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3-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为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系统关于助企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服务业吸纳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市场主体政策落地、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知识产权章节相关内容有序落实等重点工作,举办新闻发布会12场,发布政策解读32条,全面展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报、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0件,主要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公报公告、工作通知、政策解读、预决算、建议提案、行政处罚决定、药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统计数据等。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各项工作,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尽可能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6件,申请主体包括自然人479件,商业企业115件,科研机构1件,社会公益组织1件,法律服务机构9件,其他1件;办结603件(其中上年结转8件,当年595件),办理结果包括予以公开130件、占比22%,部分公开31件、占比5%,不予公开240件、占比39%,无法提供89件、占比15%,不予处理1件、占比0.2%,其他处理112件(其中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3件)、占比19%;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审核把关,着力提升公开属性认定准确率。着眼形势任务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密或引发泄密风险。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个别因情势变化需要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变更属性后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认真做好国家规章库收入我局37件规章的工作对接、数据推送、核对校验工作。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189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967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62条。

(五)监督保障。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提出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完成63名新录用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

38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31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85765.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9
115
1
1
9
1
6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7
20

1
1
1
1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11




3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1
2




2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4




1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72
27
1

6

20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12




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0
23




5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2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6
17




103

3.其他

4





4

(七)总计

475
116
1
1
9
1
6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1

1

6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加强工作规范、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规范性文件更新机制不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疫情影响导致答复效率不高等问题。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公开力度、强化保密审查、增强工作能力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