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空间变迁的角度来说,人类文明基本上经历了从乡村到城市的漫长发展过程。这种空间变迁的动力,在短时期内,可能由于某种外在力量所致,如地震、战争、瘟疫等。但是,在长时段内,它离不开资本与权力的双向集中。在资本主义工业革命过程中,当资本和权力成为塑造社会关系的主要力量时,城市就逐渐占据了人类生活的中心舞台;并且,一旦资本与权力在时间与空间上出现重叠,城市对社会生活的主导权,就显得尤其强大。在近代史上,巴黎的中心地位是在战争、王权与资本相互塑造的过程中实现的,它既是政治中心、军事指挥中心,也是资产阶级的生产消费场所。
权力与资本的双向集中,塑造了城市独特的社会个性:人们之间建立起复杂的、超越血缘关系的世俗关系网络;这些关系彼此互动,产生了一系列公共问题;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城市的公共空间应运而生,发展了用于社会沟通的公共话语;城市人口往往借助于关系网络、公共话语,以集体行动去寻求解决公共问题。
传统社会关系的互动也会给乡村带来公共问题,如教育、基础设施、医疗、养老等。但是,由于这些互动是静止的、封闭的、狭隘的,因此无论在结构和功能上,这些公共问题都难以上升为现代文明。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社会互动,常常产生排他性的公共问题;它们大多被限定在特定的地理范围和社会关系网络当中。由于共同体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公共问题依靠既定的家族权威,由家族或部落共同承担,福利分配是高度封闭的,“陌生人”被排除在外。
乡村社会小范围的自我救济和供给的方式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一旦人口规模扩大、流动性增强,原始的手段就无法应对复杂的公共问题。而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社会互动只会带来单一的、狭隘的身份认同,难以形成跨族群、跨地域和开放的身份认同。人口规模和密度的增加,使得城市的公共问题表现得尤其复杂多样,建立在“陌生人”关系基础上的社会互动所产生的公共问题也是开放的、跨种群的,分享公共福利的机会是平等的。最重要的是,这种切断了血缘关系的社会互动形成了代表现代文明成果的集体身份认同。
城市的公共空间有的是看得见的实物,如广场、博物馆、酒吧,也有的是看不见的,如非营利组织、公共论坛、沙龙等。无论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这些公共空间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公共性。在公共空间里,人们之间的关系没有等级化的边界,更没有基于等级化而强加的种种限制,角色是相同的,关系是跨族群的,利益是均沾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人们在公共空间的集体表达,还是创造集体身份的重要途径。参与者不分男女、不分肤色、不分贵贱,追求一个共同的、关乎大家的目标。参与者的规模越大,公共目标的范围越广,集体身份越容易确立。由此,公共空间也影响着人们的公共生活行为模式,规范着人们公共活动的行为准则。
公共空间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履行社会功能,取决于运用什么样的公共话语,取决于能否创造公共话语。在传统的乡村社会,公共话语诞生于封闭的、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同时反过来为稳固这种社会关系而服务。城市公共空间的公共话语则与此完全不同。城市的公共生活创造了“自由”“平等”“权利”等现代话语,这些话语服务于城市公共生活。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巴黎诞生了大量的形形色色的公共空间,启蒙知识分子发明与传播了现代公共话语。由此直接地推动了法国大革命,摧毁了没落的旧政权。显然,这些公共话语在巴黎之外的任何一个城市都是无法形成的,更不用说乡村社会了。在这个意义上,公共话语的贡献决定了一个城市的历史地位和文明水准。
城市互动的社会关系更多体现为一种动态的关系,集中地体现在人们的集体行动上。集体行动当然不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更不是为了私人利益,而是为了全体大众的公共利益。公共性的程度有多大,集体行动的意义就有多大。城市人口之所以愿意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甘愿消耗自己的时间与资源,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城市人口在公共生活当中积累了复杂而厚实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信任。即使是那些为了私人目的而建立的组织,它们也能够被当作关系网络在集体行动中发挥作用。至于那些以谋求公共福利为目标的社会组织和非正式组织,它们既是集体行动的平台,同时也为集体行动创造有利条件。厚实的关系网络一方面让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产生强烈的关联性,另一方面,彼此的信任降低了利他主义行动的代价,增强了内部团结,减少了外部干预的压力,抑制了“搭便车”现象。历史上,城市革命的动员离不开阶级关系或非正式的人际关系。
简而言之,代表现代文明的城市,是建立在开放的、跨种群的关系基础之上的,这种社会关系为城市公共空间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开放式的公共空间既是城市的需要,也是社会关系互动的一个产物,公共议题和公共话语借助于这个平台而出现在城市生活中;以“权利”为核心的公共话语是城市人口追求的集体目标,也是他们集体行动的价值基础;凭借着关系网络和社会信任,城市人口在公共空间以集体行动的方式,利用和创造公共话语,追求和捍卫公共利益。这就是城市与众不同的地方。
(本文系苏州大学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政治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