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3-09-11

现将《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2023〕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引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指出,要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发挥数字化在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的重要支撑作用,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要强化系统观念,健全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体系,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就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区各部门政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初见成效,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加速提升,贯穿四级的数据资源体系初步建成,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构建,“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跨省通办”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数字技术赋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迈入数字政府建设新阶段打下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我省数字政府建设还存在顶层设计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数据资源体系不完善、政务服务体验和深度不强、支撑保障体系不完备等问题,干部队伍数字意识和数字素养有待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亟需从省级层面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作出安排部署,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不断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强支撑。

二、制定的过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由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研究起草我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起草过程中,一是吃透国家相关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国发〔2022〕14号文件、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指示批示,从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角度全面把握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吃透“上情”。二是全面掌握兄弟省份工作动态,通过网络、电话和实地调研等形式,深入调研学习掌握发达省份、先进省份和西部兄弟省份数字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求对标先进、择善而从。三是摸清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实情,深入各地区、有关职能部门和信息化建设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系统摸清我省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工作基本情况,基本掌握数字政府发展的“家底”。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十四五”规划、2035年发展目标和工作实际,起草《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初稿形成后,先后三次印发至相关牵头部门和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25条,经认真研究,全部予以吸纳。在此基础上,再次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深改委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8个方面对我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

(一)发展现状和目标。简要分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我省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更加健全,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建成,“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新型数字政府治理模式基本形成,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青海重大战略、重大部署,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到2035年,符合国家要求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数据驱动、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的现代化政府,数字化引领成效显著,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为青海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全面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效能。聚焦强化我省数字政府能力体系建设,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改革创新,推动政府治理与数字化深度融合,安排7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提升经济调节能力;二是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三是积极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四是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五是强化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提升生态环保能力;六是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提升政府运行效能;七是推进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三)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全面构建制度、管理和技术衔接配套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数字政府一体化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守住网络安全底线,安排4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安全管理责任,二是落实安全制度要求,三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四是提高自主可控水平。

(四)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围绕加强全局性谋划、一体化布局、整体性推进,全面提升我省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水平,安排5项工作任务,一是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二是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三是完善法规制度,四是健全标准规范,五是开展试点示范。

(五)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围绕加强数据赋能,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协同与应用,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安排4项工作任务,一是创新数据管理机制,二是强化数据归集治理,三是深化数据高效共享,四是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

(六)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围绕建设结构合理、智能集约的关键性基础支撑平台体系,为数字政府建设筑牢根基,安排3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二是提升网络平台支撑能力,三是加强重点共性应用支撑能力。

(七)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围绕促进数字政府建设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协调发展,安排3项工作任务,一是助推数字经济发展,二是引领数字社会建设,三是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八)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围绕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安排4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健全推进机制,三是提升数字素养,四是强化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