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23-05-11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专门设立这个特殊日子,就是要提醒人们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面对灾害事故多发频发的基本国情,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取得了防灾减灾救灾新成效。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知没有止境,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我国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

在防灾减灾中,公安机关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江西、福建等地出现特大暴雨,不少地区群众被困,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组织民警辅警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持续降雪和风吹雪天气影响,国道109线唐古拉山段、妥巨拉山段出现大面积积雪结冰现象,西藏自治区安多县公安局立即启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协调路政、消防、武警、民政、养护等相关部门,全力保障进出藏“生命线”安全畅通。

安全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一方面,要加强应急值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细化预案措施,确保灾情能够快速处置;另一方面,要广泛深入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常识,提高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度,进一步增强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做到既要“急时救”、更要“平时防”,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地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努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