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劳社信息函[2006]2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金保工程总体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2006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各地市和金保工程建设有关部门,并请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本地区金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2006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金保工程总体工作安排,2006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的原则和“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要求,全面推进金保工程建设。 一、以示范城市为龙头,全面促进城市系统建设 (一)进一步抓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各示范城市要根据全国金保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示范城市建设标准,大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做好示范城市建设前期评估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做好验收评估和对验收合格城市的挂牌表彰工作。要在全国树立起一批符合全国统一建设要求,取得一定建设成果和应用效果,能够起到示范作用的典型城市。劳动保障部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各城市之间的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总结出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系统建设经验。 (二)全面促进城市系统建设。未列入示范城市名单的地区,要认真学习和借鉴示范城市的建设经验,努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形成示范带头、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和推动作用,促进省内各城市劳动保障信息化水平的全面提高。劳动保障部将继续加强对各地系统建设的调研、指导和督促,全面推进各地区金保工程建设步伐。 二、以提高数据质量为重点,切实抓好数据中心建设 (三)大力推进各级数据中心建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62号)要求,切实做好数据中心建设。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和大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在2006年年底前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中心机房,实现设备资源、技术资源和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在全国建立起一批资源集中、安全可靠、管理规范的统一的数据中心。 (四)加强数据整理、数据整合和系统整合工作。继续做好养老保险数据整理工作,认真开展就业服务、失业保险等其他业务领域的数据整理工作,从各项业务经办环节入手,将数据补齐、记实。积极开展数据整合和系统整合工作,努力实现“同人同城同库”。各地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数据管理制度,将数据采集、入库、修改、使用等各环节纳入规范化轨道,确保数据的准确和一致。 (五)切实抓好系统整合过程中的衔接和过渡。正在进行和已经完成系统整合、生产区集中及技术资源集中的地区,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切实做好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加强对业务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的技术支持,确保整合过程平稳有序,整合之后系统运转顺畅。已经建成统一数据中心的地区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集中的优势,使之成为各项业务协同办理的工作平台。 三、以推广统一软件为切入点,加强业务系统建设 (六)扩大核心应用软件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和劳动力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劳动99)软件的推广力度,新建系统必须使用上述两个统一核心应用软件,已建系统中尚未使用统一软件的,要制定向统一软件升级的计划,做好升级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本地化实施的地区,要加快进度,保证质量,早日完成。有条件的省份,应积极进行全省统一本地化实施,努力实现统一软件在省内的全面普及,并带动业务流程和数据标准在省内的统一与规范。积极促进已建系统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系统应有的效益。 (七)进一步加快其他统一软件的研发。劳动保障部将适时启动财务接口及报表管理、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监测、工伤保险管理服务监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跨地区业务协作、宏观决策支持等统一应用软件的研发工作,并结合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和个人帐户做实等业务工作要求,升级现有的全国联网监测软件。各地要加强与劳动保障部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与需求分析和标准制定等工作,并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实施工作。 四、以提高联网应用为目标,促进全国联网建设 (八)继续推进全国联网。各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做好省市联网工作,2006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省级数据中心与全部地市的联网;已实现联网的,要确保拓扑结构、IP地址、路由策略等符合部里的统一标准,使部、省、市网络成为统一的整体。进一步加强市域网建设,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业务分别建网的,要进行整合,2006年年底前城域网要力争覆盖到80%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有条件的,要向街道、社区延伸。 (九)加强系统安全建设。劳动保障部要完成部省间网络安全加固和部省联网备份线路的实施,各地要加强对网络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切实保证网络的安全和畅通。进一步完善信任体系,提高联网应用的安全性,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机房、网络、数据库、系统应用等各方面的管理与监控,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 (十)积极开展联网应用。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监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工作,提高上传数据的覆盖面、时效性和分析应用水平。2006年年底前,养老保险监测上传数据规模要覆盖到全部省份和全国90%以上的参保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省份实现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数据上传。启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监测、工伤保险管理服务监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联网应用,完成相关的软件开发和应用部署工作。各地要积极利用监测数据开展分析工作,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继续开展跨地区业务协作等其他联网应用的探索工作。 五、以贴近服务为宗旨,加快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十一)加大公共服务系统的建设力度。尚未开通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的地区,要早日开通。具备条件的地区,要按照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规范和要求,建立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并努力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扩大其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加快劳动保障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其门户网站的作用,已经建立的各类网站,要链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政府网站当中,并统一链接到劳动保障部政府网站。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上信息的时效性。 (十二)积极开展网上应用。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利用信任体系和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展自助式网上应用。劳动保障部要继续推广网上职业介绍系统,为广大劳动者求职提供方便,同时要完成网上社保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十三)稳妥有序地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完成国产算法社会保障卡的试点工作,做好现行算法向国产算法应用过渡的技术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卡应用,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便捷的服务。 六、抓好标准规范、资金筹集、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 (十四)抓好标准规范的执行。按照统一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大已出台标准的执行力度,对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五)抓好资金筹集与项目管理。尚未完成金保工程立项的省市,要加大立项工作力度,争取早日立项,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与此同时,要积极开拓多种渠道,多方筹措资金。抓好金保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西部地区还要加强对金保工程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 (十六)抓好体制创新。各地要进一步理顺信息化管理体制。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起金保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以及为各业务部门提供服务的职责,形成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地在金保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不断优化劳动保障业务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形成技术与业务的良性互动。 (十七)抓好队伍建设。各地要努力引进和培养金保工程建设所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整合技术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建立一支满足金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要求、能够为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和使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加强队伍的服务能力建设和服务意识培养,提高对业务部门的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