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党的十九大以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数字政府则是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数字政府的实现在政府内部有利于资源整合,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在社会“只跑一次”“集约化政府平台”等建议下,大大缩短了人民群众到政府办事的时间和办事流程,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豪感。然而目前我国各地数字政府建设参差不齐,各部门各领域联系不强,信息孤岛、信息烟囱情况比较突出。对此,则需要从制度层面、技术层面、机构层面宏观规划、稳步推进。以实现数字政府这个利国利民的善政。
“数字政府”并不是一个源自中国的概念,这是数字技术飞速发展与提高治国理政效率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需要处理的事务越来越繁杂,需要配合的部门越来越多,人民群众也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成为党和政府亟须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数字政府应运而生,通过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方式来为政府日常工作的处理乃至重要事务的决策提供帮助。
一、“数字政府”概念的提出
(一)“数字政府”理念的形成
数字政府是一个舶来品。在西方,数字政府的形成是一个过程,本质是治理理念的变化与治理能力的提高。在20世纪80年代前,政府官员重视规则与程序,以规则为政府治理的导向。对于政府在治国理政过程中收集到的数据采用数据管制的办法,以机械的收集与保管为特征。在政府服务的过程中采用效率至上主义,轻视效益。在决策方面,采用威权主义的决策机制。
从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政府官员开始重视人民群众的需求,把之前的数据管制策略改成数据竞争模式。在提供服务方面,效与效率并重,在效益方面有巨大的提升。在决策方面,权威主义的模式开始松散,政府向管理主义决策转型。20世纪90年代末,政府开始关注公民的整体需求,不再偏向某一具体方面。对于政府收集的数据,注重数据整合。在服务方面,政府注重为公民提供整体性的服务。在决策方面,决策层由管理主义向整体主义决策过渡。进入21世纪至今,政府执政理念向塑造平等互动的政民关系转型,并一改数据管制的思想,将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服务上,注重对民众的精细化服务。在决策层面,除了整体性,更加注重决策的科学性。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02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从部分领域开始运用计算机到“三金工程”“政府上网工程”的陆续实行,我国的政府信息化正式起步。2002—2017年,国家先后发布《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政务微博、数字政府等新概念层出不穷。政府在互联网+服务与互联网+监管两个方向上不断探索。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建设数字中国”“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使我国的数字政府建设更上一层楼。粤浙等地政策先行,一大批数字政府试点先后上马,数字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二)建设数字政府的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式,我国政府必须不断调整管理模式与服务方式。数字政府建设就是对以上问题的一个突破。建设数字政府的目的主要包括实现决策科学化、执行高效化、监督立体化。其中,决策科学化是政府决策应当建立在科学研究,调查取证,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而不是主观臆断。在信息爆炸的今天,社会信息层出不穷,社情民意处在不断变化中。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铁笼女”事件所引发的巨大舆情来说,政府传统的封闭式的、依赖22丝路经济时评经验判断的决策模式暴露出了很大问题。因此,数字政府的建设将有助于决策科学化的构建。
执行高效化是指在保证行政措施得到充分执行的基础上最大化的提升政府的运行效率。政府由于其科层化的制度设计与行政管理的垄断性,使其既缺乏改革动力又容易为符合规定而牺牲效率。因此,数字政府可以通过减少人工、缩短办事流程来提升效率,也能使行政组织的金字塔结构扁平化,将以部门为核心的处理模式变为以业务为核心的处理模式,进而提升政府的执行效率。
监督立体化是指由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因此,被监督的政府部门很容易出现为了本部门的利益进行违规的处理,从而使监督过于扁平,不够立体。因此,需要数字政府加强对社会信息的可视化处理,以方便上级政府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
二、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现状
(一)体制层面的现状
随着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各地均出台了建设数字政府的政府文件(如图1)。尤其是湖北、广东、浙江三地分别在一年内出台了三四个政府性文件,包括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关领导机构的通知等,充分证明了地方政府对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视,以浙江省杭州市政府的“最多跑一次”建设最为著名,从最初的理论构想到制度性构建再到后来的整个构想落地生根,杭州市政府总共公布了事项清单11354项,以网上办、就近办、简化办为原则,构建了一个大型云中心、一个电子签章系统、两个数据交流与共享中心,依靠数字技术建设了一个方便快捷、便民高效的数字政府。
图1
除此之外,中央与地方的体制改革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以“四个集中”为目标,即资源集中、能力集中、技术集中、人员集中。在中央以国务院办公厅、发改委为核心,形成垂管机构统筹全国,垂管机构负责本级组织的模式,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上的基础,在这方面,广东将各部门的IT业务部门全部抽出组建一个全新的数字管理部门,实现了数字政府的体系化集中化建设。
(二)法律层面的现状
加快建设数字政府还需法律层面的构建,使数字政府的建设有法可依。中央政府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发办[2017]39号)《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在中央层面为数字政府的建设打下了基调。此后,地方出台了一系列与数字政府建设有关的规定。如浙江省出台首部公共数据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增强了公共数据平台的一体化与智能化,本条例旨在为建设全球数字变革高地提供法律基础,从拓展公共数据范围、明确公共数据平台建设规范、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健全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等方面对公共数据管理作出规定。
(三)技术层面的现状
毫无疑问,建设数字政府仅仅出台法律是不够的,还需要数字技术的鼎力支持。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升级提高了人们对数据的收集、归集与处理能力。一些互联网巨头公司通过技术迭代实现了数据的实时收集、分析和共享的全流程信息处理模式。政府与这些互联网巨头的合作促进了政府处理政务的效率。如阿里巴巴公司与浙江政府合作开展的“春雷计划”,利用阿里巴巴本身的数字优势帮助浙江在数字政府建设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包括三年内推动实现“三个一”合作目标:在浙江知名产业带区域建立100个产地直播基地;通过C2M超级工厂计划打造100个销售过亿的工厂;在浙江制造业发达地市定向扶持5个产业带,实现销售破1亿单。
(四)机制层面现状
从机制层面总体而言,主要的方式是实现平台化。所谓平台化,就是指借助已经形成的平台或是将成型的程序系统平台化,主要包括:
第一,借助已经成熟的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包括政务微博与政务微信。与传统的信息发布模式相比优势在于:(1)受众规模更大,官方网站的访问量与微博微信这种社交媒体相比存在相当大的差距。(2)政务微博与政务微信不需要政府开发与维护,成本大大降低。(3)通过社交媒体发布消息,时效性、可答性与互动性大大增强。第二,建立统一的集约化平台,实现政府网站统一管理、统一认证、统一运维,将零散的部门网站整合成统一的政府网站。据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7月全国政府网站共计14537个,比2015年12月减少82%,所减少的成本是相当可观的。第三,提升数字政府的中台模式。所谓中台,指的是互联网企业为了开发大型数据处理系统而设计的一种开发思路与处理模式,目的在于将已成熟的系统作为基础,在此之上,增删改变,避免重复的开发工作。数字政府也可借鉴此类的经验,借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三、我国数字政府的特点与不足
(一)我国数字政府的特点
我国数字政府经过几年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具有基础设施云端化,所有触点的电子化,所有数据的运营化,所有业务在线化等特点。基础设施云端化指的是在保证信息实时、可观、真实的基础上,通过云计算方式实现数据的收集、传输、处理,减少信息流通过程中的成本,让群众“只用跑一次”成为现实。根据数据统计,浙江省每月调用数据、共享信息达1200万次,有效地提升了政府效能。所有触点子化指的是将所有收集数据的点位电子化,保证形成可体验可追溯的数据,以便于政府进行处理与研判。例如,利用SIM卡的定位技术和卫星导航技术可以全时段掌握个人的行程信息。数据运营化指的是将数据进行公开的分析与处理,一方面加强数据采集的开放性和收集的公共性;另一方面,加强对于数据本身的认知便于做出更加准确的决策。所有业务在线化指的是将所有的业务在线进行办理,与传统的窗口办理相比,在线办理体现了结构化、集约化的特点,既节省了人民群众的时间,也降低了政府部门的用人成本、用物成本。
(二)我国数字政府的不足
我国数字政府虽然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有不足之处。
第一,数字技术与政府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僵化,表现在并非每个现实存在的政府组织机构都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虚拟机构及政府的科层制组织对数字技术的干扰。
第二,数字孤岛现象严重。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对信息的需求是不同的,各个机构之间责任不同,缺乏共享数据的意愿,阻碍了信息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流通。
第三,服务协同性较差。由于社会信息庞杂无序,按照职能划分的政府部门极有可能出现重复收集同一数据的情况。因此,如何进行数据分类、避免重复收集是解决协同性差的关键问题。
第四,业务一致性较弱。各个政府部门的数字化程度不同,很难形成业务的一致性配合。政府的各个部门也缺乏相同的数据库,这更导致协调性的缺乏。
四、对于我国数字政府发展的展望
第一,充分挖掘标准化对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的基础性技术支撑潜力。在政务服务层面设置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将标准化、集约化设置成政府服务平台的第一要求。使人民群众只用一个证,只用跑一次。在监督管理方面加强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拓宽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第二,杜绝建造新的数据孤岛,逐步应用、完善云端共享平台,实现平稳过渡。首先要在各个部门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更便捷的数据库,以方便信息的实时更新。其次,盘活目前数据存量,提高利用效率。最后,建立谁提供谁负责的问责体系,减少信息共享中因害怕担责而产生的阻力。第三,保障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配套资源支撑,合理借助社会主体的帮助,发挥社会主体的积极性,使新技术公司发挥其技术优势,提升政府的服务效率。第四,融合机制与技术创新。政府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于可能发生的服务进行预测,以提高政府对于社会变化的反应能力。此外,还需要注意保护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第五,保障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配套资源支撑,加大与数字技术公司的合作,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保障真正将数字化政府落实到底。
五、结束语
数字政府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举措,是政府服务和监管与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相结合的体现。数字政府的实现,于国可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于民可以便捷生活,使得到政府办事不再是烦琐和头疼的问题,这是国家生产力水平的提升在治国理政层面上的反应,更是数字化大潮流带来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