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22-12-09

原标题:找准发力点提升基层院信息化水平

 

白河县检察院新建成的数字化档案管理中心。

信息化建设作为智慧检务建设的关键,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如何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促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对于基层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当前,基层检察院部分干警思想中还存在“只要法律业务知识过硬就可以胜任检察工作”的偏差观念,认为检察机关有专门信息化工作人员,办案人员不需要深入学习掌握信息化知识。部分办案干警信息化能力薄弱,对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如何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检察工作质效欠缺深入思考,一定程度上阻碍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进程,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创新发展。

二是专业人才和教育培训缺乏。科技强检战略的实施要靠人才。当前基层检察院信息技术工作中普遍存在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受招录条件限制,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很难被招录到检察机关,致使先进办案设备因缺乏专业人才使用而未能发挥其应有功效。同时,检察信息化技术培训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和工作新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机会相对较少,多数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内容多限于基础性的理论知识,没有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培训内容与实践需求脱节。

三是项目资金和规划管理不足。部分基层检察院由于财力紧张,导致信息化建设缺乏充足资金支持,对科技强检投入不足,无法兼顾检察业务发展的需要,一些项目建设还存在重复建设、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信息化设备管理不规范,存在不当消耗,影响使用效果。

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一是提高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能否顺利推进,首先取决于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是否具有与时俱进的战略眼光,是否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质效,已成为检察事业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实现科技强检、更好履行检察职能的有力保障。因此,基层检察院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对于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决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想方设法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科学有序的发展轨道上来。

二是加大科技在司法办案中的运用。基层检察院要注意抓好检察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装备和专业人才,跟进服务检察工作,促进工作质效提高,从实践层面倒逼检察技术工作实现新发展;以开展网上办案办公为核心,充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高效便捷的优势,实现办公自动化,优化办公流程;加强各类电脑软件的使用,促进各类案件、材料、线索、档案等工作的信息化规范管理。

三是用活用好智慧检务建设资金。要抓好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是前提。随着省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由省级直管的财务管理模式不断推行,智慧检务建设资金投入也得到加强,资金特别紧缺的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当前,各基层检察院要结合上级院部署和本院实际,因院施策,本着实用、高效、节俭原则,统筹做好信息化项目规划和建设,确保信息化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用,最大限度满足办案需要。

四是加强专业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基层检察院需因地制宜引进计算机和网络方面的专业人才,更好承担检察机关日常信息化办案办公需要。注重发挥专业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实行AB岗补位,最大限度发挥专业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干警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培训,采取请进来讲、走出去学、岗位上练等方式,加强检察信息化知识的学习,使更多干警能够熟练运用办案办公软件进行数据比对分析,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提升办案质效的作用。

五是稳步推进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基层检察院需深化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用,根据实践需求及时更新升级,推广远程讯问、远程出庭等应用系统。建立公益诉讼检察技术支持保障体系。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司法鉴定、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等技术手段的应用,将其纳入办案流程,促进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牢固树立安全保密意识,在信息化工作中坚决防止因失泄密给检察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和负面影响。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基层检察院要紧紧抓住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大好机遇,科学谋划,统筹推进,以智慧检务建设为引擎,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工作时代感、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努力把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刘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