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3-09-11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 《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经信推〔2023〕7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快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国家部署,落实《2023年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重点工作安排》《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 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本市有关部署,现将《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国家部署,落实《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2023年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重点工作安排》《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 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本市法律法规和规划文件,进一步提升本市公共数据开放水平,推动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全面深化,特制订本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目标

推动公共数据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开放,深入赋能治理、经济、生活各领域城市数字化转型。

开放机制更加完善,实施《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健全开放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分类分级机制,推动数据开放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数据质量更高水平,实现并保持开放数据100%按时更新,已标注开放属性的100%纳入清单开放,持续开展数据质量日常维护,推进建设100个重点样本数据集。

赋能成效更加显著,围绕经济、生活、治理各领域40个应用场景深入开展公共数据开放赋能行动,实现场景公共数据有需必应。推动公共数据开放与社会数据融合,建设3个面向场景需求的数据融合空间。

服务能力更加高效,保持有条件开放申请答复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内,建立完善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研究者的服务机制。发挥授权运营机制作用,形成普惠开放与个性化服务互补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重点任务

1.优化清单开放机制。各部门、各区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公共数据开放清单的综合评估评价,对开放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重点对标国内外开放平台,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按照开放细则要求对开放数据领域、数据摘要、数据项、数据格式、分类分级、更新频率等信息进行优化完善,全面提升开放清单可读性、易用性。(各部门、各区)

2.持续开展分类分级开放。更新完善《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分级分类指南》,持续做好开放数据的分类分级和动态调整。持续做好有条件开放类数据申请的评估审核工作,保持有效答复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优化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协议,对有条件开放申请通过的,在线签署开放协议。针对多元主体、重点场景的数据开放,可以开展线下签约。(各部门、各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中心)

3.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清单与上链数据编目协同。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上链机制,对上链编目信息中的开放属性进行核对。开放属性为无条件开放或有条件开放的,应当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上具有相应开放清单并开放相关数据。编目开放属性与开放清单不一致的,应当及时更新开放属性或编制开放清单。(各部门、各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

4.研究建立完善重点场景、重点主体联合开放机制。推广普惠金融等重点开放场景建设经验,加大面向重点场景和重点主体的数据开放力度,建立定期数据供需对接服务机制。由市数字化办会同各行业部门提出公共数据开放场景,对列入重点场景的多元数据需求,以及列入城市数字化转型先锋企业和示范单位数据需求,予以一次性审核通过,同时采取告知承诺+过程监督模式,实现需求快速响应与安全管理。(市数字化办、各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

5.设立公共数据开放咨询服务点。联合高校、行业协会、智库机构等,在全市设立10个公共数据开放咨询服务点,对社会公共数据开放需求进行征集和对接,提供数据需求征集、数据字段说明、建设方案咨询、开放部门对接等前置服务,全面提高公共数据开放申请的有效性。(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

6.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运营机制。面向市场类、研究类、公益服务类等不同类型公共数据开放需求,由市经信委会同公共数据开放主体,授权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数据深度加工、模型训练、系统开发、数据交付、安全保障等市场化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数据开放的服务水平。(市经济信息化委、各部门、各区、市大数据中心、开放运营单位)

7.开展品牌数据建设。编制上海数据品牌建设导则,按照高质量、知识型、品牌化的要求,组织建设标杆性开放数据集,开展品牌开放数据的专项宣传。品牌数据应当具备数据容量较高、业务说明完备、数据服务稳定、数据更新及时、时间覆盖全面等特征,试点建设10个品牌公共数据。(各部门、各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

8.开展公共数据开放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建设。面向社会征集第三批公共数据开放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重点聚焦生产制造、科技研发、金融服务、商贸流通、航运物流、农业等经济领域;公共卫生、医疗、教育、养老、就业、商业、文旅等民生领域;以及交通运行、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城市治理领域,遴选支持一批数据融合创新水平高的示范性项目。(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各试点单位、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

9.优化开放数据质量。加强执行标准规范,开展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增强开放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日常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公共数据的质量监督,对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评估,并建立异议与更正管理制度。(各部门、各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

10.优化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功能。建立完善数据开放主体的统计分析、风险判断、质量评估、合规服务等功能,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工作推进提供参考。优化开放门户数据查询、数据预览、开放申请、数据获取、应用展示、意见反馈等功能;探索隐私计算、沙箱验证、数据资源图谱展示、数据地图预览等创新功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

11.加强数据开放安全保障。加强开放平台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开放平台安全可靠运行。做好公共数据开放全流程的安全评估、防护和保障工作,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中心、各部门、各区)

12.加强政企数据融合发展。用好国际数据港和数据交易所等平台,深入挖掘公共管理中的各类外部数据需求,鼓励通过上海数据交易所采购非公共数据,推动政企数据的融合开发与利用。(各部门、各区、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数据交易所)

 

三、开放重点

1.深化普惠金融数据开放。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持续优化公共数据供给能力与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获取公共数据,运用大数据等技术优化信贷审批和风控模型。进一步排摸数据需求,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强化普惠金融数据接口稳定性保障能力,提升普惠金融数据的产品化能级,推进金融产品的算法前置,结合金融机构需求,加快推进场景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授权运营开发利用平台以市场化方式向金融机构提供个性化的数据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银保监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农业农村委、市民政局、市税务局、上海数据集团)

2.研究综合库数据开放机制。加快推进法人综合库、空间地理综合库等建设,面向市场主体综合性数据开放需求,在安全可控前提下,研究基于综合库的数据查询服务可行性与相关机制。(市大数据中心、市知识产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建委、各区)

3.加快体育场馆数据开放。推进徐家汇体育公园功能升级和环境改善,助力公园便民锻炼、承接重要国际赛事,构筑体育场馆数字新基建,集成久事体育场馆服务、赛事服务、体育培训,运动健康等服务资源,形成数字体育服务平台,全方位提升场馆的管理、服务和运营水平,通过内外部数据共享与信息互通,推动场馆运营体系和用户体验的不断创新,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数字体育综合体,为大型体育场馆数字化转型打造样本。(市体育局、徐汇区)

4.探索医疗保险数据开放。推动医保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探索医疗医保数据在个人授权后面向商业保险理赔方面的开放,在确保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平台,坚持个人授权的原则,简化就医患者在商保理赔过程中需要提交的相关纸质申请材料,逐步提升商保领域的线上无纸化理赔水平,缩短就医患者在理赔报销等环节的时间周期,提升用户体验度和满意度。(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试点医院)

5.探索医药数据共享开放。整合医疗机构、代煎服务企业提供的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的相关数据资源,应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存证,支持市民群众通过手机移动端对本人中药饮片处方煎煮、配送等信息进行查询、追溯。开展中药溯源饮片试点,让群众安心放心用中药。(市卫健委、市药监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6.推动数字旅游数据开放。面向一江一河、历史风貌区(街区)和古镇打造立体化、可互动的虚实融合游览线路,鼓励景区景点通过沉浸式互动场景搭建,打造文旅多元融合的高体验度特色旅游项目。拓展“一码游”功能和覆盖范围,上线支付宝端入口,覆盖文旅场所超过300家;依托文旅场所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功能,实现场馆评价数据的实时汇聚;推广使用支持社保卡功能的文旅通终端,实现“一口预约、卡码合一、一码畅游”的总目标。(市文旅局)

7.加快“随申行”数据开放。推动随申行公司以“随申行”APP为统一入口,进一步整合打通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共享单车、自驾等各类出行服务,形成一体化、一站式出行服务体验。在此基础上,加快文旅、购物等各类生活服务、出行和票务深度整合,打造智能出行生态圈,实现“一码通行”、一扫通行”、“一票支付”,丰富智能联程规划、智能网约车(Robotaxi)体验等特色功能。建立出行领域碳普惠体系,向市民推广低碳出行理念,实现从用户出行产生碳积分到碳交易、碳普惠的全链路闭环。推动跨交通场景的数据融合研发,赋能智能出行和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市交通委、随申行公司)

8.推动停车数据开放。推动停车信息科技公司进一步提升“上海停车”和“随申行”智慧停车模块的使用体验和经营活力,完善停车预约、错峰共享、统一支付等服务功能,与“随申行”实现全面融合。推进市区、郊区、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停车数据的融合治理,并探索面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放。(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上海停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随申行公司)

9.推进物业服务数据开放。探索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系统、上海市物业服务呼叫平台系统、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数据面向物业管理、智慧社区等场景开放,综合小区安全、物业服务质量、资金管理、综合管理和业主自治等维度,持续优化小区健康度画像指标,深化物业服务维度,打造智慧社区标杆。(市房屋管理局、各区)

10.推进社区数据开放。围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数字化15分钟生活圈,加强生活、规划、治理和服务交互联动,依托智慧化应用平台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蓝图数据底板,对街镇现状和蓝图内的基础保障类设施和品质提升类设施进行实时评分,进一步拓展各类行业服务资源向社区基层下沉延伸,充分利用社区各类综合服务空间,引入市场化服务资源和运营模式,提升社区生活品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各区)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举措

1.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贯彻落实专人专岗负责,建立公共数据开放例会对接制度。(各部门、各区、市大数据中心)

2.开展交流互动。加强数据应用方、数据供给方之间合作交流,通过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互动交流,鼓励各区参与开放数据应用大赛。(各部门、各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

3.加强评估考核。对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情况年度开展评估,定期通报工作进度。11月底启动2023年度公共数据开放绩效评估和应用成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城市数字化转型考核。(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

4.加强工作培训。对数据开放工作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