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2-09-16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台州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奋力谱写“两个先行”台州篇章提供强大动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20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坚持变革重塑、数据赋能、整体协同、安全可控,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市场驱动、信用导向,聚焦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持续创新施政理念、履职方式、服务模式、治理机制,推动公共服务普惠便利化、政府管理透明公平化、政府治理精准高效化、政府决策科学智能化,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两个先行”贡献更多台州力量。

(二)总体目标。到2023年,“平台+大脑”数据底座支撑有力,“多元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机制更加完善,省级重大改革、重大应用贯通落地,“付省心”“亲农在线”等10个以上特色应用实现全市域推广,形成“海洋云仓”“瓜果天下”等10项以上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初步形成,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基本建成。

到2025年,实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运行等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掌上治理之市”基本建成,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初见成效,形成20项以上数据运营产品,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以数字政府实战实效助力谱写“两个先行”台州篇章。

二、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一)经济调节更加精准有效。

1. 提升经济感知调节水平。加强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能源、国资、商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建设,形成一批智能化、可视化的经济运行辅助决策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相关单位)

2. 提升经济运行分析水平。迭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应用,对接“能源大数据中心”“亩均论英雄”“有效投资e本账”等系统,形成全市经济运行“一张图”,对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及时研判预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台州电业局等相关单位)

3. 提升产业运行预警能力。融合贯通市县涉企数据,构建汽车、医药、模具、机电等特色产业数据库,绘制重点产业链图谱,监测重大产业运行态势,提升经济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信局等相关单位)

4. 提升区域金融监测能力。综合集成“台州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数融通”等平台,打造一体化的数智金融综合应用,加强区域金融协同监管治理,构建数智化的区域金融服务、监测、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等相关单位)

5. 提升小微主体发展质效。加强小微主体生产经营状况智能化动态监测,打造小微主体智惠平台,精准识别、智能研判、分类施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小微经济创新发展。创新构建小微主体分型分类模型,精准赋能小微主体信用融资和政策直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相关单位)

(二)市场监管更加公平公正。

6. 优化市场环境。深化“台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打造“商业秘密保护在线”场景,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商业秘密线上保护服务。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试点,探索开展行政垄断行为智慧监管。建设“罚没物资精准管控应用”,创新多部门罚没物资集成管理“一件事”改革。加快“台州智慧计量云平台”建设,提升民生计量服务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 强化以信用为导向的市场机制。完善台州信用数据库,推进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开展“智联查”“行政监管舒适度评价”等创新应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服管融合、精准闭环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8. 深化市场智能监管。迭代升级“卫省心”应用,提高医疗卫生行业智慧监管水平。迭代“药品生产安全质量码”“药品经营企业风险码”和“智能药物警戒”等应用,推进药品领域智慧监管。建立全省药品抽检数据中心,强化不合格药品大数据分析能力,实现药品风险靶向预警。加快电梯物联感知平台建设,提升电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社会治理更加协同闭环。

9. 完善城市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分布式物联感知汇聚平台,推动地上、地下基础设施智能化,统筹推进物联感知技术在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地下管网、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等领域运用,提升泛在感知、终端联网、智能调度能力,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感知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等相关单位)

10. 完善智慧应急体系。建好用好“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系统”,强化隐患排查整改闭环处置,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网格化、数字化、集成化“四化”建设目标。持续迭代“消消了”“救在身边”“防汛防台应急指挥系统”等应用,提升智慧应急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

11. 完善智慧水利体系。加快“椒江流域数字孪生”项目建设,构建智慧水利体系,数字赋能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2. 完善“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依托“城市大脑”和“一网统管”资源,持续推进“162”重大应用与基层“141”体系贯通,建设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和“基层智治大脑”,促进线上线下协同,全面提升基层智治水平。(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政法委、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四)公共服务更加普惠便捷。

13. 打造政务服务“三化”标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深化政务服务星级大厅创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广“一件事”“免证办”“免申即享”等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延伸扩面,打通基层办事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山区、海岛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实现“网上一站办、大厅就近办、基层帮你办”。(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市委改革办等相关单位)

14. 打造“台好用”服务品牌。迭代“浙里办”台州城市频道,打造“浙里好用·台州省心”品牌,提升服务知晓率、使用率和好评率。围绕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聚焦营商、助企等关键领域,创新打造“群众好用”“企业好用”服务专区,助推办事服务更省心、更便捷。(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

15. 打造普惠均等特色场景。围绕社保生育、健康医疗、退休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出适应老弱妇幼等群体需求的多跨场景应用。创新“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率先在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方面,探索推进长三角地区公共服务互通互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相关单位)

(五)生态治理更加敏捷智慧。

16.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推进全市重点乡镇(街道)环境空气、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重点海域和县域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全面实现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音、核与辐射等环境要素与污染源的实时感知和监控,形成环境质量“一张图”。推进椒灵江流域、金清水系乡镇交接断面及重要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7. 强化“全生态圈环保一件事”建设。加强各类监测数据系统资源整合,探索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分析与预警模型,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各类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共用。构建一体化生态治理协同体系,建立统一容量规划、舆情分析、风险洞察、污染溯源、联动应急和质量控制的工作模式,形成业务协同、流程闭环、整体智治的现代化大生态综合应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8. 强化海洋污染数字化治理。迭代推广“海洋云仓”应用,建设“蓝色循环”场景,打造海洋污染物数字化治理新模式,加强对近岸及海上严重污染海域、环境质量退化海域、环境敏感海域等区域的监控、预警和管理,数字赋能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等相关单位)

(六)政府运行更加整体高效。

19. 深化城市运行管理智能化建设。迭代升级台州“城市大脑”,建立健全“一网统管”运营体制机制,探索上下对应、分级管理的实体化运行模式。推动台州“城市大脑”与全市各业务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构建城市运行生命体征指标体系,实现城市运行状态整体感知、公共资源高效调配、指挥决策精准研判,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单位)

20. 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迭代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和城市治理系统,贯通“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搭建多跨协同桥梁,推动“数据一库归集、证据一键共享、案件一体查办”行政执法改革。聚焦“执法监管事项全上平台、执法协同指挥全屏掌控、行政执法效能全面画像”目标,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和评价的执法大闭环,实现“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委改革办、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21. 深化智慧管理特色场景。建好用好“督查激励争取”“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干事画像”等“台好督”系列应用,提升政府效能。深化台州“政企通”平台,实现惠企政策集成在线兑付,运用大数据分析评估各类惠企政策目标实现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以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数字台州发展

(一)驱动数字经济社会发展。

22. 助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打造以“1812”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赋能体系,建成全国一流的智能制造数字赋能中心,推进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推动“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机制和场景应用取得突破。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数据授权运营,基于产业特点构建互联网平台,促进产业集聚和上下游协同,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等相关单位)

23. 助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用好“浙江公平在线”,创新构建网络直播与移动互联网监测平台,提升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监管服务能力。持续迭代网销化妆品“数字辨妆”智慧监管应用,延伸拓展至其他类别网销商品监管,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创新平台经济政企协同“互利监管”模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4. 助推“三新”农村共富。持续迭代“亲农在线”“瓜果天下”“共富工坊”“共富渔塘”等一批涉农涉渔应用,建设农业产业大脑,数字赋能农村平台经济发展,助力打造以“新农村、新农民、新产业”为特点的“三新”农村共富台州模式。建好“台农学”“数字经联汇”等特色应用,推进百万农民大培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等相关单位)

(二)培育良好数字生态。

25. 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理顺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统筹协调。按照“1套政府授权机制、N家授权运营单位、X家用数市场主体”工作思路,构建“政府统一授权、运营单位参与、市场主体获益”的“1+N+X”数据授权运营体系。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体系,组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专家委员会,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26.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本地区本领域专业化数据运营主体。探索建立数据清洗、模型开发、咨询评估、尽职调查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组织,撮合供数方、运营方和使用方完成交易,破解市场交易和运营主体交易流通瓶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进公共数据和产业数据融合,推动数据资源互惠互享。(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27. 壮大数据要素市场。统筹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和授权使用,建设数据交易市场,重点推进金融、保险、物联感知数据授权运营,形成道路救援、小微企业信用产品、保险产品规划和理赔、停车导引服务等运营产品。强化数据要素市场监管,维护数据交易市场公平竞争。加强政府部门对社会数据的采购需求管理,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引导企业提升数据运营能力,重点推进水暖阀门、模具等机联网数据要素资产化,实现数据“价值变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经信局等相关单位)

四、打造先进完备支撑有力的公共数据平台

28. 构建智能高效的应用支撑体系。全面推广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统一公共支付、电子印章等公共组件。建立健全组件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开发满足共性需求的基础性智能化组件,打造智能“工具箱”。承接贯通重点领域“大脑”建设,积极复用知识、算法、数据、模型、智能模块等优秀资源。用实、用好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提升数字资源利用效能。(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单位)

29. 构建先进管用的数字孪生体系。统筹地理信息、遥感影像、实景三维等时空基础数据,构建全市统一标准地名地址库和“一标多实”专题数据库,推进全域“人、房、企、事、物”关联融合、常采常新,增强二维、三维一体化空间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基于数字孪生技术,打造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支撑城市最小空间单元运行情况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

30. 构建统筹集约的云网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政务外网改造升级,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将网络覆盖范围扩展到公共服务相关企事业单位。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视联网,逐步将视联网接入范围扩展到关键社会组织机构,不断完善视频共享平台服务体系。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加快异地备份建设,强化全市政务云平台资源一体化管理和调度,提高政务云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31. 构建高质量数据供给体系。编制完善市县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建设数据探查感知系统,强化数据目录动态管理。完善数据归集机制,推进全省“数据高铁21号线”向港航、交通、医疗等重点领域扩点延伸,建立主动适配各类异构数据源的实时数据归集通道。按照“一数一源一标准”,建立数据源头治理机制,推行问题数据“首问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单位)

32. 构建数据深度开发利用体系。建设特色专题数据库,推动公共数据“五跨”融合,形成统一高效、支撑有力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基础底库。建设数据图谱系统,提升数据资源利用率。建设市县一体化通用算法平台,构建本地特色数据产品和智能模块,变数据仓为“数智仓”,重点推进建筑物防灾、两慢病管理、流域洪潮防御、农作物栽培模型、异常人员感知、小微企业画像等数据产品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等相关单位)

五、构建数字政府建设全方位保障体系

33. 强化安全防护。以网络安全运营中心为基础,建立覆盖全体系、全维度的政务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形成预警、通报、处置、整改、反馈闭环工作机制。完善全流程数据管理体系,健全数据安全规范,加强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切实防范数据篡改、泄露和滥用。强化市县、部门联动协同,开展常态化安全攻防演练,形成以攻促防、以防提攻的正向循环机制,提升问题快速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单位)

34. 优化项目管理。加强市县数字化项目统筹,健全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综合论证、联合审批、绿色通道、绩效评估、动态调整等项目建设管理新模式。加强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统筹管理,加大特色应用推广力度。强化项目资金保障,提升资金统筹效率。(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35. 深化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提炼总结“海洋云仓”“蓝色循环”“付省心”“亲农在线”“瓜果天下”等数字化改革成果经验,及时固化为标准规范,出台相关领域地方性政策法规,打造一批引领全省乃至全国的“最高规则”,形成具有普适性的数字政府理论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等相关单位)

六、深化“多元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机制

36. 政企协同。创新数字政府应用开发运行模式,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国企、民资共同投资开发建设重大应用,不断培育和壮大“国企+民企+运营商”等新型平台企业。完善政企合作制度规范,优化应用场景建设运营机制,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角色定位、职责边界、合作方式等内容,创新投资多元化、主体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建设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经信局等相关单位)

37. 政银合作。发挥台州银行、泰隆银行、民泰银行、台州农商行等基层网点多、服务覆盖面广、群众基础好优势,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构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银行服务专窗+村级代办点”的基层政务服务新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国家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强化信用信息核心作用,充分挖掘公共数据潜能,探索开发信用分级评估、快捷支付消费、普惠民生应用等数字化场景,发展“以人为核心”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府办、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

38. 政社联动。以数字化应用开发运行为抓手,有效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弥补政府管理和服务不足,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主体力量全面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社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政府与社会互动、合作保障机制,创新适应数字化特征、符合各方权益的合同制管理模式,更好地激发社会主体创新性,助力打造健康协同发展的数字生态。(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经信局、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

39. 政学共研。汇聚市内外政务领域优秀专家,组建数字政府研究院,加快打造高水平智库,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聚焦数字政府建设焦点、重点、难点问题,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设置数字政府相关课程,定期开展政学研讨,探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最优路径。(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教育局、台州学院等相关单位)

七、全面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40. 加强组织领导。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贯穿于政府数字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全过程,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各级政府要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责制,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统筹好数字政府建设全链条全过程,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府办等相关单位)

41. 加强工作协同。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组织推进落实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坚持市县一体、部门联动,强化数字政府建设“三融五跨”,做好应用衔接、数据共享、业务集成,突出横向联动、纵向衔接,深化场景应用市县共建共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化应用谋划多方会商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责任,按照重大应用“一应用一专班”模式,建强跨部门跨层级组织体系,专班推进。(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42. 加强数字素养。加大政府数字化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建立数字政府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育机制。健全数字政府建设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数字化业务能力培训,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化素质和能力,为全面增强数字政府建设效能提供重要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府办、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单位)

43. 加强考核评价。围绕数据赋能和制度重塑等要求,迭代完善数字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长效评价机制,创新丰富评价方法,固化数字政府综合评价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加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不断提升数字政府应用效能和满意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典型应用,鼓励基层创新,建立容错和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市府办)

44. 加强宣传引导。依托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载体,主动发布数字政府建设进展及成效,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先进经验,营造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引导,持续提升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