象,信息不互通,导致基层工作人员重复劳动,消耗大量精力;有的地方不惜重金盲目建设高大上的系统,重建轻管,与“智治”初衷背道而驰;还有的地方一些系统上线不久后,因少维护、故障多、功能差早早“夭折”。系统一个接一个地装,不仅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反而给基层添了乱,让基层疲于应付,导致政务信息化沦为形式主义的“花架子”“作秀场”。
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提升服务经济社会、服务广大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层减负。因此,加强信息化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整合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政务信息化建设要统一管理,避免重复分散开发、建设;要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注重创新,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互补,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政务信息化建设须有章可循,还要从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及时清理表面上好看但并不实用的政务信息化系统,让形式主义的“盆景”尽快下架;对追求政绩而盲目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影响工作效率、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切实在严格的监督管理下改进工作作风、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工作效率。
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实施精准服务、高效服务,离不开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化建设要改进观念、规范行为、打破瓶颈、面向前沿,推进工作要重实际、讲实用、求实效,切不可搞“花架子”,费钱又“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