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抚府发〔202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抚州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五届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州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网络强国的战略思想和建设数字中国的决策部署,加快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根据《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委深改委《关于印发〈抚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改字〔2022〕4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引领、坚持数据赋能、坚持整体协同、坚持安全可控”的原则,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全面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通过全方位、协同性、智能化变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到2023年底,建成一体化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基本形成,数据共享与开放达到更高水平;到2024年底,建成上下联通、左右贯通,业务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三位一体”的数字政府,形成一批有示范效应的数字政府特色应用,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到2025年底,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初步形成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的数字政府发展新格局。
(三)总体架构
在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基础上,围绕业务、技术、保障三方面,构建“153”数字政府建设基本框架。“1”即完善“统一领导、统筹管理、专业运营、智库支撑”的“一盘棋”工作机制;“5”即打造基础支撑、数据资源、业务应用、管理运营、安全防护五大体系;“3”即以政府的服务、治理和运行三个领域为重点方向,深化经济调节、综合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政务运转、政务公开等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应用,形成“上接国省、下联县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体化数字政府建设架构。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
1.建设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协调推进各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和业务系统迁移至政务外网,加快提升政务外网集约化水平。升级电子政务外网,增强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支撑,构建“一网双平台”政务外网,实现“一网覆盖、一网多用、一体安全、一键运维”,提升数字政府网络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打造高性能政务云。迭代升级政务云平台技术架构,增强政务云服务能力,优化计算、存储、网络资源,推动政务云由基础资源支撑向自主安全、能力丰富的全栈云发展,为数字政府应用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云计算资源。加强统筹新建和改扩建信息系统上云部署的资源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集中采购云服务,满足各级部门业务应用需求。〔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3.建强大数据服务平台。提升抚州市大数据服务平台能力,完善县(区)分平台的建设,满足数字政府大数据应用创新、开放运营、跨部门业务支撑的需求。推进省级数据回流机制和通道建设,加大对县(区)数据共享的支持力度,提供跨业务、跨数据库的统一数据访问接口,实现高效、实时的数据服务。完善公共信用、政务服务、社会救助、卫生健康等高频主题数据库建设,强化平台枢纽功能,与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市各信息系统对接,为科学高效推进各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4.搭建共性技术支撑平台。统筹建设统一GIS服务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统一物联网感知平台、统一公共视频联网平台、统一用户权限管理系统、业务中台及AI中台等共性技术平台,打通各部门智慧应用业务流和数据流,强化共性应用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
5.建设一体化数字资源平台。构建市县一体的数字资源管理和服务平台,集成全市政务应用系统共性能力,形成全市数字资源的智能化“总账本”,实现政务云基础设施、应用组件、数据资源等数字资源的一本账管理、一站式浏览、一揽子申请、一平台调度。〔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数字政府数据资源体系
1.推进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化管理。组织市、县(区)政务部门按照“三定”要求,依法依规梳理形成标准统一、衔接一致、完整有效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对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以满足业务需求为目标,编制形成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并纳入抚州市大数据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及时更新。采用协商、采购、合作开发等方式,推动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及第三方平台等方面共享的数据,并及时纳入清单管理。〔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
2.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建立常态化数据汇聚治理和质量管控工作机制,强化数据源头治理,打通“数据孤岛”,优化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五大基础数据库功能,按需整合教育、社保、交通、医疗、水电气、环保等行业数据。开展政务数据共享特色应用建设,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供需对接、共享激励机制。开展数据共享绩效评估,提高数据共享精确性,提升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
3.推动数据开发利用。探索政企数据融合的标准规范和对接机制,将水、电、气等主要公共服务数据纳入开放范围。推进数据资产交易中心建设,在保障安全和隐私前提下,挖掘数据价值,拓展应用场景。通过建平台、引生态、促应用,推进公共数据的开放流通和开发利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积极探索创新数据要素价值化的方法和路径,努力形成“抚州经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打造数字政府业务应用体系
1.优化政府服务能力
(1)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地图,丰富展示内容。深入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事项的梳理,升级江西政务服务网抚州分厅和“赣服通”抚州分厅,增加热门服务专区。进一步优化抚州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功能和服务流程。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平台支撑,实现各类证照材料在线核验和调用。推动“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向村(社区)延伸,实现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全方位梳理惠企政策事项并动态更新,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精准化、全覆盖惠企政策服务。强化全省统一“惠企通”平台推广使用,提升“惠企通”企业注册率和惠企兑现企业覆盖率,推进惠企政策兑现改革,优化审批兑现流程,明确惠企政策资金兑付范畴和兑付渠道,建立惠企资金对账机制。推动抚州市中介超市监管平台功能优化升级,新增中介服务“一事一评”评价功能,不断提升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财政局〕
(3)打造智慧审批新模式。结合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和流程再造,探索我市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智慧审批改革创新,简化业务流程、精简提交材料,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零排队、不见面、全自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4)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搭建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准入、准营、变更、注销全程网办、智能办和全市办事窗口无差别受理,营业执照、许可证“一照多址”“一证多址”,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行天下,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5)推进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围绕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完成国家和省级层面部署的22项“一件事”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推出若干项有特色的“一件事”,实现更多个人高频事项、身边事、关键事跨部门集成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6)推进智慧就业和社保建设。推行电子社保卡,持续深化在社会保障、看病就医、待遇补贴、政务服务等领域应用,实现“人手一卡、一卡多用、全市通用”。建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大数据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全市“人力资源地图”,建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7)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推广“互联网+教育”教学模式,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加快智慧教学课堂改造。深化抚州智慧教育云平台等推广应用,提高智慧教育水平。〔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8)推进智慧交通发展。基于统一GIS平台和公共视频联网平台,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综合交通运输监测及决策分析系统、综合交通运输指挥调度平台,逐步构筑覆盖全市的综合交通信息服务体系,提升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实施全市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行动,建设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监测预警系统和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系统,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9)推进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医疗机构“数字赋能”,推进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应用。深化重大疫情防控系统建设,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强化全市卫生健康数据归集和资源整合,健康信息共享协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深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构建“线上诊疗、线下治疗、线上复诊”的互联网诊疗模式。〔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1)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健全监管工作规范体系,逐步实现全市监管事项全统一、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业务全覆盖、监管行为全留痕,探索推进联合监管、风险预警、移动监管,提升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依法依规运用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等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支撑市场一体化监管的统计、预测、预警、报警、评估等分析型应用。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覆盖度,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深化重点领域监管。围绕食品安全、工程建设、自然资源、文物管理、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打造统一的食品安全失信大数据平台,实现食品追溯、风控预警、联动共治等功能。融合时空数据及物联感知数据全方位、多角度地监测、监督重大项目的建设全流程。构建自然资源智能视频监控体系,实现持证露天矿区、易发生矿产资源盗采重点区域和长期稳定耕地重点区域的智能化管控。依托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全面提升文物保护数字化监管水平。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智能评标和评标专家就地远程评标,实行远程在线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3)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化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平台建设部署应用,强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信息共享、办案业务协同,大力推进柔性执法制度落实落地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精准细化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新举措,打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区管委会〕
(4)加强信用监管互联。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包括信用综合管理、信用服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及应用支撑平台在内的信用大平台,推动信用信息互通共用和创新应用。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对信用信息主体的事前免疫、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确定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业领域风险防控等有机结合,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5)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含人防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搭建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设施感知网络和地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建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空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全域的实景三维模型,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城市资源和地理信息综合服务。力争将我市打造成新型智慧城市标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区管委会〕
(6)建设市级“城市大脑”。依托一体化数字政府基础底座,整合抚州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互联、智能、开放的“城市大脑”,打造市、县(区)两级部署,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使用的“一网统管”基础平台,为各行业应用建设和接入提供支撑能力,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7)打造城市管理新模式。对市本级现有的数字城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市县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实现市、县(区)城市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准化、智能化、高效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8)推进基层智慧治理。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建成基层治理数据库。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建设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与政务服务、数字城管、应急管理、“互联网+监管”等领域系统对接。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9)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围绕应急管理全链条,统筹推进应急物资储运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智慧消防系统、智慧救援系统、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一张图”联合指挥中心等项目建设,形成应急管理综合应用体系,实现城市综合安全态势感知、综合分析研判、协同联动处置。〔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0)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加快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深化农村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探索推动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畅通社情民意。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全面赋能乡村振兴,通过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数字化应用和发展。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实现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乡村办理“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扎实推进“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1)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搭建智慧社区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社区智慧服务体系,完成社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建成数字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成一批高品质智慧社区。推动老旧小区的整治改造,增加小区的视频监控、人脸抓拍、车辆抓拍等物联数据采集设备,消除数据采集覆盖盲区。建设市级统一智能安防小区管理平台,对相关要素进行重点采集,实现小区要素可查、可防、可控,提升社区可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2)推进社会治安智能化建设。建设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平台,强化相关数据接入和公安业务应用。开展“智慧公安”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打击违法犯罪、筑牢治安防控、优化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推进警务工作数字化转型和警务数据的安全、合法、合规、有条件共享,推广移动警务应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3)加强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深化生态云平台、环保用电监控系统、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智慧抚河”信息化平台等应用,推动环保、生态、水利、林业等领域实现数字决策、数字监管和数字服务。推进市中心主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大气自动监测平台、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等项目建设,构建生态环保领域智慧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
(14)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深入推进抚州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推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向智能化方向转型发展,推动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便捷的渠道和方式开展交易,打造全域协同、全流程覆盖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服务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交易数据延伸服务,在移动终端实现生态交易数据与生态产品各类奖补政策和金融信贷等资源互联互通。开展全市地块级GEP精算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建设,为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转化通道提供依据,助力生态产品价值高质量实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5)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探索绿色低碳生活“绿宝”碳普惠制,通过专业数据库和交易服务平台,对个人的减碳行为给予政策鼓励与市场激励,促进个人生活方式向低碳转型,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共创低碳社会。拓展绿色低碳数字化应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以宜黄县碳达峰试点县、东乡区经济开发区碳达峰试点园区为基础,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构建“碳排放监测与应用公共平台”,加快实现数字化助推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宜黄县人民政府、东乡区人民政府〕
3.提高政府运行效能
(1)构建一体化数字决策体系。深化全省一体化可视化数字政府决策系统抚州分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政府数据治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应用等领域的决策咨询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形成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科学化、精准化决策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室、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
(2)提升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能力。依托省级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支撑体系,有效整合分散在各单位、各环节、各领域中的市场主体、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税务、社保、能源、金融、信用等业务数据,提取融合通信运营商、搜索引擎、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互联网行为数据,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精准性、时效性和可视性,为经济决策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3)拓展政务办公协同平台。基于“赣政通”平台,打造政府办公“一网协同”统一网页入口,汇聚融合各类应用数据,推动分散服务向集中服务转变,提供系统间消息交互平台。深化“赣政通”抚州分厅门户建设,整合接入各类应用,引导各地创新应用场景。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日常办公中的应用,全面覆盖政府办文、办事、办会及督查督办等事项,实现公职人员随时办、随身办。〔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4)推进内部业务流程优化。实施机关内部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解决机关内部办事多次跑、多头跑、时间长、环节多、签字烦等问题。全面梳理各地各部门办事事项,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编制的“职责目录、事项目录”厘清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按照办理“一件事”的标准,推行“一口受理,联办联结”的办事方式。全面优化部门间“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业务协同模型和网上办理流程,依托“赣政通”,构建统一的业务协同平台体系,不断推进协同办理事项网上办理,基本实现机关内部办事“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5)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市、县(区)数字档案馆和市直部门、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规范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推进各部门各门类实体档案数字化,有效保护档案原件,同时加大档案数字化资源移交进馆力度,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融合。探索建立电子文件和信息资源的智慧管理中心、保存中心和数字利用中心。〔责任单位: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6)升级全市视频会议应用。完善全市政务网视频会议体系,对全市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整合全市各部门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视频会议互联互通,完善党政会议、业务培训、应急指挥等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务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7)实现政府会议智慧管理。加大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政府会议管理中运用,实行会议预订在线化、会议签到智慧化、会场安排智能化、工作衔接精细化等全流程智慧会议管理,切实提升会议保障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8)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立市、县(区)两级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库,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推动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服务网、“12345”热线深度融合,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实现信息“一网通查”、互动“一网通答”、服务“一网通办”、监管“一网通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9)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常态化开展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测预警,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实现整体发声、联动发声。加强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加快建设以市政府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为主体的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成一批群众爱看爱用的优质精品账号及应用,着力提升回应关切、舆情引导能力,形成协同联动、矩阵传播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0)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提升政务公开专区服务水平。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精准解读重大政策措施,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依托行政服务大厅,聚焦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融合线上线下政务公开与服务,完善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在做好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办理等常规服务外,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及时准确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四)构建数字政府管理运营体系
1.加强项目统筹管理。坚持“能复用不新建”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通过抚州市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全市信息化项目“一本账”管理、“一盘棋”推动,避免项目开发建设碎片化、低水平重复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实施规范、有序、高效。理顺全市信息化项目申报机制,采取以“年度项目计划为主、临时个别项目为辅”的方式,实现年度集中申报和论证。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集约建设、融合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并结合项目完成进度和成效评价,严格资金预算动态调整和项目管理约束,提高信息化项目管理水平和应用成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创新数字政府运营模式。按照“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原则,设立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为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提供运营服务和技术支撑,在做好主责主业的基础上,对外开展数字政府运营项目合作,聚拢优秀生态伙伴,形成政府主导发展需求、专业公司统筹建设运营、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管理运营模式,构建全市数字政府应用生态体系。统筹各地各部门运维力量,建立分级运维管理制度,明确运维对象,细化职责。构建顺畅高效的运维保障机制,制定运维服务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五)筑牢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
1.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构建“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全方位立体化安全防护体系,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工作。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营企业的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及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委网信中心、市公安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提升数字政府安全防护能力。贯彻国家网络、数据、密码等领域安全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密码应用管理等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提高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水平。加强实战化、常态化的攻防演练,提升系统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要求,确保重要系统和设施安全有序运行。建设云密码服务平台,为数字政府应用系统提供商用密码服务,保障包括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等各个环节的机密性和完整性。〔责任单位:市委网信中心、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抚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协调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市直各部门要明确内设科室和人员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压实各部门行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形成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二)健全制度规范
按照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顶层设计要求,研究制定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相关制度,包括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安全、数据收集归档等方面的制度和标准,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规范刚性的制度体系,为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大数据中心、市档案馆,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要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工作,由市大数据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实行政务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探索政府投资+金融资本+企业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融资与运营服务模式,吸收各类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人才支撑
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培训课程体系,定期对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干部开展相关培训,全面提升公职人员数字化素养。加大政府数字化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畅通选任渠道,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事业单位联合设立研究机构,培养打造一支既懂业务又懂技术,适应数字政府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成立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重要决策参谋和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大数据中心〕
(五)强化考核评价
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估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建立创优争先机制和定期督查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加强统计监测、协调调度、绩效评估和考核监督,推广典型应用,鼓励基层创新。〔责任单位:市委综合考核办、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