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意见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1-12-15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意见
石政函〔2021〕83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部署要求,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国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等工作部署,重点在管理体制、建设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改革,学习广州经验,对标最优最好,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推进政务服务资源深度整合,促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对接智慧城市建设,高标准打造石家庄“数字政府”,以优质的服务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体制改革,创新政务信息化管理体制、建设模式、运行机制,创新“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全面理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总体架构基本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数字政府”要求,打造统一安全的政务服务云平台、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形成市级统筹、部门协同、规则一致、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建设体系。健全政府信息共享使用管理机制,深入推动政府内部协同运作,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建设上通下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字政府”,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办公协同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

三、推进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筹建设

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统筹性强的系统性工程。要全局统筹、通盘谋划,加强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全市现有政府信息化资源,实行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需求管理,统一项目建设、统一管理监督。

(二)提升效能、服务民生

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以便民服务为切入口,建立并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建设,按“一件事”、"一套标准”原则梳理整合行政审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网一平台通办,精简手续,便利群众。

(三)强化安全,稳步推进

坚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同步推进,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建设,构建多层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健全网络安全监管机制,完善标准规范与政策法规体系,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四)数据融合,共建共用

加快推进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系统之间数据、信息和业务的联通共享,提升政务数据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要任务

(一)成立“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按照先进省市做法,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研究拟订重大规划政策,指导解决改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各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家庄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和部署,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

(二)构建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制

l.优化全市政府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一小组一体系一局一中心”管理架构。一小组指“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一体系指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一局指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一中心指市电子政务中心。一是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进行统筹。二是进一步加大市直部门信息中心改革力度,由市编办配合制定相关改革方案,市直部门保留必要的维护硬件设备、进行数据更新以及提出信息化建设需求等人员,以市电子政务中心为核心组建全市统一的信息技术服务支撑机构。(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底)

2.改革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按照“统一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原则,集中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管理。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数字政府”统筹规划、项目管理、标准规范、绩效考核等工作。结合石家庄市信息化工作实际和建设成果,创新"数字政府”运营模式,改革信息化建设模式,由市电子政务中心具体承接“数字政府”技术框架设计、项目建设运维、数据资源管理维护、系统互联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底)3.编制石家庄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运营、统一基础设施、统一公共平台、统一数据管理、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安全体系的思路,对外整体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助力决策分析,编制"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与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相衔接,逐年明确数字政府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数字政府每年各项改革建设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6月)

4.改革优化项目管理体制。一是引入网络“双盲”评审机制、重塑项目评审流程。使信息化项目评审更加科学合理、客观公正,避免人为因素干预。二是按照“应统尽统”原则,集中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管理。三是完善项目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信息化应用的效能评价体系,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包括需求申报、“双盲”评审、统一建设、统一运维和项目验收的配套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探索构建首席数据官队伍,加强数据资源管理的领导力、决策力和执行力。建立上下贯通的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设立市首席数据官一名,原则上由分管数据管理工作的市领导兼任。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融合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数据执行官两名,市各有关部门设部门首席数据官一名。在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过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加强对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建立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

l.加快推进一体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一是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统筹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完善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满足涉密业务承载需求。改造扩建市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上接省、下联县乡村、横向联通市直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体系。

推进部门专网整合,现有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内外网实施迁移融合。加强网络安全及运维保障。二是打造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全面提升政务云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和应用接入。为各类业务应用提供统一、安全、稳定、高效、按需使用的基础设施资源。(牵头单位:市委保密机要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加快推进一体化业务应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主要包括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支付、公共信用、电子签章(签名)、电子证照、地理信息服务、移动应用开发、等通用系统和组件,为全市开发政务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支撑。(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底)

3.加快推进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强化重点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库建设,深化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医疗健康、交通出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主题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库更新运维机制,深入推进数据资源库在政务服务、经济管理、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强政务数据管理

一是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健全市级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推进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为各部门间数据资源交换共享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应用。依托现有资源完善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统一向社会开放政务数据资源,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前端整合。编制市政务数据开放清单,深入推动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农业、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建设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省政务服务网同一标准规范下,打破原有业务边界,整合分散、独立的平台入口,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优化线下线上服务,融合实体办事大厅,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事项网上可办和全流程网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底)

(六)加快推进市域治理”一网统管”

聚焦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通过打造扎实数据底座,强化全域数据归集,拉通业务协同办公。在市政府大院内选择适当场所建设综合指挥中心,市委院内建设指挥中心展示屏,从整合城管、公安、应急、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信息资源起步,逐步接入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做扩展,建设一网统管、覆盖全城的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初步建成城市运行综合体征和关键运行体征指标图景,为政府精细化管理赋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七)加快推进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

统筹已有办公系统,建设全市集约化协同办公平台,满足党政部门按需配置使用,优化内部协作流程,推动移动政务办公应用,实现全市公务人员在一个平台办公,实现“指尖办公”,提升党政部门办公水平和行政效能。(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底)

(八)建设“掌上石家庄”超级应用

启动“掌上石家庄”超级应用建设,作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城市服务移动端总入口,在智慧城市场景下,整合各部门、各领域现有公共服务入口,集成公共服务内容,建立基础性公共服务平台,汇聚用户使用频率高、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提供APP、小程序等多渠道、广覆盖的移动服务。编制建设方案,全面梳理各单位已通过移动端渠道对外提供服务的事项以及适合在移动端办理的事项。实现试点部门服务事项的接入和运行、移动办公的信息共享和便民服务端的部分事项上线。(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底)

(九)加快推进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要求,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对重要数据资料实现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强化数据流动安全管理,做好个人和法人信息保护。(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推进步骤

以整体性、协同性、系统性方式,推进石家庄市数字政府建设,分为“三步走”实施:第一阶段筑能力,重点强化基础支撑能力;第二阶段创应用,重点打造便民利企移动端“掌上石家庄";第三阶段强场景,推动民生服务、城市治理、产业服务全面开展特色场景建设。

(一)第一阶段:筑能力

一是构建全市数字政府一体化运行体制机制框架。二是提升政务云承载能力。推动全部行政部门的业务系统上云部署,加强统一服务支撑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和服务接口对接的统一规范管理。三是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平台和全程网办功能,构筑政务便民服务“一网通办”格局。四是建设时空信息云平台,拉通城市管理骨干系统,实现系统协同。在已有城市地理信息库基础上,重点拉通公安、政法、应急处突、交通四大系统,启动“一网统管”的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五是启动建设"掌上石家庄”超级应用,从市民服务和OA办公入手,实现试点部门服务事项的接入和运行、移动办公的信息共享和便民服务端的部分事项上线。(2021年10月—2022年12月)

(二)第二阶段:创应用

一是深化政务云建设应用。完善政务云基础设施和政务应用支撑体系,实现政务云服务的按需选用和有效管理。整合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平台,统一受理数据共享需求并提供服务。二是强化“一网通办”。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功能,以完成国家、省要求的政务服务事项上线为基础,依托“一网一窗一端”,整合碎片化、条线化、分散化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功能,建立全流程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解决事项多、办事分散等难题。三是初步实现“一网统管”。通过打造扎实数据底座,强化全域数据归集,拉通业务协同办公,从城管、公安、应急、l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起步,逐步接入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做扩展,为政府精细化管理赋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是完善“掌上石家庄”超级应用。以便民服务为切入口,持续疏解各类民生服务堵点,推动事项接入和运行,不断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持续优化用户使用体验,通过事项梳理、流程再造,根据急用先行、普惠先行的原则,打造为民服务系列一件事。实现"掌上石家庄”超级应用注册数和活跃数的双提升。(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三)第三阶段:强场景

一是建立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平台,统筹建设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作为省在我市的政务大数据中心节点,为我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应用提供基础资源服务。实现政务数据标准统一、全面共享。二是拓展“一网通办”的深度和广度。以扩展政务服务内容为延伸,着力增强市民体验感、幸福感。围绕市民生活、企业经营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汇聚全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第三方的便民服务事项,设置APP、小程序、自助终端等多元一体的服务渠道,打造“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的政务服务品牌。三是强化“一网统管”应用场景。全面优化各领域应用系统,瞄准市民需求与痛点问题,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带动示范效应的治理应用场景。打造数字孪生石家庄,以精细精准的服务体系赋能城市治理。根据市本级财力状况,逐步推进智慧感知端建设。边缘计算作为城市大脑的神经末梢,采集和传输数据信息,将人工智能与市域内传感器结合,实现本地实时处理、预测。四是“掌上石家庄”超级应用作为城市公共服务总入口,实现“一屏两端”“一云多端”全面服务,满足不同年龄、不同阶段、不同场景的多样化需求,建成以市民为主体的一站式“互联网+公共服务”的平台。(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事项,严格督办问责。在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强化制度保障

制定出台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组织架构、规划设计、项目管理、网络安全保障、建设运维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及政策法规。

(三)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改革信息化项目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适度增加我市信息化项目资金额度,由固定额度改为按需导向,根据每年综合考量财力水平和“数字政府”建设实际需求,动态调整我市信息化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建设基础类、平台类、赋能类信息化系统,为上层应用建设提供坚实底座。探索研究有效措施,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数字政府”建设。

(四)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阶段督导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围绕“数字政府”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等进行监测,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

附件:1.石家庄市“数字政府”建设协调推进机制

2.石家庄市机关政务电子化实施方案

3.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意见

4.石家庄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5.石家庄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需求申报实施方案(试行)

6.石家庄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双盲)评审实施方案(试行)

7.石家庄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8.石家庄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运维实施方案(试行)

9.石家庄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方案(试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