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司法局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3-08-08

“互联网+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莱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管”工作,切实加强调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监管的“监管”,依托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对各部门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数据汇聚

督导各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业务时,使用“烟台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或各部门可实现数据汇聚的自建系统,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应录尽录、应汇尽汇”。建立常态化规范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定期通过后台管理实时分析比对案件信息,调度案件数据汇聚情况,促进网上运行案件数量与质量双提升。2019年以来,莱州市各执法部门通过自建系统同步和系统录入,在“烟台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进行案源登记157起,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2247件,行政强制案件4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监管的“监管”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实施,督导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杜绝出现行政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多形式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通过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对执法单位的涉企检查行为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指导;通过开展涉企执法案卷评查,检查执法单位规范涉企执法办案情况;通过走访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调查征求企业对执法单位实施执法行为的评价意见等,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托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以及“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各部门落实监管执法工作职责,对监管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不当、不到位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移动执法能力

全面推进行政检查等移动执法能力建设,加快部署应用移动执法APP,强化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实现网上执法,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定期与市政府、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互通情况、资源共享、沟通协调、研究事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各部门“互联网+监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动态调整执法人员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信息的跟踪与调整工作,每当有人员发生变动时,实时更新调整,与“互联网+监管”系统执法人员数据实现同步。

做好司法行政监管工作,完善“两库一清单”

实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数据,对涉及我局双随机监管事项及时进行认领。建立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所市场主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认领监管事项5项。在已有监管事项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汇总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同时做好存量监管信息和新产生监管信息的录入,提升监管事项覆盖度。司法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实施行政检查,每年印发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监管检查,覆盖监管率达100%。

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白名单”制度,持续规范“涉企监督”

2020年制定出台《莱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备案管理办法》,建立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统筹机制。2023年市政府发布《莱州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筛选全市守法合规、信用良好、积极参与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进入“白名单”,并规定非必要不到“白名单”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每月5日前,各执法部门将本月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报司法局备案,由市司法局统筹评估优化联合检查事项,严格限制企业的迎检频次,控制在同一年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次数不超过10次;统一检查和整改标准,明确联合检查单位优先级,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单位多头检查、标准不一,企业重复迎检、反复整改、不堪重负的问题。2023年3月以来,司法局对各行政检查实施部门提报的1014次检查计划进行严格审查,发出112份批复函对涉及同一企业的40次检查计划进行了合并,通过协调联合执法为18家企业减少迎检次数22次。

下一步,莱州市司法局将继续做好移动监管工作,优化提升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案件录入工作,督导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企业“白名单”制度,有效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努力营造主动服务、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的执法环境。


莱州市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