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不只是便利
来源:南方周末 更新时间:2022-07-01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到2035年,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数字政府基本建成”。将数字政府提到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

大家多少已感受到“电子政务”的便利,比如,从网上预约、被告知要带齐的资料,去政务中心“最多跑一次”;到办理事务在自助机上即可完成,不用面对受理人员;再到足不出户,填写必要信息、上传资料,“一次也不用跑”,几天之后事儿就办好了。再如,申领电子驾照,随时调用,无需担心忘带驾照本了。

对民众与企业来说,这样不仅是更快更便利,更是交易费用、制度成本的实质性降低:将办事的合理要求与合理流程数字化,意味着去人化、标准化。有事要办的,再也不需要遭受“门难进、脸难看、事儿难办”,再也不需要面对种种意想到、意想不到的麻烦与障碍;这种自动化、标准化的执行,可以极大抑制耍权弄权空间与设租寻租空间,降低整个社会的摩擦成本,从而提高效率,极大地促进社会发展。

当然,推进“电子政务”或“数字政府”,也需要通盘考虑各种现实关切。首先,应该保留必要的非数字的、实体办事通道,许多老年人,数字化生存的能力较弱,要考虑他们的办事需求与“数字失能”问题之间的鸿沟,并为此提供解决方案,不能抛下他们。

其次,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给全社会做出垂范。该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对政府各部门及非政府平台收集的个人与企业数据,本身也不是搜集得越多越好、越完备越好,也不是跨部门、跨平台统合程度越高越好,彼此之间有必要的区隔,有助于降低因信息泄露或盗取而导致的超级系统性风险。

另一方面,谁也不想活成“透明人”,这种隐私安全焦虑应该被得到安慰,“数字政府”应加强这方面的安全建设。例如,每个人的消费记录,与什么人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消费了什么东西花费了多少钱,都保存在各个平台,个人的消费活动与消费偏好本身有商业价值,所以许多平台有兴趣统合个人信息,美其名曰“数字画像”。无疑,政府各部门掌握的诸多数据是各方面所觊觎的,需要强有力的保护措施避免各种侵犯。

总之,数字、软件与互联网正在席卷世界,这个趋势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中性的。因势利导、兴利除弊,本身就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南方周末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