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国家数据局,重点在数据领域“建制度、防风险”
来源:人民邮电报 更新时间:2023-03-10

组建国家数据局,重点在数据领域“建制度、防风险”

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科技与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杨延超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组建国家数据局无疑是一大亮点。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科技与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杨延超在接受《人民邮电》报专访时表示,这一机构的新设以及承担的职能,充分体现了国家决策层面将数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的高度重视,这一举措将有利于解决目前数据要素、数字经济领域发展的制度性难题,有利于数据、算法、算力等数字经济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创新,有利于数字经济、数字中国、数字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杨延超认为,组建国家数据局,主要原因在于数据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价值。当今社会,数字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意义重大,必须加强对数据的管理、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效益利用最大化,就得有好的基础制度来解决资源管理问题。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设立国家数据局这样的专门部门来管理数据资源。

“国家数据局首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杨延超告诉记者,在数据领域,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这些既有的法律制度各有侧重,《数据安全法》侧重的是保障国家安全,而《个人信息保护法》侧重的是对个人权利的保护。要把数据产业发展起来,需要进行一个更高维度的制度统筹和立法安排。现在数据产业的发展有两个核心问题迫切需要制度回应:一是数据资源的所有权归谁所有的问题;二是数据资源交易的问题。现有的法律制度事实上对此没有充分回答。现在很多数据库侵权案件法院受理之后,都是通过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些“兜底条款”来解决的。国家数据局组建后,一定会对数据所有权和交易的问题予以制度性回应。当然,除了建制度,还要防风险。建制度的目的是推动数据产业发展,但是数据行业中的风险不容忽视。现实社会中小偷偷东西,这种损害较为有限。但是黑客入侵数据库、入侵到未来无人驾驶汽车等智能交互系统中,损害是无法估量的。所以在发展数据产业时还要确保数据安全,这是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两个重心。

统筹兼顾是科学方法论,在统筹中谋划全局、协调推进、重点突破,在统筹中掌握平衡、校准方向、赢得主动。国家数据局除了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还要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规划和建设等。

杨延超认为,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主要是消除数据产业发展的壁垒。国家数据局成立之后,一个目的就是推动数据资源最大化利用,但最大化利用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靠市场来完成。数据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壁垒,阻碍了数据交易。比如在数据平台建设、技术接口的统一、技术标准的统一方面,如果不制定统一的标准,每个数据平台“各自为政”,大数据没有办法真正进入市场交易。所以,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就是要消除产业发展的交易壁垒。

对于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规划和建设等,杨延超认为,这是更高维度的“统筹”。这种统筹可以理解成国家数据局须做好公共服务工作,因为在大数据、AI时代,各行各业发展都涉及数据的问题,要实现更高效率的管理,应当加大统筹力度,实现数据利用最大化便利,促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 韩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