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启动
来源:农博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启动
http://www.aweb.com.cn 2006年2月23日08:23 新华网

   小病扛着,大病躺着。这句农村老话,说的是困难农民看病难的窘状。但是,令人欣喜的是,从今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始在我省全面启动:每人每年只要掏10块钱左右,就可以享受住院补偿和大病救助!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我省将继续提高补偿标准,并力争到2008年在全省农村建立起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的医疗负担减轻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决,农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初步释放出来,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开始增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在给农民带来实惠和保障。
  
  探访:农民说:“这次还能报些医药费,挺高兴的”
  
  从2004年12月1日开始试点至今,沈阳市法库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走过了一个多年头。踏着纷飞的雪花,2月13日,记者走进了法库县,探访新政策给农民带来了哪些实惠?
  
  法库县是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45万人口,农业人口达到37.3万人,占全县人口的80%以上,由于该县属于全省经济久发达的县份,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十分严重。
  
  在2004年,也就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前,法库县卫生局曾组织人员对全县的农村卫生现状、农民的就医条件、就医需求等进行了调查。在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占75%左右,因为生活困难,这部分人得病后难以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
  
  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使当地困难农民摆脱了 小病挺着、大病扛着的尴尬状态,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得到缓解。
  
  走进法库县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法库县中心医院,便见到门口醒目地悬挂着大红的条幅:1月1日开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出院当天领取医药费报销款。记者注意到,在医院的各个病房,医疗住院患者须知、参合农民须知等有关内容也都贴在了醒目处。
  
  在104病房,十间房乡后魏村村民秦彩凤刚刚做完子宫肌瘤手术,说到农村合作医疗,秦彩凤一个劲地称好:农民看病拿钱吃劲啊,农村合作医疗让我们敢来医院看病了。据了解,秦彩凤这次手术花了3000多元,按照法库县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能报销1000多元。“我们一年的收入也就三千元左右,这一千元医疗补贴款就相当于小半年的收入啊。”秦彩凤不无感激地说。
  
  冯贝堡乡姚家沟村民纪春艳患的是风湿性心脏病,以前一直靠吃药顶着。这次来医院做了手术,花了2000多元。这次还能报些医药费,挺高兴的。朴实的纪春艳说。
  
  按照法库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凡法库县农村户口的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县、乡两级政府为此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担负起组织管理责任。凡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只要缴费10元,便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报销、住院补偿和大病医疗救助的待遇。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可以在全县范围内自主选择县级或乡镇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法库县中心医院有关负责同志对记者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惠政策后,医院的门诊量、住院病人明显多了,参合农民就诊的大约占到患者总数的1/3左右!
  
  采访当日,记者见到了法库县慈恩寺乡刘家村刘海跃,这个乖巧的小姑娘,已经15岁了,但明显比同龄孩子瘦小许多。母亲李佰娟对记者说,孩子刚出生时就被发现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可由于家里没有钱,孩子的病就一拖再拖。去年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听到有补偿政策,于是一家人开始张罗着给孩子做手术,东挪西借,总算把手术费凑齐了。去年三月小海跃在沈阳成功进行了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手术。
  
  采访中,李佰娟几次落泪,有心酸,有无奈,也有感动。孩子有病,家里着急呀,可是手里没有钱,怎么办呢?一个手术得几万块钱,上哪儿去凑呀?李佰娟夫妇都是农民,靠种地为生,家里负担也不轻,海跃和妹妹都在上学,去年刚刚过世的婆婆也一直有病,平时买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合作医疗让我们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实惠,感谢党和政府帮我们给孩子治了病。李佰娟感激地说。
  
  现在海跃是法库县慈恩寺乡中心校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学习非常用功,今年期末英语、语文、数学都超过了90分。妈妈说,孩子做完手术身体一直不错,精神头也足了,放学回来还帮妈妈做家务呢!记者问海跃:上学高兴不?海跃爽快地回答:高兴。脸上露出了甜甜的小酒窝。
  
  海跃父亲刘兴俊不无感动地说:“海跃做手术已得到一万元的合作医疗补偿金,这相当于家里几年的收入啊!
  
  据法库县卫生局人士介绍,去年法库县共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530万元,大病补偿5084人。
  
  转变:法库县参合农民比去年增加2.2万余人  
  
  在法库县卫生局,记者见到了这样一组数字:今年法库县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3.2%,参合农民32.3万余人,比去年增加2.2万余人。
  
  由过去的要我参加转变为现在的我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可显而见。
  
  法库县一位农民一连用了四个实实在在来表达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他说:政府减免农业税,是为我们实实在在地减负,政府实施农村合作医疗,是实实在在地为农民拿钱,也是实实在在为农民办事,我们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和爱护。 法库县大孤家子村农民陈爱民说:农村医疗合作等于咱农民也有‘医疗保险´´´´了,这事‘掺和´´´´的,值!真实惠!
  
  但是,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之初并非顺利。法库县卫生局合管办主任吴广义说,由于过去农村合作医疗三起三落,许多农民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着疑虑和担心,既担心春办秋黄不能长久,担心政府说话不算数,补偿政策不能兑现,担心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交的钱被挤占挪用,得不到实惠,很可能是新瓶装旧酒。
  
  为了解除农民心中的疑虑与担心,该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编制13万份《政策问答》、《宣传提纲》,发送到每个农户家中,还组织县、乡、村干部宣讲队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政策,让农民达到了五个明白,即筹集标准明白、补偿范围明白、报销标准明白、报销办法明白、资金管理明白。由于把知情权交给了农民,农民的心里有了底。该县县委、县政府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切入点,将其列为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和为群众办10件实事之一,作为一件民心工程来抓。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该县政府先后召开了三次政府常务会议,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完善。并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分管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卫生副县长为副主任、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法库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配备1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工作,构建了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体系。为保证试点工作健康开展和有序推进,该县县委、县政府强化了对试点的调研和指导工作。为了给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证,该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共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各乡镇也投入30多万元。
  
  据了解,为了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今年该县又对医药费补偿办法作了调整。一,县内住院补偿比例调整为起付线为100元,封顶线为1.2万元;分段补偿比例调整为扣除起付线,2000元以下部分,补偿比例为40%;2001元至5000元部分,补偿比例为50%;5001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60%。二,县外住院补偿比例调整为起付线为500元,封顶线为1.2万元;分段补偿比例调整为扣除起付线,5000元以下部分,补偿比例为30%;5001元至1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35%;1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40%。本县不能治疗的疾病,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的,按县外治疗的比例报销;本县可以治疗的疾病,患者不履行转诊手续而擅自到县外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以上部分按20%比例补偿,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为1000元。三,特殊重大疾病的补偿办法调整为:年末,根据大病统筹基金节余情况,对特殊重大疾病患者,在享受1.2万元补偿封顶线的基础上,将按一定比例实施再次补偿。四,特殊慢性病等病种的补偿标准调整为:特殊慢性病补偿标准起付线为100元,101元以上部分,按30%比例补偿,封顶线为1500元。结核病、精神病、肝炎病患者不设起付线。特殊慢性病患者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每年在定点村卫生室的医药费101元以上500元以下部分,享受30%的补偿待遇;急诊和特殊门诊补偿标准是:急诊抢救和特殊门诊的患者,起付线为100元,101元以上部分,按30%的比例补偿,封顶线为500元;高危妊娠患者的补偿标准为:高危妊娠患者在县以上定点医院住院分娩的,每例补偿500元;其中患有严重并发症患者可以比照住院患者的标准予以补偿。五,单项大额门诊检查的补偿标准是:参合农民在县医院、县中医院进行CT、脑彩超、特殊彩超、胃镜、电子阴道镜、病理检查等单项收费100元以上的门诊检查费用,按30%的比例予以补偿。
  
  解读:这次农村合作医疗为何称新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村发生了喜人的变化--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决;农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初步释放出来,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开始增强……
  
  对于此次农村合作医疗为何称为新型,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解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比于以往农村合作医疗,有四个显著特点,即筹资标准新、统筹单位新、以解决大病为主,以及对农村特困户、五保户、民政优抚对象进行参合救助等。
  
  资金筹措是新的:新政策最重要的表现是国家投入,而且拿大头,这有别于过去的合作医疗仅是农民自己出钱、互助共济的形式;报销的范围是新的: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采用平均报销办法,资金的使用没有重点,这次明确规定报销是以大病统筹为主,把70%的合作医疗资金用在大病、重病的报销上,避免农民一家人因病致贫、返贫;报销封顶线是新的:医疗费用报销有封顶,不是全部包干,这样可以使更多的农民得到基金的支持,从而避免了几个大病病人把合作医疗基金全部花光的现象;资金管理方式是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方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挪用。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到县(市)、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按规定减免或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将所减免或报销的资金数额以及相关凭据报到县(市)或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经审核后开具申请支付凭证,交由代理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直接将资金转入有关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过去统筹以村乡为单位,现在则以县为单位,范围的扩大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更加便于操作,资金更为充裕。过去的合作医疗以解决小病为主,现在则以解决大病为主。比较而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志在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效应:全省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的比例下降了10%以上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2004年7月1日起,我省在台安、桓仁、大洼、法库、长海5个县相继实行了新农合制度。2005年初,全省又新增加20多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试点,到2005年底,全省已有36个县(市、区)建立新农合制度,占全省涉农县(市、区)总数的48.65%,其中:县(市)25个,占全省县(市)总数的56.82%;涉农市辖区11个,占全省涉农市辖区总数的36.67%,覆盖农业人口1209.35万人,参合农民803.12万人,参合率达66.41%,以乡镇为单位参合率达83%。
  
  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有一定缓解。据介绍,到2005年底,全省共补偿参合农民95.78万人次,补偿资金支出6305.54万元,其中:为住院患者报销76629人次,报销金额4751.21万元;为门诊患者报销881164人次,报销金额1433.08万元,开展健康体检等支出金额121.28万元。报销超过万元的有88人。试点县在扩大受益面和提高受益程度、探索便民的报销程序、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如设立家庭账户、将部分慢性病和住院分娩等纳入报销范围,开展健康体检,扩大了参合农民受益面;医院垫付制既方便了群众,又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单病种质量控制,降低了医疗费用。参合农民就诊率和住院率逐步升高,因经济因难应就诊而未就诊的比例和因病致贫、返贫的比例下降了10%以上。
  
  据了解,目前全省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较好地保证了试点工作的正常运转。在管理体制上,各市成立了新农合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各试点县(市、区)都设立了新农合的管理机构和监督组织,建立了县、乡两级经办机构,其中有7个县(市、区)编委批准落实了人员编制。在资金筹集上,到2005年年底,全省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9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省、市、县、乡财政)补助1.03亿元,个人缴纳0.87亿元,其它164.1万元。从筹资水平看,各试点县(市、区)基本上都达到了人均30元的标准。个别地区提高了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本溪县达到人均36元,旅顺口区达到人均50元,大连开发区达到人均70元。在基金管理上,全省普遍采取卫生部门经办、财政部门审核,在商业银行或信用机构建立专户储存支付的办法,县、乡两级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代理银行管钱不管账,做到了钱账分离、封闭运行。有的地方还建立了财政监管、审计和社会监督制度,强化了对基金的监督。在补偿报销上,有23个县(市、区)采取医院垫付制,占63.89%,即定点医疗机构对出院患者结报,定期到县经办机构审核、县财政局核准,然后由财会结算中心或银行结算。有13个县(市、区)采取个人垫付制,占36.1%,即先由乡经办机构初审,再到县经办机构审核后,经银行转付。
  
  目标:力争到2008年在全省农村建立起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今年,我省在目前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农业县(市、区)覆盖率要达到100%,参合率达到70%以上。并力争到2008年在全省农村建立起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日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从今年起将一改试点时期一次性封顶3000元报销、年底二次报销的政策,确定了大额或住院医药费用的起付线、封顶线和分段报销比例。建议封顶线1-1.5万元为宜。
  
  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调动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省政府决定2006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原则上提高到年人均50元以上,其中农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以上,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40元。并提出了合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严格监督管理合作医疗基金、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衔接工作、加强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建设、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建设与管理、加强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加强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等要求。
  
  省卫生厅还特别强调,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药费用,可由定点机构垫付报销,要做到出院即报。也就是说,农民再报销医疗费用,不用自己先掏腰包,更不用等到年底一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