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评价方案印发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更新时间:2023-01-28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到2027年,形成一套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规范,培育遴选一批水平高、能力强、信誉好的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机构,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项目库,形成一套推广应用模式,评价或转化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相关负责人解读该方案时表示,《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围绕工信领域"评什么""怎么评""谁来评""怎么用"提出三大重点任务、11项子任务。
一是全面准确评价。包括破"四唯"立"五元"、分类分阶段评价、推进重点项目评价、创新评价方式方法4项子任务,重点回答"评什么""怎么评"的问题。《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等"五元"价值。鼓励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专业化评估机构等,制定体现行业特性的差异化评价指标和评价规范,针对科技成果在研发、工程化、产业化和商业化等不同阶段的特点,分类别分阶段开展评价。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规范知识产权交易,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运用技术成熟度、制造成熟度等评价方法,开发智能化评价工具,提高评价质量和效率。探索"揭榜挂帅""以赛代评"、概念验证、技术预测、知识产权评估和扶优式评审等评价方式。
二是健全评价体系。包括优化评价机构、强化专家队伍建设、构建多方评价体系、完善评价制度规范、加强公共服务5项子任务。重点回答"谁来评"的问题。《实施方案(试行)》提出,组建高水平的评价专家队伍。推动评价机构建立评价专家库并定期动态调整,确保"有进有出""优进劣出",规范专家评价行为,完善评价专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构建用户、市场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为主,权威专家参与,创新主体"自我声明",政府引导监督相结合的多方评价体系,发挥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作用,支持其作为独立第三方开展市场化评价,引导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提早介入研发活动,对科技成果潜在经济价值、市场估值、发展前景等进行商业化评价。
三是加速成果产业化。包括用好评价结果、促进产学融结合2项子任务。重点回答"怎么用"的问题。《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发挥好科技成果评价在技术交易、科技奖励、产业化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评价与项目、基地、人才等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时,如制造业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评选,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关键软件评定等,适度采信评价结论。支持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被评价方等在工作中科学合理运用评价结果。同时,完善成果评价与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的联动机制,通过高质量的成果评价,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支持创新型企业。充分用好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在企业"硬科技"属性评价、"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目录遴选、企业上市推荐等工作中,将评价结论作为参考。支持地方、企业与高校加强合作,强化供需对接机制,围绕产业发展、企业需求建立联合式、订单式技术研发新模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记者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