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浙江举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22-08-04

8月4日上午10时许,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新忠、省委社建委专职副主任孙哲君、省经信厅副厅长詹佳祥、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刘璇、省大数据局副局长蒋汝忠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7月30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我省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的具体举措,是全省政府系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力打造数字变革高地的指引性文件,对推动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率先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政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以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创新施政理念、履职方式、服务模式、治理机制,推动公平服务普惠便利化、政府管理透明公平化、政府治理精准高效化、政府决策科学智能化。明确我省数字政府建设两个阶段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数字政府实战实效助力实现“两个先行”;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
此外,围绕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提出了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建设的6个方面举措、24项具体任务。围绕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引领驱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撬动数字经济发展、驱动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三方面举措等。
《实施意见》有以下三个特点:
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用数字化理念、技术和手段破解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努力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努力体现浙江辨识度。将《实施意见》与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省委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坚持用好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增量开发、迭代升级理念思路和“V”模型方法路径,聚焦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实践成果,因地制宜提出我省重大改革任务、落实举措,力求彰显浙江辨识度、首位度和创新性。
力求可操作可落地。将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7个方面143条任务,逐项落实到我省数字政府重大改革任务和数字化重大应用中,确保规定动作接得牢、改革任务全覆盖、重点内容相衔接。同步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体系、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量化闭环,落细落实。(记者 黄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