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分布广泛、与民联系紧密,是公安工作的根基所在,也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职责任务。
“为民服务”贯穿公安派出所发展改革的全过程
公安派出所带有鲜明的红色基因。抗战时期,新四军在南京组建的竹镇派出所是中国公安派出所的起源。此后,公安派出所经历了由“公所”到“分驻所”再到“公安派出所”的转变。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派出机构的属性以及治安管理、服务群众的职责。
公安派出所建立以来,在不同历史时期为维护社会秩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工作,擘画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不断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在为民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为民服务的理念深入人心。人民满意是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永恒价值追求,“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已成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理念指引。创建“枫桥式派出所”活动、“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等,都是广大公安派出所服务人民的生动载体。
为民服务的能力显著提升。通过推动公安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推行“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公安派出所队伍正规化建设,将2021年确定为派出所“能力建设年”等,让服务群众工作更有保障,民警群众工作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涌现出一大批扎根基层、为民服务的模范典型。
为民服务的时空充分延展。“365天×24小时”警务不打烊,“实体警务室+网上警务站”“微信派出所”等创新模式助推实现全时空、零距离服务群众。
为民服务的措施更加务实。坚持民意导向,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动异地办证等便民利企措施落实落地,积极为民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疫情期间为群众开设“非接触”服务,让服务更有温度。
为民服务的质效显著提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重点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关心的违法犯罪,人民群众安全感由2012年的87.55%上升至2021年的98.62%,社会治安状况处于历史最高水平,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为民服务”凸显公安派出所与时俱进的时代价值
“服务人民”是立警之本。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性质本色所在。为民服务是公安派出所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具体体现,承载着不忘初心、与时俱进、砥砺前行的时代价值。
公安派出所是警民关系的黏合剂。近年来,公安派出所通过源头预防化解安全风险,严密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着力维护社区安全稳定,守护辖区人民安宁,切实服务群众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为民服务看得见、摸得着,警民关系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
公安派出所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推进“一区一警两辅”“一村一辅警”全覆盖,强化社区警务室、工作站建设,与社区自治、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公安派出所是平安中国的助推器。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承担着治安秩序维护的重任,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全国公安派出所闻令而动、主动作为,开展联勤巡逻、重点区域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以平安社区建设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
公安派出所是法治中国的宣传栏。公安派出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法治宣传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派出所民警走村串户是最佳法治宣传渠道,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讲解防范电信诈骗、防火防盗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帮助辖区群众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提升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为民服务”是公安派出所改革发展的不懈动力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派出所的初心使命,过去不变,现在不变,将来也不会变。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公安派出所要继续坚守筑牢为民服务理念,一以贯之履行好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使命职责,坚持不懈贯彻好群众路线,矢志不渝坚持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服务情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贴心、便捷、高效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加可触、可感、可信的公平正义。
公安派出所要继续改革创新为民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品质。在服务范围上,要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日常问题,提供差异化、多样性的优质服务。在服务方式上,要坚持以融入“未来社区”为指引,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全面提升使用数据为民服务的能力。在服务效果上,要以更热忱的态度、更人性化的方式和更优质的内容,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公安派出所要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依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实现人的现代化。公安派出所在为民服务过程中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在接受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服务的同时,感受到更多的人文关怀和人性尊重,助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作者:王建新,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