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不能“等靠要”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22-06-14

以检察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系列评论之四
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不能“等靠要

”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高质量发展,不能“等靠要”,需要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分秒必争的行动,脚踏实地干起来。
错误思想是积极行动的“拦路虎”。当前,尽管最高检在紧锣密鼓地积极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但个别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和行为。比如,有的检察人员担心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可能会遇到被监督对象的不理解、不支持,等待上级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来帮助克服阻力;有的检察人员认为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离不开大量的数据,以掌握的数据还不够充分为由拖延等待;有的地方认为大数据法律监督“门槛高”,自己技术、人才、能力等方面都先天不足,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有困难从而裹足不前;有的地方口号喊得多,实际行动少,消极等待兄弟院给经验、其他司法行政机关给数据;有的地方业务部门主动性不强,消极等待技术部门上门服务,坐等“被大数据”“被信息化”。上述种种观望等待、畏首畏尾甚至雷声大雨点小的表现,不仅是工作方式上有问题,更是思想观念上有问题,需要深刻剖析,端正认识,防微杜渐,在出现苗头时就要坚决制止。
既要提升格局,更要实干破局。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闯字当头、实干为先。要从最容易入手的地方干起。有些地方不是没有数据,是数据还在“沉睡”,没有用起来。要从现有的司法办案数据用起,从内部挖潜开始,通过类案数据分析,发现数据背后潜藏的普遍性问题,为类案办理提供借鉴。要结合所在地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难点,确定发力点,集中人才、资源优势聚力攻关,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适合客观需要的数字检察道路。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坐等别人把数据“送上门”是要不得的,要主动“上门”找数据,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争取,一点一点地拓展“朋友圈”、扩大“数据池”。要坚决摒弃“找全了数据再监督”的错误思想,坚持“找数据”和“用数据”同步推进、互相促进,通过数据的深度利用,提出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社会治理建议,从推动解决一个个具体社会治理问题入手,用扎扎实实的监督成效让更多的人、更多的行政机关认识到检察机关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的独特优势,为深入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赢得更多支持。鼓励敢闯敢试,并不是鼓励闭着眼睛蛮干。要把探索创新与学习先进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向先进的地区取经,善于借鉴兄弟院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加以改造完善,转化成更快的发展速度和更优的工作实效。
梦想为纸,实干落笔。当今时代,信息化发展日新月异,适应信息化快速发展的趋势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当务之急,没有理由更没有时间任由我们旁观坐望。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认识深入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的重要意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加快推进落实,以检察大数据战略的深入实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检察力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