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30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
长春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网络强国的战略思想和建设数字中国的决策部署,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引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推进数字长春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数字长春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长春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数字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准确把握数字政府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步伐,以城市智能体建设为载体,实施“上云、入网、用数、赋智、安防”行动,数字政府建设基础不断夯实,建设成效不断显现。政务云资源体系基本形成,核心政务信息系统基本“迁移上云”。电子政务外网覆盖率大幅提升,广域骨干网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全覆盖。依托省统建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已形成完善的数据共享机制,数据共享交换实现与全省互通共享、成效明显。城市智能体人工智能平台、视频云平台、物联网平台、融合通信平台、数据使能平台、时空大数据平台、区块链平台等基础能力平台和一批应用场景上线运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不断提升。数字技术在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优化、信用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得到广泛应用,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同时,还有一些关键问题亟待破解,数字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薄弱且存在碎片化问题,部门业务协同水平偏低,数据共享应用不够充分,新技术应用不够深入,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仍存在短板,干部队伍数字意识和数字素养有待提升,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与其他副省级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长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了打造工业强市、农业强市、生态强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区域消费中心、文化创意中心的战略目标,全力推进国际汽车城、现代农业城、“双碳”示范城、科技创新城、新兴消费城、文化创意城“六城联动”,数字政府建设是必然要求。要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进一步加大力度,改革突破,创新发展,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并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基石,引领和统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生态建设,全面带动和提升数字长春建设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形成良性发展体系。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数字中国、数字吉林决策部署,围绕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聚焦“三强市、三中心”“六城联动”战略部署,以政府数字化转型驱动治理方式变革、政务流程再造、业务模式优化、决策水平和履职能力提高,构建数字化、智能化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贯穿于政府数字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全过程,确保数字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数字治理优势,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坚持数字普惠,缩小“数字鸿沟”,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群众。
坚持改革创新引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着力强化改革思维、法治思维和创新思维,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各方面改革创新,推动政府治理法治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
坚持数据融合共享。加强数据动态融合、流通共享、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推进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加快政府经济决策数字化,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和管理服务效率,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坚持系统整体协同。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系统集成,推动国家、省、市平台协同联动,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避免重复建设。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注重强化与各领域改革措施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协同发展。
坚持安全自主可控。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构建制度、管理和技术深度融合的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切实守住网络安全底线。
3.建设目标
以各级政府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及公民需求为导向,以5G(第五代移动通信)、AI(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数字化技术为手段,构建协调、整合、权责机制,统筹解决政府治理各领域存在的碎片化问题,推进实现整体治理、深度协同、高效智能的数字政府建设目标。到2023年底,建立高位推动、权责明确、统一协调的数字政府工作机制,数字基础支撑能力得到有效加强,部分重点示范应用项目上线运行;到2024年底,新型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部门协同、业务协同、数据协同的架构基本形成,经济运行、综合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治理、政务运行、政务公开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初见成效;到2025年底,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技术体系“三位一体”的数字政府,全面建成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数字政府建设成熟完备。
——经济调节能力完备。加快建设经济运行领域相关业务系统,全面归集经济运行数据,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智能监测分析经济运行规律和态势,强化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
——监管治理模式成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提升监管数字化和协同化水平。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完成。市域社会治理、基层治理、应急管理数字化水平全面升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治理新格局,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公共服务质量一流。深化“一网通办”,大幅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进一步提升,高频事项网办率达到90%,差评整改、反馈率达到100%,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直达直享,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民生服务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
——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创新政务公开思路和方式,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龙头的传播矩阵,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水平,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政务运转效能显著。健全政务运转机制,显著提升政府机关办文办会、事件处置、督查督办和值班管理效能,提升部门间智能化协同能力。着力打造全市政务协同品牌,全面提升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用户覆盖面。政务外网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政务协同水平持续提升。
——数字基座水平先进。一体化数字基础支撑能力全面提升。政务云全面扩容,实现政务云资源统筹建设、互联互通、集约共享,非涉密政务系统上云率达到80%。完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全覆盖,行政村按需接入的四级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升级改造,探索建设移动政务外网。数据资产管理、开放共享、开发应用体系基本形成,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应用。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三)总体架构
构建“567”总体架构,统筹建设五大数字基座和六大协同平台,根据业务需求打造七大应用体系,通过中枢实现数据和应用的共通、共融、共享,力争实现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整体性治理格局,推动数字政府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
“5”:五大数字基座。打造“云、网、数、智、安”五位一体的数字化基础平台,建设一体化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数据资源管理应用平台、基础能力支撑平台和网络安全集约化管理平台。
“6”:六大协同平台。按照整体性治理理念,推进政务协同、治理协同、决策协同、办公协同、指挥协同、服务协同平台建设,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治理和服务水平。
“7”:七大应用体系。聚焦经济运行、综合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治理、政务运行、政务公开七大领域数字化应用,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集约安全的数字基座
1.提升政务云一体化服务能力。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开展政务云建设,探索建立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机制。统筹建设一体化政务云平台,加快政务应用“上云”进程。建立完善云资源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云服务自动扩减容。提升政务云平台智能计算和服务能力,实现上云应用开发、测试、部署、运维的全流程自动化管理。探索“分布式”“云原生”政务云建设,实现跨地域、多中心的业务部署和数据交换及资源、应用、数据的一体化管理。高标准打造政务云灾备体系,建设政务数据灾备中心。探索推动行业云、产业云与政务云融合对接,构建政企互通的混合云平台。
2.提升政务网络全市域接入能力。统筹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建立覆盖全市各部门、各层级的电子政务外网。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建立安全监管平台。推动骨干网扩容升级,扩大互联网出口带宽,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扩展。探索建设市域5G政务外网,初步实现市内移动终端安全、高效接入政务外网。加快非涉密政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整合,逐步形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一张网”。按需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内网,有序组织涉密专网向内网迁移。
3.提升数据资源全流程管理能力。构建法规完善、制度健全、标准统一的数据开放共享资源体系。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进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高效共享共用。以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库和主题库建设为引领,制定数据治理与管理的标准规范,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和责任清单,推进公共数据开放,推动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探索建立数字交易中心,构建数字交易平台,促进数据流通利用,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
4.提升数智化基础全业务支撑能力。持续优化城市数据采集、治理、集成、开发、应用能力,建设大数据使能平台。深化时空地理信息平台对数字孪生城市的支撑能力,集约化建设时空大数据系统。加快推进视频整合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城市视频感知能力。推进物联网平台建设,推动物联网设备和平台的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感知数据共享共用。推进融合通信平台建设,提高日常监管与应急指挥效率。加快人工智能平台建设,推动交通治堵、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人工智能应用落地。统筹区块链平台建设,面向全市各部门提供统一的区块链应用支撑服务。
5.提升网络安全集约化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数字政府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督职责,加强对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企业的规范管理。落实安全制度要求,完善网络、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安全保护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自主创新,强化自主可控技术和产品应用。
(二)构建泛在互联的协同平台
1.政务协同。率先在全国实现国家、省数据直达基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平台、审批系统全面接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完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健全电子印章服务体系,推广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国家试点应用。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提升办事效率。
2.治理协同。全面推动各类城市治理业务系统和数据与城市智能体“城事智达”平台对接,实现城市运行的全局感知、综合分析和精准决策。完善城市治理事件权责清单,在内部实现业务处置闭环的基础上打通部门和层级壁垒。构建统一的事件处置流程引擎,逐步实现城市事件受理、分拨、处置、反馈、评价全过程统筹管理和协同联动。
3.决策协同。建设城市运行生命体征指标库和模型库,应用大数据提升城市治理决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和预判、预警、预测能力。统筹建设城市大数据可视化决策分析系统,按权责将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指标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呈现。推动各部门构建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数据指标动态更新机制及指标可视化数据共享交换机制。
4.办公协同。推进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推动各部门各类办公系统全面接入统一办公门户,实现党政办文办会、政务审批、事件处置高效协同。连接城市智能体党政办公门户与社会服务门户,通过数字化手段打通政民、政企“最后一百米”。探索建设党政机关内部政务服务大厅,初步实现机关内部事项“网上可办、全程网办、指尖快办”。
5.指挥协同。统筹建设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应急管理的通用基础能力平台,加强应急事件预警、处置、评价的全过程数字化能力。全面接入各级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建设知识库和模型库,提升应急决策指挥的智能化水平。打造快速构建针对具体场景的决策指挥系统的数字化能力体系,赋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处置的专题建设。统筹建设融合通信平台,接入各类指挥平台和通信终端,形成快速全面的指挥调度能力。
6.服务协同。完善城市智能体社会服务门户建设,全面对接各部门对外服务平台、APP、小程序等,形成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快建设针对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内容的统一身份标识解析平台,实现基于城市二维码的泛在智慧服务。拓展公平普惠的便民服务,针对特殊群体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打造无障碍的数字化生活网络。
(三)构建智能高效的应用体系
1.经济运行体系
提升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能力。全面归集经济运行数据,深度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仿真建模,构建可持续跟踪和评价的城市经济运行指标体系和应用专题,为智能分析经济运行规律和态势、城市经济指挥调度和决策分析赋能。推进行业经济决策应用。加快推动新技术在工业运行监测和智能装备研发等方面的应用,助力国际汽车城建设。大力开展智慧农业、数字化乡村建设,助力现代农业城建设。全面打造科技创新数字服务体系,助力科技创新城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消费监测,助力新兴消费城建设。加快发展智慧文旅,助力文化创意城建设。
2.综合监管体系
提升在线监管能力。提升“互联网+监管”应用水平,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及数据归集清单,建设全市统一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升风险预警处置能力。完善风险预警平台,建立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实现智慧安监,提升综合监管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提升监管覆盖度。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快实现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100%。深化重点领域监管。提升行政检查执法智能化水平,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程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领域数字化监管水平。提升信用监管数字化水平,推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构建信用数据监管模型,开展信用信息关联分析、风险预警评估。
3.社会治理体系
提升应急管理数字化水平。推动市级应急平台升级,搭建一体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市本级应急联动视频会商系统,加强应急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强化数字技术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运用。提升治安防控数字化水平。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构建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发展智慧警务,建设平安小区。提升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构建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市体检平台,推进数字治堵、阳光征收、智慧法治建设,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人、房、事、物、情、组织等信息的动态管理及基层事务的高效处置。
4.公共服务体系
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整合对接涉企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一表填报”“一网通办”“零费用”“零跑动”,推动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服务功能优化,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建立线上融资平台,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线上调研和智能分析,实现精准对接。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务。提升教育、医疗、出行、养老、就业等领域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民政等应用场景,重点推进便捷就医、MaaS(出行即服务)、便民生活圈、人才大脑等平台建设。提升智慧便捷的服务能力。建设智能化政务服务体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智慧化、互动性强的政务服务环境。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完善线上服务渠道,开展适老化、适残化及无障碍改造,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服务需求。
5.生态治理体系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网络,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统一监管,强化监测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支撑能力。提高规建数字化水平。实施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工程,持续深化城市智慧规划平台建设,强化数字地下管线应用,实现地下管线数据采集、动态监测、业务审批、综合监管一体化。加强重点领域区域监管。加强对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危废、地下水、土壤、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监管,加强矿山、林田、湿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监管,拓展智慧气象应用,深化智慧水利应用。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能源监管,推动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助力“双碳”示范城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6.政务运行体系
提高数字化辅助决策能力。依据部门权责清单汇聚整合业务数据资源,统筹建设市级数字政府决策系统,搭建部门及业务主题数字驾驶舱,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支撑,以大数据为支撑,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提升机关运行效能。加快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共性办公应用水平,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效能。提升行政监督水平。推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审计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提升行政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深化“互联网+督查”系统建设应用,使数据上报、受理转办、跟踪督办更加便捷高效,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
7.政务公开体系
构建一体化政策服务平台。建立惠企惠民政策库和覆盖全市企业、居民的政策服务对象库,梳理政策和政策服务对象标签,为企业和居民精准“画像”,进行智能化匹配,依托“城市智能体”政策直达场景,主动将政策打包推送给企业和居民,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建设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加快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加快建设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传播阵地,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政务舆情回应提供网上渠道。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依照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加强运维管理和安全保障,全面配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库等功能完善和建设。加强政府网站信息资源规范管理和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城市综合服务、政民互动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强化统筹协调。成立长春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成立若干个重点任务工作专班,负责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实施。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化项目的日常调度,确保与数字政府建设整体布局有效衔接。各部门要明确内设机构和人员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做好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工作,加强全市政务数字化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将数字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库,加快推动数字政府相关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立项审批、预算编制、实施监管、资金使用、资金审核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能。探索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融资、建设和运营服务模式,形成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体系。
(三)加强人才保障
加大对数字化专业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畅通数字政府建设干部人才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建设一支既精通政府业务又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各级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全面提升公职人员群体数字化素养。建立数字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市级专家库,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重要决策参谋和智力支撑。组建一支由软件开发、数据治理、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相关企业组成的专业化服务团队。
(四)健全制度标准
研究制定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制度,完善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规范刚性的制度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行整体协同、智能高效、平稳有序,为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构建数字政府建设标准体系,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业务管理、技术应用和安全管理等标准的研制,保障数字政府建设的规范性,以统一标准促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
(五)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数字政府建设考核评估机制,完善绩效管理指标,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年度目标。建立创优争先机制,及时总结亮点经验、特色做法,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按照数字政府建设年度分解目标及工作任务,加大督查监督力度,保障各项任务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