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五”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2-05-16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3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十四五”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十四五”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着力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方案》、《“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指导“十四五”时期全省电子政务发展工作。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十三五”时期,我省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基本建成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结构,网络支撑能力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如构建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云南反恐大数据中心和云南公安大数据中心“三位一体”的云南公共安全治理新模式,依靠大数据智能化“科技兴警”;构建污染源“一套数”、生态环保“一张图”,以科技赋能、科技创新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电子政务应用不断深化拓展,“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一部手机云企贷”、“一部手机办税费”等系列应用形成拳头品牌;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会救助资金全程电子化发放,率先提供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购药、医院诊间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重保障的“一站式”就医服务,率先上线全省统建共用的投资项目审批系统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平台;在全国创新上线“疫苗接种护盾”,为防疫抗疫全程“保驾护航”。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建成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网上可办率达95%、全程网办率达34%,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2020年排全国第12名,较2016年的第21名提升9名,数字赋能“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用日益凸显。全省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严格执行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关键软硬件产品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构建了监测预警、分析研判、事件通报、协同处置的多环节联动机制。

(二)存在问题。当前,我省政务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电子政务发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集约化基础设施建设仍较薄弱。政务云支撑不足,全省尚未建成统一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与部门专网尚未全面互联互通,村级尚未全覆盖,部分州市、县级电子政务外网带宽有待扩容;电子政务内网支撑能力和运维保障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共应用支撑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统一服务融合和通用组件等支撑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推进难度较大。政务服务数据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建立,部门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实时性还不够高,数据汇聚共享、集成应用成效不明显,政务信息化协同应用仍需加强。四是政务服务能力与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仍有差距。业务流程再造成效不明显,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需进一步加强,无障碍服务、特色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五是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仍有薄弱环节。

二、面临形势

近年来,国内外电子政务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变化,世界各国加快信息技术创新、最大程度释放数字红利,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步入加速发展的数字化时代。“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省电子政务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必须坚持“政府革命+科技创新”,以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与开发利用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发展,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拓展政务信息化应用场景,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领全省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快速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基础设施集约化、政务数据要素化、协同应用一体化、省域治理智慧化、安全防护立体化”,一张蓝图绘到底,以服务市场主体和便利广大群众为重点,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化和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综合运用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再造业务流程、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治理能力,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部署,统建共用。强化总体设计,以“体系化设计、平台化构建、一体化发展”为路径,整合存量资源,统筹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公共应用平台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共享共用,构建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发展环境。坚持数据共享开放,高效赋能。完善数据共享和开放机制,推动政务数据互通共享、有序开放、开发利用,全面提升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监管、用数据服务的能力。充分挖掘数据潜力,激发数据要素活力,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坚持整体协同治理,优化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业务数字化为引领,以数字业务化为驱动,把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优化再造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协同高效和政务服务优质便利。坚持全域防护保障,安全可控。坚持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构建制度、管理和技术衔接配套的安全防护体系,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全面提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大平台、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面构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数据赋能更加充分、创新应用更加突显、协同治理更加高效、服务成效更加显著、安全保障更加完备的电子政务发展新格局,省域数字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支撑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夯实。持续提升电子政务网络覆盖度和承载力,有力保障全省政务信息化应用稳定、高效、安全运行。建成全省统一政务云,省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率达到90%以上。建成全省统建共用的公共应用平台,电子证照出证率和电子印章加盖率达到80%以上。

政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更加易用、好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高频民生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全程网办和零跑动率达到90%以上。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更加完善。

协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数字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联动能力显著增强,打造智慧监管、公共安全、边境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等典型应用。

数据赋能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政务数据交换需求满足率达到90%以上,数据赋能省域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政务服务数据支撑企业和群众办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成效明显,证照免提交率达到70%以上。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全面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级保护、分级保护、国产密码应用、数据分级分类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体制更加健全、防护能力不断增强,确保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流程安全可靠,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构建集约化基础设施体系

(一)优化泛在安全的电子政务网络

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支持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的电子政务外网,同步建设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形成全省架构统一、运行高效、安全可靠、弹性调度的新型电子政务外网体系,推进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电子政务外网领域应用,有效支撑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协同。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加快网络带宽扩容,逐步实现万兆到州市、千兆到县市区、百兆到乡镇(街道)全覆盖,村(社区)按需接入,2025年底实现80%行政村覆盖;推动各地各部门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提升电子政务内网支撑能力,对政务内网骨干链路带宽进行扩容,按需开展县级以下部门安全接入政务内网,完善电子政务内网综合运维管理体系,提升运维保障能力。强化电子政务网络综合安全防护,健全统一信任服务体系,推进电子政务内网、外网间数据安全交换。加快推进部门业务专网(含国家部委业务专网的省级及以下部分)向电子政务内网、外网迁移整合或安全互联。

(二)建设集约高效的全省政务云

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和云安全保障体系,按需承载各类政务应用,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为全省统一提供按需分配、弹性伸缩、高效稳定、安全可靠的云服务,以及集约共享的算力算法支撑能力,满足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需求。以上云为原则、不上云为例外,加快推进非涉密系统上云工作,推动资源整合、数据融合,2022年底省级非涉密系统上云率不低于60%,2025年不低于90%。加强政务云精细化管理,从资源申请、使用、撤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管控,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使用率。完善规范可靠的政务云容灾备份体系,保障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完善全省统一政务云服务体系和管理办法,面向政务部门提供绿色集约、安全可靠的一体化算力服务,提升政务数据中心、云平台、数据资源、业务应用等全要素、全环节安全保障能力。

二、健全要素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一)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信息库

1.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升级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和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立健全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建立基础数据更新联动运维机制,根据典型应用场景推进基础数据的标签化、主题化管理,开发高频需求数据的共享服务接口,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和融合应用,不断提升基础数据库建设水平。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和产业发展需要,增加自然人、企业等网络经营主体基础信息,整合到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

2.持续构建和优化主题数据库。围绕部门业务主线,梳理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供需清单,汇聚整合关联数据,建设完善主题数据库,提升多元化数据采集和主题化数据汇聚能力。

(二)提升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能力

1.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复用。建立省级层面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和沟通机制,加强全省政务数据共享统筹协调,推进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有序共享。编制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在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注册、挂接、发布和供需对接,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运行管理、及时更新。推进国家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和省级统建政务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向基层部门共享。

2.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健全公共数据定向开放、授权开放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建设,围绕重点领域,依法有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推动各部门制定数据开放目录、开放计划和开放规则,明确开放范围和领域。完善数据开放管理体系、审核机制、安全防护和考核机制,明确主体责任,确保开放目录和数据及时更新,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政务数据集中授权开放及社会化利用,探索规范的数据市场化流通、交换机制。定期举办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

(三)推进政务数据开发利用

1.提升基层数据资源应用能力。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区域创新、基层见效”的原则,依托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国家级、省级汇聚政务数据在基层创新应用,推动“数据回流”。鼓励各地智慧城市、城市大脑等数据服务平台与省级统建数据资源平台、公共应用平台和业务中台对接,推动基层数据应用能力不断提升。

2.推进政务数据资源业务应用。推动政务数据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增强基于大数据的事项办理需求预测能力,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引导市场主体探索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创新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拓展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场景,推进政务数据与行业数据深度融合应用,充分挖掘数据资源价值。

三、统筹一体化协同应用平台体系

(一)健全统一公共应用平台

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化建设,为各地各部门提供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便民支付、服务热线、服务融合等公共应用支撑。

(二)打造数字化协作平台

1.推进党委信息化建设。以电子政务内网为支撑,优化完善党委各部门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推进纪检、干部人事、新闻宣传、统一战线、机构编制等业务应用建设。深化和创新政务内网电子公文、门户网站、安全邮件、视频会商、即时通信、语音服务等共性办公应用,提升电子文件管理和应用水平,推动党委信息资源按需汇聚共享,提高跨州市、跨部门业务协同和应用集成水平。建设决策指挥系统,提升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预见性和精准性。

2.统建共用协同办公平台。统筹推进协同办公、数据共享、信息报送、督查督办等基础应用建设,加快内部办公和业务系统整合共享与升级改造,形成服务送达、综合办理、数据监测、监督反馈的业务闭环。建设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云政通”,支撑各地各部门组织、人员信息在线分级分层管理,实现非涉密公文全程电子化流转管理、归档移交、远程会议音视频互动,推进工作交流会商在线化、移动化、协同化。加快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推动实现机关内部及部门间“一件事”高效协同办理,积极推行移动办公。推动机关事务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应用整体升级,降低运行成本。

3.提升政务公开集约化数字化水平。建设基于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库的云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更多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信息。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依托全省统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统一智能客服系统,联动融合各类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多维度开展政民互动,加强态势感知数字化建设。

(三)升级全省政务服务平台

1.打造政务服务总门户,深化政务服务“网上办”。持续升级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持续优化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互联网办事入口,全面实现“只进一张网、能办所有事”。升级统一申办受理、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业务系统。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推动线上线下评价全渠道接入。推进部门业务系统改造并接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升级“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提升以自然人和法人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事项关联办理水平。运用人工智能、数据图谱等技术,采取智能证照核验、智能辅助审查等手段,辅助人工审批,积极推进“智慧办事”和“智能审批”。

2.升级“一部手机办事通”,优化高频服务“掌上办”。整合各地各部门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服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等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打造移动政务服务总门户。持续优化办事功能、提升用户体验,不断增加用户活跃度和服务获得感。推动医疗、教育、社保、就业等重点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提升“一部手机办事通”服务能力。

3.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强化延伸服务“就近办”。集成融合政务服务办事终端,打造一体化智能服务,推进24小时“不打烊”电子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与水、电、气、邮政、银行服务网点以及互联网平台等融合。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完善政府救助平台,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动线上线下整体联动、全程在线,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4.聚焦改善营商环境,细化企业服务“马上办”。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助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落地见效。落实“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要求,优化升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推进全领域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持续升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深化“智慧税务”,推广电子发票,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推动房屋网签合同备案、个人户籍、医保登记缴费等信息实时共享。完善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功能,推动不动产登记等服务事项办理向银行网点、房地产开发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强化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纳税、金融等领域的数据协同共享。构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整合金融资源,提供多元融资服务,加大涉企征信数据、金融资源、惠企政策和涉企服务等资源整合力度。

5.回应各类民生关切,简化个人服务“便利办”。推动证照办理、报警求助、交通出行、出国出境等公安机关服务事项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理。建成覆盖全省的教育治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大数据中心,促进教育资源有序流动和开放共享,支撑教育管理精准化和教育服务数字化。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居民家庭经济和低收入人口状况的动态监测预警,提升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能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业务应用,提升卫生健康数字化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建成全省一体化医保服务平台,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缴费、个人权益查询、资格认证、处方流转、在线办理、便民医疗、就医购药等服务整合。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就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经办体系信息系统,推进电子社保卡提供身份认证服务和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推动体育管理数字化赋能,构建数字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全省性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及应用服务平台,提升养老服务数字化水平。完善全省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无障碍功能,持续优化特殊群体政务服务。

6.拓展政务服务跨地域办理,深化政务服务“异地办”。升级全省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动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西南五省(区、市)、泛珠三角等区域通办及“跨省通办”。聚焦跨境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深化在线智能翻译等服务,实现跨境事项集成办理,助力发展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电商,赋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四、打造智慧化省域治理系统体系

(一)推进公平公正的依法治省信息化

深化立法、监督、协商、议政等业务应用,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信息化应用。构建数据安全、集约高效的政法业务协同办理平台,提升“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应用水平和协同能力,提高审判执行、多元解纷、司法公开、法律监督、刑罚执行、法律服务、协同办案的智能化水平。推动法治工作资源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为依法治省提供决策支持。

(二)推进精准科学的经济治理信息化

1.强化经济运行数据整合汇聚。围绕投资、消费、就业、税收、财政、金融、能源等重点领域,汇聚形成宏观经济、投资项目、商品价格等一批主题数据库。

2.完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体系。构建全省宏观经济、区域经济、行业经济等领域数字化分析系统,开展适合区域经济特点的指标体系、评价模型和算法模型研究。加强全省经济动态监测、趋势研判,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

3.开展经济运行大数据应用。充分挖掘各领域经济数据应用需求,深化财政管理、统计分析等领域的业务应用。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数字经济治理、农业农村发展、区域发展战略实施、要素市场构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碳达峰碳中和等监测预测预警分析,为宏观经济调节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持。

(三)推进精细有效的社会治理信息化

1.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应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整合,统筹整合现有设在乡镇(街道)的党建、社区治理、政务服务、人民调解、数字城管、视频监控等各系统资源,形成协同运转、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的“多网格合一”社会综合治理格局。推动信息技术在乡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环境治理、治安防控、文档管理等方面的深度应用,提高乡村治理信息化水平。围绕婚姻、家事、医患、物业、劳动、消费等方面,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在线调解能力。

2.推进民族团结工作数字化应用。针对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生福祉、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等方面的痛点、难点、堵点,实时监测、综合施策,构建部门协同、社会支撑、共同推进的民族团结进步数字化服务体系。

3.提升信访数字化水平。依托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对接打通党政部门有关信访系统,整合信访数据资源,拓宽网上投诉、领导信箱、人民网留言板、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在线信访渠道,打造集投诉、举报、分办、处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于一体的信访工作服务群众平台,实现信访网上投、业务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

4.深化智慧旅游和数字文化应用。升级“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构建集共享、发布、调度、指挥、决策于一体的智慧旅游应用系统,健全智慧旅游监管服务体系。加快文化场所数字化建设,推进云南公共文化云、智慧图书馆、云上博物馆和非遗数字化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四)推进规范高效的市场监管信息化

1.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升级全省“互联网+监管”、“互联网+督查”系统,整合现有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强化督查督办数字化应用。汇聚各级监管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以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强化大数据分析,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加强风险处置反馈。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字化应用。升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监管常态化、全覆盖,抽查结果依法全面公开。

3.推进信用信息在线监管。升级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完善信用异议在线申述的接收、处理、修复、反馈工作机制,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联合奖惩管理和业务协同。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新型监管机制。

4.分类推进重点监管数字化应用。聚焦市场监管、公安、税务、消防、食品、药品、卫生、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知识产权等领域,加快推进重点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深化数字化应用并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提升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慧化水平。

5.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监管。建设地方金融监管、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数字化平台,支持风险监测、预警与防范决策。通过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法院、检察院、人民银行驻滇机构等单位协同配合,综合分析研判风险,为地方金融监管、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提供数据支撑。

(五)推进多维立体的公共安全信息化

1.构筑公共安全协同治理体系。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公共安全协同治理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加强公共安全数据共享,推进社会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生物安全、重大疫情防控、能源安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城市运行保障等系统协同建设,提升风险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通信保障等应急管理支撑能力。充分利用社会化信息平台资源,构建形成协同联动、开放共治的公共安全协同管理合力。

2.加强社会治安数字化应用。推动数字技术在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的深度运用,打通办案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轻快”、“便捷”办案。健全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预测预警预防。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整合各类视频监控资源,加大在维稳、反恐、打击犯罪等公共安全防范领域的综合应用,提升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加快部署智能感知、信息采集等基础设施,构建边境管控数字防控网,推进边境管控数字化应用,开展边境车辆、人员大数据分析研判,提升边境管控指挥系统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3.构建数字应急体系。聚焦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洪涝、干旱、气象等自然灾害,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道路交通、民爆、消防、旅游景点等安全领域,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络和感知网络建设、现场救援装备和应急资源数据汇聚建设、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和监管执法建设,实现应急指挥“一张图”综合管理,提高风险防控和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推进共管共治的环境保护信息化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应用。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传感器“四位一体”综合应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点位布局,广泛开展生态监测物联网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整合与挖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提升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决策能力,构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重点江河湖泊治理数字化平台,汇集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基础数据,重点建设智能感知、数据汇集、综合应用、多维展示、决策支撑等系统。

2.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数字化水平。加快建设生态监测站,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和评估,完善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建设生物多样性大数据库,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能力。强化高黎贡山生态保护,统筹推进“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构建完善高黎贡山种质资源保存体系,提升生物生态安全综合管护能力。

3.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数字化应用。推进自然资源数据归集、共享,完善全省统一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一张图”,促进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数据、地理数据与部门业务融合。建设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动态监管应用,推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损毁、土地复垦等生态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构建“林草感知一张网”。聚焦资源管理、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监测,构建卫星遥感、低空巡航、视频监控、定点观测、地面巡护一体化的生态物联网综合监控体系,有力推进天空地人联动的“林草感知一张网”建设,不断提升林草资源监测能力。

五、筑牢立体化安全运维和标准规范体系

(一)强化稳健可控的安全与运维保障体系

1.打造全域安全防护体系。从“云、数、端、用”四个层面发力,打造政务基础资源安全支撑和立体纵深安全防护体系,提升应用系统安全合规与风险控制能力。建设集威胁情报分析、安全运行监测、安全趋势分析、事件响应与处置于一体的统一安全运营平台,实现全域安全动态管控。加快推进信创产品在软硬件平台及终端设备等方面的应用。推进国产密码应用,加强国产密码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供给。推动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等级保护、分级保护、密码应用评估等信息安全测评工作常态化。

2.建立健全运维管理体系。探索创新多元参与的运营服务模式,提升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应用的运维管理效能。对基础资源和一体化协同应用平台实施专业化统一运维,确保公共核心基础平台高效稳定运行。

3.优化布局容灾备份体系。在昆明建设省级主数据中心及同城灾备数据中心,省内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异地灾备数据中心,形成“两地三中心”的容灾备份体系架构布局。按业务重要级别和业务恢复指标,为各部门业务系统和数据提供不同等级的集中灾备服务。

4.健全安全运维机制。进一步强化电子政务项目安全组织体系,完善横向联动、纵向监督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方面全省统一、协同联动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机制。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重大项目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风险评估、检查指导、考核监督等制度,实现安全工作可量化、安全态势可视化。

(二)健全适用管用的标准规范保障体系

1.制定电子政务标准。围绕统一基础设施共建共用、跨部门重点项目建设、数据共享交换等实际工作需要,不断优化完善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构建科学先进、层次分明、管用实用的标准体系,重点研究制定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云、政务数据质量管理、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共享开放、政企数据流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运维服务等一批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工程技术参考框架,以标准先行推动系统互联、业务协同、信息共享、集约建设。

2.制定政务服务业务标准。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智能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政务服务移动端建设、政务服务系统对接等标准规范。制定政务服务大厅业务手册、综合窗口行为规范、“跨省通办”操作规程等,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全省电子政务项目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和安全可靠运行。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电子政务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履行相关区域和领域电子政务建设主体责任,依据本规划,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省电子政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健全政策制度

制定符合全省实际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安全保障、运行管理和政务数据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加快制定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管理制度,为平台建设管理提供政策制度支撑。完善电子政务项目审批、招投标、采购、监理、验收、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以政策制度保障部门业务协同、政务服务供给、政务数据开放,提升建设和管理效能。

三、强化实施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统筹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相关资金,加大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在保障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提升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加强全省电子政务队伍建设,分层次、分系统培养既精通业务、又能运用新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拓宽电子政务人才选任渠道,建立健全电子政务领域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制度体系,畅通人才发展通道。强化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加大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全民数字素养。

四、严格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机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考核,并引入公众评价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按照“科学、公正、客观、实用”的原则,对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进行考核,对未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重点督查。坚持项目工作法,将规划明确的重点项目纳入省级政务信息项目清单管理,定期对各部门建设任务清单进行督查督办,强化结果运用,督促有关单位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五、推行典型引路

加强电子政务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支持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州、市开展电子政务创新应用,构建以安全可靠技术为核心的应用创新生态。每年优选一批示范项目,总结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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