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优质廉洁实施网上行政审批
来源:江西省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3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简化行政审批、优化服务质量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网上办理电子政务使人喜

  暂行办法规定,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应积极推行电子政务,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应及时登录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

  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应积极开办网上受理和办理行政服务事项,向申请行政审批者提供现场受理和网上受理两种方式,让申请人自行选择。

  窗口与窗口单位的电子政务网应当互联,行政服务中心的网站与本级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网应当互联,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之间应当逐步链接,统一操作程序。

  优化服务行政审批最多跑两趟

  根据新规,一项行政审批申请在一个窗口即可办理(涉及两个以上窗口的,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确定一个窗口单位为主办单位),申请者如带齐资料,简单的当场办结,复杂一些的也只需多跑一趟去领办完的手续,并且等待时间不会超过规定时限。

  对于业务咨询,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不予审批的事项,工作人员须书面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服务事项办结后,窗口应当将办理结果在法定期限或者承诺期限内送达申请人,并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票款分离杜绝收费“猫腻”

  办法规定,江西省各行政服务中心应设立票款分离的收费专窗,办理行政服务事项依法收取的费用直接纳入财政专户或者国库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

  对违反规定擅自收费、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工作人员,行政服务中心将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对责任人及主管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监督严格优质服务有保障

  新规出台后,申请行政审批者不用再担心受到某些工作人员的刁难。因为,新规中对保持投诉渠道畅通、有效作了一系列明确规定。

  各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建立投诉窗口或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受理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窗口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包括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服务事项的申请不予受理,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不合形式却不作一次性告知,不受理申请而不作说明,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违反规定擅自收费等,都将被责令改正或依照规定受到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