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数字化便利化水平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2-06-17

《厦门市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数字化便利化水平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事关城市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数字化便利化水平,更好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更好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我市营商环境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的重要基础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厦门实际,起草形成《厦门市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数字化便利化水平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第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的意见》《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要求,争创第二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以市场主体需求和感受为导向,聚焦营商环境数字化便利化建设的难点、堵点,以政务服务全流程数字化便利化改造提升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为突破口,启动新一轮“数字政府”强基工程,强化系统整合、标准统一、数据共享、跨域联动,倒逼政务服务方式、路径、规则、机制等重塑,大幅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数字化便利化水平,更好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大力营造更优的法治生态、创新生态、人才生态,塑造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营商环境新优势。

三、主要内容

(一)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构建全方位政务服务新体系专项行动。通过持续优化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旗舰店),推进政务服务“可办”“好办”“易办”。《方案》要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应上尽上”,全面提升“一网通办”的覆盖率,同时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通过强化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依托城市大脑“一网通办”项目,规划建设全市统一的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推进各级各部门审批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强化电子证照生成、归集、应用、纠错等工作。

(二)强化数据共享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夯实“一网通办”支撑基础专项行动。通过深化公共数据共享,持续优化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共享授权,推动需求清单快速获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电子政务云提供平台服务(PaaS),加快市级电子政务云和行业云融合,提升电子政务云综合运营能力。提升“AI+一网通办”赋能水平,重点聚焦民生领域和营商环境领域,深化“AI+审批”“AI+服务”“AI+监管”。聚焦“一网通办”办事填表场景,对高频数据进行“一数一源”治理。促进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数据异议核实与处理管理办法,建立统一数据异议反馈渠道和工单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归集应用,建立完善全市公共数据分层采集体系。

(三)实施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一体化建设专项行动。完善身份认证服务方式,推进集成套餐式服务,推动实现更多移动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推广“一证通办”“无感通办”。通过推动人才认定等服务事项“一站申办”,提升人才综合服务能力。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评价结果定期公开,接受企业群众监督。开展适老化改造,优化搜索服务和智能客服,推广“扫码亮证”,着力打造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的服务模式。推动更多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跨区域通办,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

(四)完善帮办制度提高办事便捷度专项行动。构建线上帮办和线下帮办相辅相成的帮办制度,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建设线上帮办运营平台,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实现更多民生项目自助查询解答。完善“一站式”惠企政策服务,以“慧企云”平台为基础,建设全市统一的惠企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实时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惠企政策一站发布、精准推送、便捷兑现机制。

(五)提升数字化综合监管水平专项行动。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依法制定公布包容审慎监管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等事项清单。强化“互联网+监管”水平,推进我市自建监管系统改造,实现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全面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机制,制定和发布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失信惩戒清单,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

(六)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在更多领域探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试点行业经营所涉及的各项审批服务事项,开设“一业一证”线上专栏和线下专窗。推进系统建设数据共享,统一颁发加载行业综合许可信息二维码的“行业综合许可证”,探索电子证照发放方式,实现行业综合许可信息一码覆盖。

(七)实施企业和群众高效办事“一件事”专项行动。推动更多高频的政务服务事项联动办理,在公安、教育、医疗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领域,实施行政协助、容缺受理、联合踏勘、同步审批、提前服务,打通“一件事”业务链条。深化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改革。加快推进“一件事”线上线下办理深度融合,整合审批流程,优化服务方式,推行“一件事”“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办成”。实施智能导引、一次告知。

(八)实施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专项行动。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升级平台交易系统功能,实现身份认证、业务受理、信息发布、开标竞价、随机抽取、评标评审、公示公告、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全流程电子化。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体系和更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推广区块链技术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实现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数据的“加密存证、实时核验、共同监管”,构建交易服务新模式。拓展“一网交易”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电子化、透明化、移动化服务水平。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九)提升“智慧法院”水平专项行动。建立审判与政务数据实时共享通道,推进在线庭审的规范化应用。打造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平台,积极推动从立案、审理、合议、裁判至结案、归档、执行等办案各环节,依托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等应用全业务网上办理,实现各业务场景下的数据共享。持续丰富司法链典型应用场景,推进“智慧执行”二期建设。以破产公共事务中心为枢纽,构建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程序的业务生态链。推进法官办案绩效管理平台建设,完善考评指标体系设定,以信息化绩效管理激发法院内生动力。

(十)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点建设,推进数字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中国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依托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软硬件资源,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中国(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建立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实现知识产权高效智慧监管。推进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模块。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服务基地等相关单位的集体优势,系统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