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总工会启动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 探索“互联网+工会医疗”新模式
本报讯 “住院二次补助金具体如何计算?”“职工申请补助是否有时间限制?”……4月23日,福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办公室内电话铃声此起彼伏,不少基层工会纷纷打电话咨询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的相关问题。福州市总工会2023年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活动(以下简称“医疗互助活动”)已正式启动。
此次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了省内外兄弟地市做法和福州实际情况,并在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审议通过。
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郑盛炜 摄 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郑盛炜 摄
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郑盛炜 摄
根据《实施办法》,医疗互助活动的周期为1年,职工缴纳的互助金标准为每人每份60元,可采取职工个人缴纳、单位行政和工会组织的补助、接受捐赠赞助等方式进行筹集。值得一提的是,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的配偶也将被纳入互助对象,这在近年来福建省各地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尚属首次。
在办理形式上,福州市总工会积极探索“互联网+工会医疗”新模式,依托“e福州”APP平台开发智能化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系统,通过工会组建系统与福州市医保系统中的参保职工和缴费单位信息、参保状态和类型、医保报销信息、医保个人账户等数据进行交互,达到工会组织建设数据共享、参加互助活动和参加医疗保险实名制数据共享、在福建省医保和福州市医保系统结算信息共享,有效落实职工参保和领取补助金“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在全国率先实现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工会医疗互助“一站式”服务。
在补贴力度上,采用梯度补助与叠加补助双重支撑,实现“多花多补,少花少补”,让有限的互助资金能够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地保障更多有需要的职工。参保职工在福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可根据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获得6档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住院补助金”。同时,个人自付费用超过6000元的参保职工,还可以领取10档不超过5万元“住院二次补助金”。
“这是弘扬工人阶级互助友爱精神、促进全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完善、进一步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有力举措。”福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医疗互助活动通过帮助职工减轻住院医疗负担,有效防止职工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造成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更多职工构筑起一道守护健康、抵御生活风险的坚固防线。(黄聪聪 郑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