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是数字经济时代涌现的新型政府模式,是指通过建立多个政府机构间无障碍协作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来实现数据间应用共享,从而破除政府内外部行政壁垒,促进政府治理向整合化、透明化、现代化转变的新时代电子政务形态,是电子政务发展至新阶段结合技术与时代要求所体现出的一种新形态。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实现治理主体的协同性、治理分工的合理性和治理结果的精准性。建设数字政府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满足社会不同主体对政府的需求,实现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合作,从而实现“善治”的目标。
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可见数字政府的建设是赋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数字政府在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可以从以下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整合。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各层级、各部门的相对独立的政务系统整合到了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整合。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的搭建,打破了不流通的信息渠道,更好地实现了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协同共享。
二是促进政府服务高质量供给。数字政府建设利用“互联网+政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数字政府的建设提供了更广泛的线上服务,使得办事相关方能够排除地点限制,更快更好地完成信息上传、处理、保存等工作;效果上,数字政府使得政务服务带给民众更佳的体验,缩短甚至消除排队时间,并利于存证取证工作,真正实现了“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三是促进治理主体多元化。通过数字政府的建设,数字平台的信息公示使政府事务的传达更加透明化、便利化,相关政策直达基层,打破了信息壁垒。同时,网上群众信箱和网
上参会模式等的推广,打破时空界限,使政府可以全天候听民声、取民意、集民智,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使治理主体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政府,提升了政府效能和人民满意度。
目前我国数字政府的建设发展有效推进,相关政策环境日渐成熟,各省级政府都已经陆续推出了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同时,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在不断健全中,云计算、5G基础设施等都占有较大的市场投资规模。数字政府的建设,使政府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市场监管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
但是我国数字政府的建设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数字鸿沟仍然有待弥补,地区间数字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中国的数字政府建设呈现“南强北弱、东强西弱”的整体格局和发展态势。同时,各地方的数字政府建设模式是基于地方治理模式探索形成,建设方法和标准不尽相同,对于数字政府建设绩效评价考核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此外,部分干部数字素养和数字技术仍有待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府建设中面临的安全风险仍需要进一步出台相关措施进行规避,这些问题都需要得到正视和解决。
建设数字政府促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现的现代化,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着手,从政府、企业、社会等多个维度发力,统筹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改革。
一是优化数字政府的顶层设计。数字政府的建设应注重“一盘棋规划”、“一盘棋建设”以及“一盘棋发展”,实现数字政府建设的均衡化发展。同时,要做好统筹协调与统一规划,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职责,建立完善的分工体系和合作机制,形成“省市县乡村”的完备数字政府体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进数字政府的建设。此外,深入推进试点示范制度,鼓励各地方在全国统一框架下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地方治理特点的数字政府建设模式。在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成效评估方面,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标准,优化数字政府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数字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顶层设计,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数字政府的建设模式,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二是改善数字政府发展环境。数字政府建设要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数字政府建设既要符合国家要求,也要达到人民期望。在建设数字政府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让数字政府真正为企业和民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增便利。同时,要努力提升公众的数字素养,提升社会公众的数字经济意识、数字经济知识、数字经济技能以及数字安全水平等,提升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公民个体等治理参与主体的素养水平,进而推动数字政府的建设效率。
三是完善数字政府技术支撑。数字政府作为新时代下电子政务的表现形态,它的发展离不开数字技术的发展。5G、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及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推广,不仅带来了经济的数字化转型,也为数字政府的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数字政府通过平台化应用促进部门间高水平联通,智能化应用促进服务高质量供给,移动化应用实现高效率推进,因此,要不断优化数字基础设施的布局,对基础设施进行相应的迭代更新,完善基础设施架构设计,才能更好地盘活数据要素资源。
四是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加强数据开放共享首先需要明确不同职能部门采集数据、管理数据、提供数据和应用数据的责任,进而通过持续建设和完善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等“大平台”“大系统”,推动各级各类平台整合,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应联尽联、数据共享,实现政府、企业之间数据的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融合。
五是防范数据安全风险。数字政府建设,数据安全是底线。提升信息安全技术水平是防范数据安全风险的关键,也是实现政府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保障。信息安全技术的水平越高,越有利于降低遭受网络信息攻击和阻止信息安全漏洞出现的概率。加快构筑数据安全规范体系,是应对网络攻击和安全漏洞相关措施的根本途径,也是信息数据不被滥用与不易泄露的根本保障。越健全的数据安全规范体系,越能够降低信息数据滥用及信息泄露的概率,越有利于发挥数字政府数据开放带来的经济价值、科技价值和社会价值。
六是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时代,数据资源愈发凸显出其独特价值,数据要素市场化便显得尤为重要,要让数据真正实现资产化,通过市场机制完善数据要素的定价机制。建立健全数据治理、数据质量评价和数据开发利用技术服务体系,健全数据要素市场架构体系的四梁八柱,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法律法规,完善数据权属、数据交易规则和协同监管等相关制度规范,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角色定位、责任担当,实现要素交易和监管的全流程闭环,为市场的有序运转和高质量应用服务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