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更新时间:2021-12-30

2020年我国历史性地消除绝对贫困,创造了世界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与此同时,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分化态势明显,发展动力极化现象日益突出。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而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不仅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着力点,还有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近年来,以移动支付、网上银行为代表的数字金融蓬勃发展,已成为推动包容性增长的有生力量和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数字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机制

数字金融打破了时空限制,以其包容性为居民尤其是被传统金融体系排斥在外的农村居民和欠发达地区居民提供了新型、便捷的金融供给。由于获取数字支付、数字理财等服务的前提是设立和使用与存款账户相关的数字账户,数字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存款业务的增长。同时,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与普及应用,数字金融通过获得更多的个人财务数据,能够缓解中小微客户贷款因信息不对称而可能引发的信用风险问题,确保中低收入群体的贷款可获得性,进而促进区域贷款业务的增长。另外,数字金融还能促进居民消费的增长。一方面,数字金融的支付业务能够大大便利居民的支付活动、降低消费的交易成本,从而促进消费增长;另一方面,数字金融中的消费信贷业务,有利于缓解居民消费的流动性约束,从而促进其增加消费。已有研究表明,一个地区的数字金融发展程度越高,该区域的存贷业务和居民消费增长就越快。可见,数字金融正是依托资本的有效配置和有效需求的增加,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在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数字金融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效果存在一定差异。从理论上来说,数字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机制是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金融服务的触达性,将被传统金融体系排斥在外的中小客户群体纳入进来,从而发挥其促进存贷业务和消费增长的作用。因此,数字金融覆盖了较传统金融体系更为广泛的客户群体,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传统金融服务的补充。数字金融的经济增长效应关键在于其“长尾效应”,即通过大幅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将服务领域扩展至更多的中小客户业务,从而发挥数字金融的普惠效应。显然,某一地区被传统金融排斥的中小客户群体数量越多、排斥程度越深,数字金融发挥长尾效应和普惠效应的作用就会越大,对这一地区的存贷业务和消费增长的促进效果就越显著,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效果也就会越大。在我国,金融排斥现象与经济发展程度往往高度相关,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金融排斥程度相对更深,因此数字金融对于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促进效果相对就更大。总而言之,数字金融发展有助于加快落后地区经济发展,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金融资源的匮乏将严重制约所在地区的产业发展。在传统金融体系之下,稀缺性的金融资源往往集中于中心城市。而数字金融通过其独特的数字支付和信贷风险评估技术,突破了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时空限制,有助于金融资源在城乡、区域之间的均衡分布。因此,数字金融的发展,能够在更大程度上调整欠发达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另外,数字金融通过与数字经济的紧密结合,还能够推动数据和资源的跨区域流动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随着数据信息流动效率的大幅提升,基于数字经济的优质产品和服务可以在不同区域间无差别传递,由此带来的成本效应将推动不同产业根据比较优势实现分散化发展,从而满足不同地区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保障数字金融发展与风险防控

值得肯定的是,我国的数字金融已走在世界前列,数字金融与工业互联网、数字贸易等都产生了很强的共振效应。为了使数字金融更好地作用于经济增长和区域协调发展,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第一,实施数字金融优先发展战略。相对于传统金融,数字金融具有鲜明的普惠性,不但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且能够缩小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因此,应当实施数字金融优先发展战略。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具体经营范围给予明确规范,依法保护合法业务,消除数字金融业务中的“灰色地带”,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通过传统金融行业的机构创新、控股参股、战略合作等方式,促进传统金融业向数字金融的转型,从而有效增加数字金融服务供给,促进数字金融行业与传统金融行业的良性竞争。

第二,推动数字金融区域均衡发展。从数字金融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目前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数字鸿沟,具体表现为东部地区、城市地区的数字金融发展程度高于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为了更好发挥数字金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应重点加快欠发达地区的数字金融建设,在培育数字产业、培养数字化人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试点发展新业态等多个方面予以支持。此外,还可以积极推动“手机下乡”“信息下乡”和“宽带下乡”等活动,确保欠发达地区居民在信息传播与服务获取方面的机会平等,从而享受更为优质的数字金融服务。

第三,加强数字金融风险防控。近年来,P2P平台暴雷、数字金融欺诈频发等金融乱象表明,加强数字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防控紧迫而必要。针对数字金融特性,应尽快建立适应当前数字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监管模式,统筹数字金融行业的监管工作。建立严格的数字金融行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尤其是投资安全保护,强化数字金融消费者教育。同时还要高度重视消费者信息安全,围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完善涉及数字金融的相关法规,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机会均等视域下数字经济影响居民收入分配研究”(20CJL02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