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布《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杭州日报 更新时间:2022-08-04

我省发布《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底,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

 
8月4日,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会上,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新忠介绍了相关情况。
《实施意见》是我省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全省政府系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力打造数字变革高地的指引性文件,对推动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率先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政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了以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创新施政理念、履职方式、服务模式、治理机制,推动公平服务普惠便利化、政府管理透明公平化、政府治理精准高效化、政府决策科学智能化。
二是明确了我省数字政府建设两个阶段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数字政府实战实效助力实现“两个先行”;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
第二,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围绕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提出了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建设的6个方面举措、24项具体任务。
一是构建精准科学的数字化经济调节体系。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感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预警调度机制,强化经济政策统筹协调能力。
二是构建公平公正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运用数字技术构建开放透明可预期的统一市场环境,形成服管融合、精准闭环的新型监管机制,以精细服务助力守法,以精准监管惩治违法,高标准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改革试验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
三是构建协同闭环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以数字化手段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基层智慧治理能力。
四是构建优质普惠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提供有便利的涉企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五是构建全域智慧的数字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围绕天空地人全感知、环境网络全互联体系、环境数据全流通、环境治理全协同、指挥决策全智能、环境管理全统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全域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六是构建整体高效的数字化政府运行体系。以数据流整合提升决策流、执行流、业务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决策指挥能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能力、行政监督能力、政务公开水平。
第三,以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数字浙江发展。
围绕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引领驱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三方面举措。
一是撬动数字经济发展,发挥数字政府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利用数据资源推动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壮大数据服务产业。
二是驱动数字社会建设,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进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促进数字技术与社会发展全面融合,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三是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率先形成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快实现数据市场化突破,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推动数据全面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数据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
第四,构建“平台+大脑”支撑体系
一是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加强数据高效归集共享,深入推进数据开发利用。
二是构建智能高效的应用支撑体系,推进公共组件共建共享,加快“大脑”建设,迭代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促进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
三是构建集约可靠的云网基础设施体系。
第五,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提出强化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制度要求、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自主可控水平等举措,切实守住网络和数据安全底线。
第六,构建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和制度体系
包括创新数字政府建设协同机制、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制度体系两个方面,要求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理论体系。
第七,全面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提升数字素养、强化考核评估四方面措施,保障数字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用数字化理念、技术和手段破解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努力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是努力体现浙江辨识度。将《实施意见》与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省委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坚持用好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增量开发、迭代升级理念思路和“V”模型方法路径,聚焦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实践成果,因地制宜提出我省重大改革任务、落实举措,力求彰显浙江辨识度、首位度和创新性。
三是力求可操作可落地。将国务院《指导意见》7个方面143条任务,逐项落实到我省数字政府重大改革任务和数字化重大应用中,确保规定动作接得牢、改革任务全覆盖、重点内容相衔接。同步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体系、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量化闭环,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