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沧市扎实推进规范平台建设、优化网络服务、严格事项管理、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印发《临沧市“十四五”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规划》,规范组建基层政务服务机构,理顺县乡村三级管理权限,明确政务服务部门职权,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建成率达100%。同时,市域内5个工业园区、1个边境经济合作区,园区内全部建立政务服务窗口,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覆盖率达100%;规范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印发《临沧市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对标“三个一批、四个统一、九个有”标准,完成乡级规范化建设29个,村级规范化建设269个;完成乡级示范点建设8个,村级示范点建设16个。
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印发《“智慧政务”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智慧化服务、智慧化审批、智慧化管理、智慧化评价”的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市本级、临翔、双江、沧源率先建成自助大厅,为企业群众提供7×24小时“不打烊”自助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推行“一网通办”,承接、指派政务服务事项11823项,完成率达100%,发布率达99%,网上可办率达98.88%,全程网办率达86.50%,压缩承诺时限75%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9.39%,印章备案率达99%。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公布《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8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市级297项、县级平均243项、乡级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建立起上承国家、省,下接县、乡的五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组织8县(区)及41家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了三轮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5923项,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451项,责任事项35326项,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
严格机构管理职权,全市84个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均明确管理负责人,选派专兼职办事人员负责承接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村级便民服务站主要由村“两委”及驻村工作人员兼任窗口办事员,确保至少有1名人员值守,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答复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帮办代办。严格队伍建设标准,严把窗口人员入口关,明确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从事窗口工作所需的业务和服务技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和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规程。严格业务素质提升,做到窗口工作人员全员覆盖,不断深化为民服务理念,提高业务技能,优化服务质量,营造爱岗敬业、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推行“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均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窗,落实461项全国事项、190项西南六省区事项、165项泛珠三角九省区域事项跨区域线下办理,2023年已办件618件。推行“帮办代办”服务,重点推进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目前,全市提供帮办代办服务2945件。(赵玲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