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数字政府路径探析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3-02-28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目标。政府的数字化转型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发挥着带动和牵引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的关键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取得了很好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体制机制、思想意识和技术支撑等方面的问题,亟需各地结合实际,从政策、技术、人才、理念等入手,进一步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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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数字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部门数字化转型意愿有待提升。数字政府建设将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传统业务流程数字化,这就可能对既有利益格局造成冲击,也可能面临职责模糊、激励不足、专业分工无法有效整合等难题,这些都将影响数字政府建设的信心。目前,部分政府部门的数字化履职方式规定不明确,相关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部门进行数字化转型的原始驱动力不足。而政府的数字化转型是一个长期渐进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转型初期会产生额外工作量,而且需要信息化基础设施、软硬件系统、数据采集治理和人力资源支撑等,政府部门在转型初期享受不到数字化转型带来的红利,反而增加很大的风险和压力,部分部门在数字化转型中“喊得多、干得少”“雷声大、雨点小”。

(二)政府部门数字化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仍然满足于传统服务方式,欠缺数字化思维,不能从数字化角度看待城市发展、政务行为,感知社会变化,服务经济发展,对现有治理模式进行改革和重塑的意识不足。数字化转型体制机制不够顺畅,业务、数据和技术三者还处于割裂状态,部分政府部门认为数字化就是上平台、建系统,只是让信息化机构承担相关数字化职责,其他业务处室接触得少,部门里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人才相对较少,缺乏将业务和数据有效衔接的桥梁纽带,无法实现数据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不能以业务流程创新和再造引领数字化转型。

(三)政府部门数字化支撑体系有待提升。信息化建设从国家层面还缺乏足够明确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不足、各行其政。部分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建设从国家“一垂到底”,横向部门之间很难打通,导致“数据烟囱”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数据赋能基层水平低,各地普遍“对上负责”,数据“上得去、下不来”问题突出,尤其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共享需求大的法人、人口、教育等数据向市县基层返还共享、为基层赋能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短板。基层数字领域相关人才配备不够,专门从事数字化的人员较少,而且数字化技术知识迭代更新快,数字化人才培养路径较为模糊。

(四)公众对政府数字化转型获得感有待提升。信息系统建设“以用为大”的导向尚未真正建立,在需求论证、功能设计、系统测试阶段缺少社会用户端体验,没有建立用户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导致系统不好用、群众不愿用等问题突出。有些政府部门对数字化转型贪大求全,开发的数字产品不能聚焦社会公众高频办理事项,导致社会公众对政府数字化转型获得感不强。数字服务宣传不够,可“网办掌办”事项、流程,以及数据产品应用社会知晓度低,一些数据产品应用缺少使用指引,导致群众使用不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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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数字政府的路径

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政府要整体实现全方位数字化转型,不仅仅是某些业务领域的数字化应用,而是要塑造政府在数字时代的新形态,通过数字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结构重组和能力提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数字平台支撑,提升数字服务能力,营造广泛参与的数字社会氛围,努力打造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

(一)优化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体制机制。数字化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政府部门要全局统筹、通盘谋划,加强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一是明确部门数字化相关职责。根据政府部门履行相应职能的数字化路径,明确数字化有关职责,将数字履职效率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二是优化部门间数字化协同机制。改变以往将线下流程搬到线上的简单数字转型模式,从办理事项全链条数字化的角度,坚持协同高效的原则,用数字化技术对政府工作机制、业务流程、运转方式、组织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性改革,促进各类工作要素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互动耦合。三是强化数据部门人员配备。调整优化数据管理部门人员结构,可设置部门“数据专员”,负责数字化相关工作,加强数字化人员力量基础保障。比如,广东、浙江、深圳推行首席数据官(CDO)制度,明确“首席数据官”为数字政府建设的第一负责人,构建贯穿省、市、县三级的数字政府专人专岗梯度管理体系。

(二)强化整体数字化平台支撑。数据资源体系和平台支撑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底座,对数字政府建设发挥着基础支撑作用。要优化顶层设计,强化云网支撑,整合业务信息系统,搭建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提升数据服务能力。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设“横到边、纵到底”的一体化公共数据基础平台,统一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安全标准,采用“逻辑集中、物理分散”的思路,变“条块分割”为“条块协同”,逐步实现全国各级各类公共数据的“分布式存储”和“一体化服务”,打造政务数据管理总枢纽、流转总通道和服务总门户,夯实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支撑。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强化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应用,提升数据平台服务能力;建设数据传输“高速通道”、数据自动纠错响应机制,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数据精准度和时效性;构建“多租户”服务体系,为开展数据挖掘分析提供支撑。三是突出赋能基层。加大数据向基层返还力度,优化数据共享流程,建设数据直达基层系统,对基层迫切需要的税务、海关、教育、公安、外贸等政务数据以及民航、铁路等公共数据,从国家层面支持协调。强化各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协同联动,提高数据共享精准化、便捷化水平,为基层减负增能、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提供支撑。

(三)提升公职人员数字化服务能力。数字政府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落实数字政府建设要求,需要高素质人才队伍和科学的推进路径。一是提升公职人员数字化专业素养。加强数字化专业知识培训,通过专业培训课程、经验交流论坛、数字峰会和调研学习等多种方式引导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数字化思维,主动适应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自觉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改造优化政府工作流程,加快推动政府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加强业务与数据融合水平。数据来源于系统,系统来源于业务。强化部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业务系统建设,推进数据与业务事项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各业务部门间数据共享能力,通过部门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协同联动实现高频事项数字化集成联办,真正实现以业务流程创新和再造引领数字化转型。三是强化部门数字化人才力量。通过编制保障、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畅通晋升渠道等方式提升岗位吸引力,吸引能够紧跟行业变化发展,掌握一定信息系统建设、数据治理能力,能将技术和业务深度融合应用的复合型人才。同时,探索组建数字化协同工作组,针对不同专业、学历背景的公职人员对数字技能掌握程度的差异,可组建跨部门、跨专业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小组,强化政府数字化转型人才保障。

(四)营造全民数字化社会氛围。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政府服务体系,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用户体验好、自动化程度高、简单适用为基本指向,紧密围绕基层政府治理的实际需求,解决基层政府履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升数字化转型的“获得感”。一是加强需求调研。坚持“问需于民”,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需求问卷、需求揭榜征集等多种形式,并借助先进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技术,自动且精准地感知与识别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提供精准的个性化服务,解决群众所急所忧所盼。二是聚焦民生热点。数字化转型要聚焦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交通出行、文旅等民生热点领域,专注于社会公众高频办理事项,推进高频事项数字化“一链办”,不断压缩办理环节,减少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三是强化效果评估。政府数字化转型以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检验标准,应加强效果评估,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征集群众办事体验反馈,常态化监测数字产品应用,及时发现办理事项的难点堵点问题,推进业务流程优化,推动数字产品应用整改,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如杭州、北京、上海等地相继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官”“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等相关尝试,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全流程、沉浸式体验监督,以公众评价倒逼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提升。(海南创新数字政府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