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政府运行数字化智能化
来源:学习时报 更新时间:2022-05-06
  当前我国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国内改革发展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提升其应对不确定性风险的能动性。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就要坚持系统观念这一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
加强顶层设计,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当今数字政府建设要贯通政府治理体系的各领域各环节,从技术上塑造体系生命力以提升体制机制在“变”与“不变”之间的自适应性。而政府治理的特殊性在于其政治属性,演化过程要兼顾改革发展稳定的有机统一,因此系统对于在非平衡结构中实现动态平衡的顶层设计能力提出极高要求。当前,为更好适应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也是各领域各环节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确立自身规定性的演化过程。如果新的秩序结构获得一个稳定定态,要求对系统内外各类信息进行过滤提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有助于治理体系在动态演化过程中确立“序参数”,即数字政府的运行规则和制度规范。
坚持需求驱动,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数字政府建设要引“有渠之水、无本之木”必需回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需求结构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其关键是完善数字政府同经济社会环境之间的反馈回路。人民群众的多层次需求多集中在经济社会领域,而且需求结构兼具物质性和精神性特征,总体呈现复杂性。在系统工程框架下,信息流是一个能够充分反映需求结构复杂性的基本要素。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既能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同时也能让政府获得海量数据,为优化治理流程以及构建虚拟空间映射系统提供基础条件。坚持数据驱动会使政府治理体系各领域各环节的关联关系、隐含的秩序得到显性化表达,推动形成系统的正反馈增强回路。
借助数字孪生,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转变政府职能主要是为了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意味着各行业各领域的政务系统都会综合集成在一个复杂巨系统内,以数据连接赋能政府治理体系,各领域各环节之间就形成了深层交互关系。一个复杂巨系统若要实现宏观总体特性的涌现,子系统在相互作用中形成自组织的集体行为是关键。由于各领域各环节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可能出现合作与竞争、部分与整体、差异与同一等矛盾问题;它们既是系统自组织的内驱力,同时也能引起涌现过程中的“涨落”。不过,数字化与智能化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有一个优势,即数字孪生空间的虚拟试验能降低试错成本,譬如通过建构基于“V++规则引擎”的工程体系,可以促进数字政府各领域各环节在实时的动态调整中趋向耦合。换言之,基于复杂工程系统一体化协同设计平台,我们能建构一套从“降维解析”到“映射升维”的数字政府适应性机制,由数字孪生技术打造出来的“逆熵体”赋予政府治理体系以近似生命的有机性。在全生命周期的数字政府系统确立之际,各生态位上标识出的治理主体通过聚集形成非线性相互作用,系统宏观层次可能会涌现出规范主体行为的“场”;反过来在“场”的作用下,各治理主体会进一步明确其生态位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1+1>2”的整体效能。
健全制度规范,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在体制机制方面要求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数字政府运行需要在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内、在保障数据流动带来活力的同时,也要保证数据管理有序可控,既不能封闭,更不能僵化。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中的信息流主要表现为不同主体对数据的传递、管理和利用,这些数据有助于减少政府治理体系演化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数字政府各子系统在一致规则的调节下,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为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提供制度性便利。基于信息流动的变易性特点,经由数据交互会进行“自复制”与“自创生”,此时,复杂系统演化出现自我肯定的稳定性与自我创新的突变性,促进数字政府制度体系的迭代发展,让治理主体在跨界融合中深化对自身“生态位”的认知,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重视数据安全,加快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管理责任。数据安全是数字政府建设的“生命线”,绷紧数据安全这根弦,意味着数字政府建设要树立底线思维,同时更要保持一定的敏感度,面向“不可知”提升“化危为机”能力。数字政府在落实数据安全时要秉持长周期管理的思路,保障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使用、创新应用,与不安全因素保持“安全距离”。长周期管理要求我们增强开放监管能力,着眼于未来的远期目标与长远利益规划数据使用。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为数字政府应对各种不确定性风险提供“积木模型”,通过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和完善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增强数字政府对外部环境的预见力和适应性,以便在面临数据安全挑战时推动形势向有利方向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