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化科学管理提升办案履职规范化水平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23-08-21

本报讯 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日前,上海市检察院制定《上海市检察机关一体推进实质性强化案件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

作为加强案件管理的总原则,此次《意见》与综合考评管理、办案程序管理、案件质量管理、业务质效管理、外部监督管理等案件管理五大职能的基本制度规范,以及五大职能下更为细化的规范标准和操作指引,共同构建起该市检察机关“1+5+N”的立体化案件管理体系,旨在通过建章立制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以科学管理促进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落实检察一体化机制运行中“管理一体化”的要求,《意见》强调,案件管理部门与案件办理部门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案件管理部门要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探索融合式、贯通式“案件化”监管模式,以办案全流程、监管全覆盖为方向实现数据、程序、实体监管有机融合。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一方面明确三级检察院职能分工,由基层检察院发挥基础作用、各分院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市检察院发挥统筹管总作用,着力打造“上下一体、各有侧重”的职能格局;另一方面加强横向衔接融合履职,强化案件管理部门与案件办理部门、政工人事部门、检务督察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形成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合力。

《意见》还要求对内部监管发现的多发、常发问题综合施策,建立问题发现、通报、研判、解决长效机制,通过分类精准处置、建立常态化通报和讲评案事例机制、强化督查督办等方式,推动解决该市检察办案过程中实体、程序、数据等方面标准不统一、办案不规范问题,促进办案履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此外,针对受理移送案件、涉案财物管理、数据安全保密等案件管理履职中的潜在风险点,《意见》也从风险点排查、防范化解措施、应对处置预案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完善,以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守好安全底线。(记者江苏烨 通讯员潘志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