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财政部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有关部署,持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切实提升了医疗、教育、交通等领域运行管理效率,有效提高公安、法院、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单位政务服务效率,电子票据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覆盖面显著提升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持续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财政电子票据种类实现全覆盖。改革以来首先在非税收入票据和结算类票据进行了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在教育领域不断拓展,随后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社会保险基金票据等逐步纳入改革范畴,实现了所有票据种类全覆盖。2023年6月,江苏省高速公路全面启用通行费电子票据;12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电子票据上线。各类财政电子票据的应用,有效提升了社会公共服务效率。
二是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216家三级医疗机构、104个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849家民非医疗机构累计开具医疗收费电子票据25.02亿份、金额7593.63亿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上线率达100%。
三是全面推进市县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截至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与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对接。南京市建立了市、区、街镇三级一体的新非税管理系统,整体推进全市电子票据改革,执收项目库全市统一,集中非税票据、收入全口径数据,累计上线执收单位近4000家,开具非税收入类电子票据4000余万份、开票金额达3500亿元。常州市构建了全市统一的非税管理系统,全市“一盘棋”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二、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持续拓展
一是持续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报销入账应用。打通了省财政、医保部门、医疗机构之间数据共享通道,实现了医保结算报销一网通办。省人社部门工伤保险报销与省财政医疗电子票据平台已经对接,有效解决群众工伤保险报销难、部门审核压力大等问题。
二是配合实现长三角社会化应用场景落地。三省一市财政厅(局)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了《推进长三角财政电子票据共享应用发展框架合作协议》,印发财政电子票据共享实施方案。通过建立长三角财政电子票据共享应用机制,实现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流转和共享应用,让区域企业和群众享受更多“同城服务”。
三、实现全程在线办理非税收入收缴和政务服务缴费
省财政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政务服务在线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的集中统一处理、全程在线办理,实现“支付通全省”。省级部门统建业务系统中,公安二代身份证、出入境证照费、交通违法罚缴等18个大类收费系统已与平台对接,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即可在线缴纳非税、获取电子票据。宿迁市试点开展法院诉讼费、涉案款电子化收缴和票据电子化改革,有力推动诉讼服务驶入“快车道”,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宿迁市区开展院前医疗救护移动收费电子化和电子票据改革,市区21家120急救分站全面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移动便捷支付渠道,并实时开具江苏省医疗门诊收费电子票据。南通市针对河闸管理所、急救中心等移动开票需求,建立统一的标准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和可移动开具电子票据。常州市针对医疗急救、交通执法等移动收费场景,系统拓展了POS机移动收费、开票功能,真正做到政务服务“掌上办”“24小时不打烊”。
四、助力提升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一是压缩流转成本。传统模式下,纸质票据使用数量大、印刷成本高,随着电子票据的全面推进,全省一年节约票据印刷费1亿元,并降低相对应的运输、仓储、销毁等物力成本。电子票据线上一体办理业务模式,大量缩减了单位办事窗口,减少了线下办理周期,将人力资源从冗长的业务流转中释放出来。
二是实现精准管理。电子票据改革实现了信息互联共享和数据收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打通了财政部门与用票单位之间的信息通道,资金报表实时采集和票款自动对账功能高效解决了纸质票据对账难问题;监管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实时监测票据使用情况和资金收入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风险预警,从“事后监管”变为“事中监督”,使医疗资金、非税收入、捐赠收支等数据更加公开透明,有效降低廉政风险,真正实现“以票管费”。(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