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为数字政府2.0建设提供新动能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2-11-01

广东全面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为数字政府2.0建设提供新动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作为与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并列的生产要素。在今年6月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和监管规则体系,建设规范的数据交易市场的重要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广东将建设高标准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列为新阶段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任务,去年7月印发《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打通数据从资源到资产全环节,“全省一盘棋”推进高质量新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一年多来,逐步构建起具有广东特色的数据要素两级市场结构和制度体系,推动建设数据要素市场新型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和交易所三大枢纽。9月30日,广州数据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迈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关键一步,为广东数字政府2.0建设提供新动能。

一、育先机、开新局,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率先破题。2021年7月,广东在全国发布首个省级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明确了改革思路和任务要求。为落实行动方案,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实现“四个首创”。一是首创数据资产凭证,为公共数据资产化流通和应用提供权威载体。2021年10月,发布全国首张公共数据资产凭证,作为资产流通载体发挥出声明权益、治理数据保障合规的重要作用,为公共数据资产化应用奠定基础。目前已签发资产凭证2.24万张。在此基础上,创建起数据资产凭证体系,覆盖登记、授权、流通等数据要素全周期,有效支撑场景应用创新。二是首创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通过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盘活公共数据资源。在省委政法委、公安厅等13个省直部门和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11个地市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为数据资源“一网共享”管理体系落地提供坚实组织保障。通过首席数据官制度,各地各部门数据治理、运营能力和公共数据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台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有效带动经济领域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三是首创数字空间,通过创新用数模式构建数据流通安全环境。在粤省事平台上线个人数字空间,汇聚94种个人常用证照和34项常用数据,累计授权用证达655万次。在粤商通平台上线法人数字空间,汇聚30种企业常用证照和37项常用数据。数字空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数据携带、授权、存证、溯源的便捷安全服务,探索出公共数据流通应用新范式。四是首创数据经纪人,依托专业中介服务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新模式。广州海珠、佛山顺德率先推出数据经纪人,涉及电力、电商、金融、工业互联网领域。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生态协同、数据运营、技术创新等居间服务优势,形成65个场景的数据产品,进一步激活数据活力。

二、抓创新、增活力,打造新型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和基础运营体系。打通数据从资源到资产全环节,建设高质量可持续的新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一是构建两级数据要素市场结构,为市场提供安全可控的流通交易平台。一级市场以政府行政机制为主,通过管运适度分离,建设省数据运营管理机构,推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和深度开发利用;二级市场以市场竞争机制为主,建设广州数据交易所,激发供给主体活力、促进有序竞争为目的,规范数据进场交易。广州数据交易所已于9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采用“一所、多基地、多平台”架构运营。“一所”即按照“省市共建、广佛协同”的思路,引入央企控股及省市区龙头国企优势资源建设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同时为区域数据交易服务设立多个基地,围绕数据交易服务、数据资产管理及增值、数据应用服务、金融衍生工具、数据企业孵化等业务打造多个平台,加快数据红利释放。二是建设面向场景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和基础运营体系。围绕数据开放、共享、交换、交易、应用、安全、监管等数据要素全周期,从省级层面统筹建设面向场景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体系,逐步实现全省数据交易“书同文、车同轨”,通过激活数据资源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输出更大动能。同时,依托数字政府“粤基座”基础设施体系支撑能力,建立与数据流通交易相适应的数据要素基础运营体系。重点按照“无场景不登记、无登记不交易、无合规不上架”的原则,在数据交易模式、交易主体、交易标的、交易生态、交易安全和应用场景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创新,主要包括:合规登记保障数据资产权益,明确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同时在全国率先探索成立数据合规委员会,建立合规会审机制,探索出一条确保数据资产合规登记权威性的创新举措;场景导向打造专业化数据交易平台,积极引导供需双方和服务机构对接融合,鼓励中小企业、高新精初创企业、服务创新企业的数据产品、服务、资产,以及算力资源等数据能力进场交易,培育多元丰富的市场生态;技术规范保障数据安全,严格按照数据“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以及“数据不出域”的要求,牢筑数据安全屏障。建设登记平台、数据交易平台和监管平台等基础设施,引入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等隐私计算先进技术,构造完善的数据交易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数据合规登记、流通交易和监督管理等全流程顺利开展。

三、打基础、利长远,谋篇布局数据安全责任体系。依托广东数字政府“云管端”一体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有力保障数据有序流通。一是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出台《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对“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作出明确规定。以省政府令印发《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广东省公共数据脱敏规范》,明确公共数据采集、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相关各方职责,提出公共数据采集、核准、提供与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加强公共数据统筹管理的措施,为公共数据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支持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明确数据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建立安全自由的数据流通环境,促进特区数字经济发展。启动《广东省数据条例》立法,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数据有关权益保护,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保障数据安全,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数字经济发展。二是建立网络和数据安全规范化、实战化、常态化监督体系。连续三年举办“粤盾”网络安全攻防演练,以全省电子政务系统生产环境作为演练目标,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检查全网安全防护能力,对各地各部门提高数据和网络安全监测、防护和应急能力发挥出重要作用。2020年起每年发布省级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全面评价各地市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水平,客观反映各地各部门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现状、存在问题,实现了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由“看不见、摸不着”向“可量化、可评估”的转变。

四、汇数据、强底座,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政府治理和服务的支撑作用。坚持以“数据通”带动“业务通”,着力破解“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林立、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率低等问题。一是优化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按照国家关于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工作最新要求,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省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数据共享第一责任人,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有序、协调有力的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格局。二是深化政务数据“一网共享”。建设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一网共享”平台,以打通业务涉及面广、数据使用率高的核心数据库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集约管理、互联互通。完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形成数据资源“一本账”,向社会开放企业监管、财税金融、社保就业等领域2.84万个公共数据集和225个数据服务接口。建成省市一体化的“一网共享”平台。累计发布数据资源目录5.18万个,数据总量达659亿条,支撑1645个部门1247个系统用数需求,数据调用量达666.2亿次,各部门数据需求满足率达100%。三是运用大数据高效支撑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一网共享”平台数据汇聚整合、共享交换和服务能力,加快国垂系统打通和数据回流,以“数据跑”替代“群众跑”。在民生服务方面,重点建设推广“粤系列”平台,普及政务服务指尖办。“粤省事”移动平台集成全省2497项便民服务,实名用户超过1.76亿,高频事项基本实现“零跑动”掌上办理。“粤商通”一站式平台汇聚全省3800多项利企服务、6万多条涉企政策,注册企业超1280万户,覆盖广东活跃市场主体。在社会治理方面,通过“大数据”支撑“精准管”,统一建设全省视频和感知数据平台,共享视频资源131万路,支撑消防智能指挥、应急处置、安保等应用。在疫情防控方面,充分发挥数字政府集约建设优势,用最短时间整合汇聚各部门176类约80亿条数据,支撑全省疫情防控核心数据库和分析平台开展研判,有力保障精准化防控。

作为全国经济强省和数据大省,广东将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数据要素大循环,更好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通过加速数据从资源向资产转变,激发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对推动全面数字化发展的新动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