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gha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市政府规章13件(含新制定5件,修改4件,废止4件),主动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人事任免文件106件,其他文件113件。
全年共举办191场新闻发布活动,市政府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共计25人次,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工作,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内容。其中,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累计举行151场,及时对外发布最新疫情动态、重要防疫政策和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为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稳步恢复提供了有力保障。
做好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建设、临港新片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四大功能”和“五个中心”建设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城市数字化转型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布有关外贸、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市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4件,申请数量较去年略增4.43%;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31件,占30.84%;不予公开38件,占5.07% ;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42件,占45.66%;不予处理69件,占9.21%;其他处理69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59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3件,诉讼16件,均获维持,连续19年保持了省级政府零败诉的记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国办工作部署,完成“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库”栏目建设,汇集现行有效规章290件,并实现与中国政府网政府规章库的对接。
继续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公开属性审查278件、主动公开274件,主动公开率达98.6%,与去年持平。
建立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公文的集成专栏,共汇集公文42401件,根据业务条线进行主题分类,便于企业市民查询、获取。指导各区、各部门结合区域和业务实际,聚焦“清晰读懂一件事”,增设“长三角一体化”“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文件特色主题分类。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不断优化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要闻动态”版块栏目积极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对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部分栏目进行改版优化,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开放”“助企纾困”“疫情防控”等专栏,集成发布相关信息。在做好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搬迁和工作衔接的同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
做好《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和赠阅工作。全年共编辑24期,刊登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93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政策解读78篇。
继续扩大“上海发布”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和传播力。“两微三短和海外号”平台总粉丝数量达2634万,较去年增加约470万。
加强对全市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专项督查,并按季度通报检查情况,不断提升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运营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年度工作部署和过程推进。印发《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121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开展中期调研,重点检查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开展线上监督,实时查看各单位门户网站,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改进;开展创新成果交流,鼓励各单位围绕市民企业需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加强优化考核评估,围绕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组织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评分,增强考核评估针对性。同时,做好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对国办和第三方评估、本市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促其限期整改,并作为专项检查和调研的重点。
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各部门、各区政府共300余人参加了网上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9(新制定5件,修改4件) |
4 |
29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2 |
1 |
23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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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36 |
17 |
1 |
0 |
0 |
0 |
75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4 |
0 |
0 |
0 |
0 |
0 |
5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5 |
5 |
0 |
0 |
0 |
0 |
23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2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7 |
1 |
0 |
0 |
0 |
0 |
28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49 |
5 |
0 |
0 |
0 |
0 |
25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82 |
3 |
0 |
0 |
0 |
0 |
8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9 |
1 |
0 |
0 |
0 |
0 |
1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58 |
0 |
1 |
0 |
0 |
0 |
59 |
||
(七)总计 |
731 |
17 |
1 |
0 |
0 |
0 |
74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9 |
0 |
0 |
0 |
0 |
0 |
5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21 |
0 |
0 |
2 |
23 |
6 |
0 |
0 |
5 |
11 |
2 |
0 |
0 |
3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强监管”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政策发布的集成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惠企利民政策分散在多个职能部门,有的还涉及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缺乏系统集成,市民企业查询不便。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虽然实现了“应解读尽解读”,但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在帮助市民企业读懂政策、使用政策方面,还没有真正发挥好作用。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精准、智能推送不够等问题,我们主要采取如下措施进行了改进: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的社会关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惠企利民为出发点,认真听取企业和市民群众意见,在本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明确了财税审计、生态环境、道路交管、教育卫生、涉企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要求,并持续跟踪推进落实。一大批市民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如“双减”政策落实情况公开,装修垃圾清运企业和清运价格“双公开”、医院和商圈等重点区域周边公共停车场(库)动态停车信息公开等,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等涉企监管信息的公开,减税降费政策和惠企政策的深度解读、主动服务,为助企纾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推动“政策找企业”,扎实开展重要政策及解读的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年内开展助企纾困等重要政策推送525条,累计推送个人用户数15.36亿次,法人用户数26.15亿次。指导和推动各区、各部门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组织“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线下定向的政策宣讲,并在政务公开专区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鼓励部分区和部门探索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的线上直播,扩大政策推送的覆盖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深入调研,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一是向社会公开征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民互动渠道等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1804条意见建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研究吸纳;二是召开专家咨询会,专题研究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求的总体思路和创新举措,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助力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二)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推动政策解读全覆盖。继续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多元化,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率。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策文件实现全面解读,共114篇,其中图解97篇,视频解读13篇,多元化解读率超过96%。
(三)继续深化决策公开,组织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决策会议。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培育新动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城市治理现代化、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确定22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发布了《2022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连续第4年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上海苏州河旅游发展总体方案(2022-2025年)》。指导推进全市各级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对16个区、12个市政府重点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
(四)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组织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将8月份确定为本市政府开放月,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月活动设计了统一标识,增设了座谈、问卷、政策咨询环节。同时,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开放内容覆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现场参观咨询、新能源汽车试乘、社区老年助餐点体验、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实地察看等,吸引了市民群众踊跃参与,活动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全市累计开展线下活动453场,5.9万人次参与;线上活动2035场,681.1万人次参与。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民互动长效工作机制。部署全市政府网站开通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板和网上咨询功能,主动收集、回应市民企业对政策文件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做好本市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出台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压实承办单位工作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年内全市共办理31030件,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纾解公众情绪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