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数据要素监管生态圈”模式
来源:国际金融报 更新时间:2023-03-06

张毅委员:

建立“数据要素监管生态圈”模式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引擎。”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毅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022年12月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下称“数据二十条”)规定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关键环节的基础制度保障,明确提出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

数据要素的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关系到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张毅认为,若要数据合规体系得到进一步发展,三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解决基于数据特性的具体问题。

张毅解释道,“首先,数据本身特点带来一些问题,例如数据具有来源多样和结构多变等特征,价值评估存在‘双向不确定性’;交易双方存在互信机制建立难等问题。其次,数字技术本身也会带来问题,如技术虽然创新迭代,但依然无法同时解决‘安全与隐私’‘质量与易用性’‘流通性’等基本问题,以及多方协作确定数据权属和真实性等问题。”

二是合规体系建设尚存在短板,数据要素生态市场(包括市场建设主体、数据服务商以及使用数据的企业)发育尚不完善。不少企业还存在重业务、轻合规的问题。

三是数据要素的流动频繁,数据泄露事件发生频率增加,数据权属纠纷以及引发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增加。

数据二十条在多个方面要求加快布局数据合规体系,保障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为更好地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张毅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发挥不同地区数据交易场所平台的作用,在不同地区进行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的监管“沙盒”试点,建立创新容错机制,探索不同的数据流通模式,让不同数据(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以不同方式合规高效流通,让企业以不同的数据流通方式和合理分配方法进行交易。

同时,结合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建立全国性的体现效率、公平的数据要素流动交易和收益分配制度,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

第二,建立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协同的“数据要素监管生态圈”模式,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通过行业自律、社会协同指导企业更好实现自治,合法依规开展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改变“先上线再合规”,从制度设计层面确保数据合规要求体现在产品研发、测试、上线、迭代的全生命周期。同时,监管机构建立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体系,依法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的执法力度,保障数据要素市场有序规范。

第三,利用技术赋能数据流转和交易,探索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创新和融合,推动数据流转“可用不可见”、节点“可追可溯源”、数据交易“可控可计量”,通过法律和技术相结合弥补数据产业发展迅速和立法天然滞后的矛盾。

第四,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数据合规产业高地的建设,将合规体系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张毅表示,“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培养法律和技术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培育第三方机构提供数据安全合规咨询、数据流通治理咨询等合规服务。”

第五,在推动数字企业出海中建立国际数据合规新秩序。张毅表示,“可从三方面入手,一是通过国内立法,应对境外数据主权竞争格局下的外国法律长臂管辖,同时积极牵头数据跨境流动国际条约、标准或者规则的制定,建立或参与区域性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及白名单机制,构建‘数字经济的国际朋友圈’。二是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数字自贸区或者国际数据中心,加大数据和算力的国际竞争市场投入。三是将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等并列,完善相关安全审查制度,构建数据跨境监管体系。”(记者 吴斯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