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构建城市运行“审管一体化”新格局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 更新时间:2023-08-25

“一网通办”“一网统管” 济宁市构建城市运行“审管一体化”新格局

8月23日讯 8月23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城市运行审管一体化新格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构建城市运行“审管一体化”新格局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审批制度改革创新,锚定“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目标,增强部门协同联动力度,联合市城市管理局探索构建城市运行“审管一体化”新格局,打造全省唯一、全国最优城市运行“审管一体化”金字招牌。
建立基础工作架构 确定部门协同机制
建立基础工作架构。今年2月份开始,经前期联系对接,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作为、积极联系、精心组织,由副局长带领有关科室,赴市城市管理局就城市运行领域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之间协同合作、双向反馈、平台互联工作展开对接交流。确定了建立部门会商议事机制、增强信息双向推送反馈、信息化建设深度延伸、“一网通办”与“一网统管”互通互联、增进平台连通效能等五项部门协同联动内容,加强城市运行许可办理与反馈渠道的深度连通,优化提升“一网通办”与“一网统管”的“两网融合”深度与效能。
建立审批、监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范围、方式、程序和保密要求,确保事前推送勘查、事中联合会商、事后信息反馈,审批监管全流程数据共享,打造“审批助力监管、监管带动审批、协同保障线上、信息双向推送”的审管联动模式。审批、监管部门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分配不同的账号、权限,可查看某项工作进度、签批情况等,时刻掌握工作动态,把控业务进展方向。
推动跨部门共享数据。将需要联合勘验的城管事项数据推送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从审批受理阶段纳入审管协同联动,实现数据和流程实时共享。已审批的城管事项通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送到市城市管理局业务科室纳入事后监管,并实时将监管信息反馈到政务服务网的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系统,实现数据全流程共享、双向反馈。目前,已通过系统推送城市管理领域许可结果590余件。
健全城市运行“审管一体化”体制机制
联合制定事项清单。为确保审管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市审批局和市城管局全面梳理城市管理领域的审批、监管事项,确定城市管理领域“审管一体化”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目前纳入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等十余项城市运行领域审批服务主项及子项共29项。
明确监管标准和监管方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管全覆盖,实现一事一方案精细化管理。市行政审批局、市城市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事项清单进行定期修订和动态更新,提升“审管一体化”的精确性和时效性。
建立“审管一体化”常态业务工作机制。以政务服务网的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系统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跨部门审管工作机制,通过议事会商、情况通报、定期座谈等方式,加强常态化沟通,统筹业务政策制定,及时推动问题协调解决。审管衔接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有效推动信息双向反馈,督促责任落实,强化跨部门职能作用,实现审批和监管部门“点对点”长期高效对接。
加强城市运行“审管一体化”支撑能力建设
建设“审管一体化”业务支撑模块。依托现有的政务服务网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统一了“两张网”接口标准,推动系统全面互联对接。
打造共用场景。逐项理清城市运行领域首批29项审管衔接链条,开发“审管一体化”应用场景。完成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三个大类9个共用场景开发,完善了城管领域审管事项清单管理、信息共享、分析评估、联合勘验等相关功能。
推动“审管一体化”流程再造。通过“两张网”线上深度融合倒逼线下审管联动流程再造,积极开展协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有效提升审管协同和执法监管效能。
深化“四项机制” 推动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今年以来,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加大审管联动力度,健全审批监管衔接机制,形成了审批与监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深化许可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审批事项的直接实施责任和指导监督责任。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完善审批标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等直接实施责任,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实施监督检查等监督责任,推动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化。出台《济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梳理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实施机关、主管部门、设定和实施依据,明晰审批、监管主体和职责,确保审批监管责任不留空白,有效提升了审管运行的制度性、整体性。
深化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出台《济宁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固化完善“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认领制度”工作机制,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信息互通,有效推动审管互动的良性运行。印发《全市行政审批系统2023年审管协调工作要点》,明确三级联动、审管协调、简政放权、舆论宣传等4方面12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审批部门与监管执法单位协同合作。
深化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市县定期召开审管联动工作例会,探讨交流各行业领域最新政策动态和工作推进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共召开审管联络员例会80场,协商解决审管问题300余项,有效畅通了审批与监管衔接渠道。
深化审批评审踏勘配合机制。监管部门提供本行业领域专家及特定资质机构名单,审批部门制定联合踏勘评审事项目录,统一管理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联合勘查工作。梁山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教体、公安、住建等部门,召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评审及现场联合验收”工作推进会议,联合对120多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新评审,做到当天“一勘验一评审一汇总”。(闪电新闻记者 杜宗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