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1+1+3+3”政策框架已初步建立
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22-01-18

 

 

      1月12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清介绍了《上海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配套政策措施相关情况,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大数据中心主任朱宗尧,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张英,市委网信办总工程师杨海军,浦东新区副区长吴强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上海市数据条例》的实施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将会有哪些促进作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清表示:上海作为超大城市,要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是必由之路,既要靠法律、制度,也要靠数据技术。制定出台《上海市数据条例》,就是要为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1+1+3+3”政策框架已初步建立(前面两个“1”,一个是数字化转型意见,另一个是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后面第一个“3”是三大领域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第二个“3”中有一个就是数据条例立法,另外两个是促进政策措施、数据交易所基础设施),将推动数据资源更好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1+1+3+3”政策框架已初步建立(前面两个“1”,一个是2020年底出台的数字化转型意见,另一个是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后面第一个“3”是三大领域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第二个“3”中有一个就是数据条例立法,另外两个是促进数字化转型政策措施、数据交易所基础设施),将推动数字化转型、推动数据资源更好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将为上海全面激发数据要素活力按下“加速键”。《条例》的总体定位是一部促进法。一是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将注重保护市场主体在数据处理活动中形成的财产权益,鼓励有关数据创新活动。同时,支持重点区域规划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将数字化转型融入产业功能布局,推动智能制造、在线新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发展,加快形成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双轮驱动”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

      二是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对数据进行立法,就是要优化完善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发挥效率倍增作用。《条例》明确提出要建设上海数据交易所和国际数据港,目前,上海数据交易所已揭牌成立,国际数据港建设也有新进展。作为上海数据要素市场的两大重要载体,将加快推动上海成为国内数据要素资源集聚地和全球数据汇聚流转枢纽。

      三是赋能经济、生活、治理三大领域数字化转型。通过实施《条例》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将促进数据技术与实体经济、服务业、政府管理深度融合,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加快创造高品质生活,推进实现高效能治理,助力上海在数字时代跑出“加速度”。

      另一方面,将为上海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系好“安全带”。加速键很重要,安全带也很重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在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法律框架体系,也为地方层面的数据管理实践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既是对上位法精神和国家政策的具体落实,也是对上海改革创新经验举措的提炼固化,而且还是对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新发现的瓶颈、盲点的查漏补缺。

      主要是体现三个原则:一是权责清晰。强调保护各类主体的数据权益,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建立一整套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利用。《条例》围绕市民群众切身利益,鲜明地对数字化转型中出现的一些负外部性行为进行了规范,如过度采集个人信息、过度应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滥用大数据杀熟等,相信有关举措落实后,将有效保障数据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三是公平普惠。《条例》考虑到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数字鸿沟”问题,要求专门制定相应政策,促进公平、普惠。我们也正在大力开展有关工作,尽可能弥补数字鸿沟,保障数据红利惠及所有群体。下一步,上海将加快推动《条例》及配套政策措施实施,确保《条例》立法精神落到实处,为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请问当前上海市公共数据的治理和应用总体情况怎么样?在《条例》出台后,下一步对数据治理应用的计划和安排是什么样?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大数据中心主任朱宗尧表示,数据是现在城市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生产生活,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生产要素,公共数据在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当中居于核心地位,对于激活数据要素市场具有牵引推动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数据的治理和应用工作,我们围绕公共数据的聚、通、用坚持需求导向,优化数据供给,促进公共数据的流通利用,逐步打造科学、高效、协调、联动的公共数据的治理体系。

      一是夯实数据治理的底座,使数据连起来。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花了很大力气在打造以大数据资源平台为代表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实现数据的抽取、数据的治理、共享交换、质量检测、安全防护等市区两级的一体化的基础能力。建立全市公共数据的资源目录体系,要摸清数据的家底。截止到目前,一共编制了目录1.8万余个,累计汇聚的数据超过1344亿余条。开展了自然人、法人、空间地理三大综合库的建设,推动各领域公共数据的有效整合,也建成37个专题数据库。

      二是深化数据高效共享,让数据动起来。我们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以不共享为例外”,构建以应用场景授权的共享机制,打破市级部门间点对点共享比较慢、共享比较难、渠道比较多的局面。截至目前,已完成市级跨部门共享调用超129亿次,向基层共享数据超605亿条,上海调用国家数据资源超42亿次,形成畅通、协同的国家、市、区三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积极推动“数字长三角”建设,与长三角共享数据超2.9亿条,特别是长三角疫情防控相关数据,实现三省一市公共数据可互通、可查询、可调用。

      三是推动数据精准赋能,将数据用起来。“一网通办”的通还是“一网统管”的统,后台都需要数据赋能。

      四是保障数据安全规范,把数据管起来。2019年底,我们成立了“公共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公共数据标准,最近,我们将其更名为“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后续将进一步统筹各行业领域数据标准化建设。此外,我们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大数据资源平台安全能力建设,制定《公共数据安全分级分类指南》,开展数据安全分级管控。同时,完善“人员、场地、终端”安全动态管理,对“云、网、数、用、维”开展多维度、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筑牢“制度、技术、管理”三道防火墙。

      《上海市数据条例》将过去公共数据好的经验做法作了提炼总结,针对当前遇到的瓶颈问题进行了制度加固,并围绕城市数字化转型以及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目标,做了制度创新。今年,我们主要通过三个方面,进一步健全数据治理体系、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一是完善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规范,我们计划在公共数据的收集、归集、共享、质量管理、分层分类管理、安全保障等主要环节出台具体管理规范,着力解决当前面临的数据多头收集、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创新数据便捷共享制度,逐步实现“申请快速授权,事后持续监督”,进一步提高数据在政府体系流转效率。

      二是做强数据底座,深入推进数据治理。建立健全以“目录+清单”为核心的一体化公共数据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大数据资源平台能力;依托主题库、专题库等,加强关联领域数据融合;制定不同类型公共数据差异化管理措施;建立公共数据异议核实与处理机制,让广大市民群众共同参与数据质量管理。

      三是加快公共数据流通利用,发挥要素作用。《上海市数据条例》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框架,引入市场力量,架通公共数据供给端与社会需求端的桥梁。当前,我们正开展试点,探索数据供需对接模式、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路径、开发利用与安全保护平衡、公共资源管理与市场化服务衔接等关键问题,年内陆续出台管理制度,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这项创新工作在上海率先落地。

目前上海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情况怎么样,《条例》要求加快培育统一数据要素市场,如何具体推进?

      市经信委副主任张英介绍:上海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方面一直处于全国第一梯队,具体表现为“三个领先”。一是数据产业规模全国领先,全市数据核心企业突破1000家,核心产业规模达2300亿,复合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数据流通活跃度全国领先,累计向社会开放政务数据近6000项,普惠金融等应用成果显著;流通交易规模全国领先,交易规则和机制持续探索创新。三是数据价值转化能力全国领先,自2021年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以来,数据要素全方位赋能经济、生活、治理三大领域,以数据为主要驱动力的数字城市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在数据条例的贯彻落实中,我们将重点在四个方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一是繁荣市场主体,加大全社会数据供给。培育一批标杆企业,鼓励开展数据的实质性加工和创造性劳动,打造高质量、创新型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加大全社会有效数据供给;细化完善公共数据开放规则体系,组织实施一批公共数据开放的示范性项目;大力发展“数商”新业态,涵盖数据合规评估、数据资产评估、数据经纪、数据交付等流通全过程。

      二是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实施国际数据港和数据交易所两项重点工程。研究起草促进上海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发挥市场在数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数据创造、流动、交易、消费的市场体系,推动数据更好赋能数字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国际数据港规划,实施2+3+1重点任务(2是指推动建设临港国际数据港先导区、虹桥全球数字贸易港;3是指打造数据交易所、数据资源开发应用标杆载体、生态支撑“三驾马车”;1是指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数据合作示范);推动上海数据交易所能级提升,持续优化“全时全域全程”的数据交易系统,深化“不合规不挂牌、无场景不交易”的“上海交易模式”,后续还将完善数据交易服务的一系列配套规则。

      三是加快标准建设,布局前瞻研究,重点围绕数据流通交易的各个环节,统筹制定相关数据标准,开展试点示范;聚焦统计核算制度、数据价格机制、数字信任体系等前瞻性方向,开展研究探索。四是推动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和应用,聚焦5个中心建设打造金融、贸易、航运、科创、制造等行业数据枢纽节点,增强对全球数据资源的链接、配置能力;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布局数据要素创新实践区、数商经济集聚区、数字信任试验区。出台资金支持、试点示范等政策,推动数据更好赋能经济、生活、治理的数字化转型。(记者 俞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