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委政法委、乌海市司法局、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网格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将网格员纳入专职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质量,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
整合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创新调解队伍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社区网格有效衔接,整合人民调解和基层网格队伍资源,实现调解员与网格员同频共振,建立“网格+调解”工作机制。按照每个社区(村)配备1名网格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将选任的网格员纳入镇、街道司法所调解队伍中进行管理。
明确职责,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网格员更易贴近群众、了解民情、解决民怨的优势,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建立排查化解台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体系。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并介入调处,复杂疑难纠纷能及时上报,努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效率,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覆盖,无死角,以矛盾纠纷调处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保障,落实激励机制。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认识将网格员纳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推选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落实网格专职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补贴经费,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待遇,努力打造一支“专、精、尖”新时代人民调解队伍,加快推进我市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