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国家数据安全人民防线
来源:羊城晚报 更新时间:2023-07-04

增强全民数据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国家数据安全人民防线


数据安全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亟待加强人民群众的数据安全意识,筑牢国家数据安全人民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上述重要论断,既为我国加强数据安全、提升全民数据安全意识和素养指明了道路,也为我国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方法指引。
202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提升人民群众的数据安全意识和素养,提供了规范化、法治化的依据,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数据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但也要看到,数据安全问题正以更加隐蔽、更加复杂的方式,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并极易被人民群众所忽视。面对各种新兴的数据安全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牢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数据兴邦、人民固邦的安全理念,筑牢国家数据安全的人民防线。

做好人人普及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
国家安全教育是一项常抓不懈的“重大工程”,是关系全局、影响长远、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尤其是数据安全教育,不仅需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来确立国家安全教育的灵魂,提升人民群众内心的国家安全意识,还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建设,用国家安全教育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为国家安全事业培养优秀的接班人。
各个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组织和接受国家安全教育,把国家安全教育当作本职工作、个人事项来开展。做到分工到人、担责到事。对于个人来讲,要积极接受“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并将国家安全同个人安全紧密结合。在思想上,确立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紧密相关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从而形成一种人人普及的国家安全教育新局面。
形成人人关心的“数据安全”意识
要增强全民数据安全意识,必须坚持个人意识、国家意识和法治意识的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国家安全为根本,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保障,始终把“数据安全”置于国家安全的全局性、战略性高度上来把握。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具备了国家数据安全意识,才能保障个人数据安全得到长久、有效的保护。
全面筑牢国家数据安全的人民防线,就是从人民群众数据安全意识的主观认识层面出发,发挥人民群众的数据安全风险预防作用和安全监督功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将国家数据安全防线建立在人民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作用于事前,安全保障责任落实于每个人的潜在意识中
增强人人预防的“数据安全”素养
提升人民群众的数据安全素养,是消除数据安全风险、提升国家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全民安全素养视为“国家安全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突出了全民安全素养对于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重要意义。这也意味着,增强全民“数据安全”素养,是人民群众预防和解决国家安全风险和事件的客观要求。虽然我国当前并没有发生较为严重的数据安全事故,但却存在诸多数据安全风险。因此,无论是从保障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维护国家安全的视角考量,努力增强全民的“数据安全”素养,都是当前我国积极应对数据流通与利用、数据开放和共享、数据跨境传输等事项的必要之举。
要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数据安全素养,就必须扎根基层,走到数据安全防范一线。政府可以通过“研究课题”“智库报告”等方式,系统开展数据安全素养的民意调研工作,了解人民群众的数据安全风险预防能力和数据安全事件应对水平,为增强全民数据安全素养提供智力支持。同时,还要加强数据企业的安全监管,做好数据企业的“数据安全素养培训”;在基层,应当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数据安全素养提升”活动,总结优秀案例,树立安全典型,推进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数据安全与个人数据安全素养的整体提升。
打造人人参与的“数据安全”防线
数据安全人人有责,需要人人参与其中。尤其是随着我国数字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智能手机、电脑等数据处理终端日益普及,人民群众在享受互联网、大数据所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个人数据安全与国家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的挑战,甚至出现了各种新型的数据违法犯罪行为,如数据诈骗、数据爬虫等。因此,发挥人民群众“群防群治”功能,打造人人参与的“数据安全”防线,就成为我国防范国家数据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优势。坚持走人民路线,既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集中体现,更是对数据安全治理规律的科学把握,体现了党和人民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和信心。
(作者系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