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眼中的政府职能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来源:中新网 更新时间:2011-08-31
  中新网6月29日电 7月1日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按照方便当事人,方便群众,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原则,对行政审批权力、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等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这部重要法律的实施,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也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法律依据。

  最新出版的学习时报发表文章,对温家宝总理眼中的政府职能与服务型政府建设进行了综述。去年下半年以来,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要全面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特别是提出了更加重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问题。

  2003年9月15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干部政府管理创新与电子政务专题研究班上的讲话中指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四项主要职能”。“非典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要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今年2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正确地履行政府职能”。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也是温家宝总理第一次正式提出服务型政府的改革目标。

  3月8日,温家宝总理到陕西代表团听取意见时又指出:职能转变是我们政府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过去政府管了许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这也是人员膨胀、机构庞大、文山会海的根源,更为重要的是它束缚生产力,因此我们要转变政府职能,把应该交给企业、中介机构、市场的事情交出去,政府集中精力抓大事。政府职能有四条: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有的领导干部对第一条的理解不是经济调节,而是经济管理,政府职能要从对经济的直接干预跳出来,变为对经济的宏观调节。

  第二项任务是市场监管,要保证市场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不能有假冒伪劣,不能伤害群众利益。对政府职能后两项任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一些领导干部过去知之不多,工作力度不大。

  而这两项任务恰恰是政府极为重要的职责,恰恰是政府最为薄弱的环节”。“社会服务这项任务太重要了,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

  另外,国务院6月2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前不久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

  温家宝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稿源:中新网  提交时间:200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