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是乡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进行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公共空间的发展程度直接影响乡村社会的内部整合和国家政策的执行效度,是在国家—社会框架下理解乡村治理的一个重要视角。当前,乡村社会身处发展转型阶段,对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迫切需求。乡村公共空间发展面临新的挑战,需要进行现代转型和重构,从而更好地支撑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公共空间的现代化转型
学术界对公共空间的讨论源于西方“公共领域”概念。中国学者对“公共领域”进行本土化的探索尝试,运用“公共空间”来分析中国社会,使中国城乡公共空间研究呈现不同于西方公共领域研究的本土化倾向,更强调社会组织和人际交往层面公共空间的社会属性。在乡村公共空间领域,部分研究认为乡村公共空间是包含相对固定社会关联的具有公共性的特定空间,具有建构乡村共同体、整合社会秩序、协调村际关系等重要功能。公共空间在乡村治理中起到的承上启下的作用,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桥梁纽带,可以有效促进形成一致性行动,推动国家政策在乡村社会顺利高效实施。
在城市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的大背景下,乡村公共空间经历了由自发到自觉的过程。传统农耕文明孕育了丰富的乡村公共空间,村民以血缘、地缘为基础交往交流,形成自发生长的传统乡村公共空间,发挥着规制乡村社会道德秩序和礼仪习俗的协调功能。这一公共空间随着乡村社会卷入现代化浪潮而逐渐失效。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凸显了以家户为单位的私性空间,乡村治理也进入了新的情境。与此同时,农村现代化进程加速,传统的乡村治理结构面临更新,政府主导的新型公共空间应运而生,村民自觉意识不断增强,乡村公共空间呈现多元互动发展的局面。一方面,传统公共空间吸纳意识形态元素,进入社会主义话语体系,进而在现代乡村社会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现代化面貌的新型公共空间不断涌现,这些新型公共空间多产生自乡村社会外部力量的推动,面临如何真正融入乡村社会肌理、获得村民认同、满足村民实际需求的问题。公共空间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空间对乡村治理有效支撑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乡村公共空间的新时代实践
公共空间承载了村民共同认可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是维系乡村人际关系的纽带,对乡村社会具有整合、凝聚作用。当前,我国乡村公共空间呈现传统与现代融合发展的局面。庙会、祠堂、田间地头等传统公共空间形成于村民生产生活中,更多体现了民间信仰、家族文化、农耕文化等传统元素。同时,文明实践中心、农家书屋、文化广场、村民中心以及数字空间等新型公共空间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这些公共空间包容吸纳了信息技术、志愿服务、民间组织、新乡贤、新媒体等现代元素。网络虚拟公共空间不同于传统公共空间的交往模式和表达机制,是新媒体时代特有的新型公共空间,重构了个体、组织与社会间的关系,对于基层权力规范具有独特功能,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新媒介。在新媒体空间中,农民交往打破了空间的阻隔,乡村共同体实现了超地域维系与认同,与外界进行着更为广泛的对话。
传统公共空间在创新拓展中不断寻求生存适应性和合法性。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中,乡村社会呈现当代特征,传统血缘地缘乡村共同体日益解体,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传统公共空间也随之衰落。面对乡村社会的现代转型,传统公共空间不断进行自我调适,针对其优秀基因进行创新拓展,积极融入国家话语体系。例如,祠堂是强化村民精神归属和家族认同的传统公共空间,新时代农村祠堂墙壁上多贴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并成为传播优良家风、家训的重要空间,这是乡村传统文化基因与现代文明体系合理融合的表现。此外,新时代乡村庙会成为繁荣乡村经济、传承传统文化的公共空间,红白喜事也成为弘扬节俭文化的仪式空间,传统公共空间以创新的形式依然在现代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新型公共空间在多元复合发展中提升乡村治理有效性。国家在乡村建设中构建了多种新型公共空间,新型公共空间功能趋向复合化,承担了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化解民间纠纷、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乡村治理功能,公共空间培育形成的各类民间组织在提高经济收益、济贫帮困、扶老爱幼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部分地区基层设立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空间实践,是政府主导的新型公共空间的典型代表,是国家对乡村公共空间整合与重塑的实践,将国家文明体系传播进入乡村,重构物质空间的同时,也重构了乡村精神价值体系。
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家在农村实施了一系列旨在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政策措施,乡村治理的现代转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公共空间重构的实践。新型公共空间由于产生自乡村外部力量,必须借力传统元素才可获得村民认同,才能真正融入乡村社会肌理,对乡村治理形成更加有效地支撑。这种空间重构的实践同时包含无意识的传承和有意识的创造,只有兼顾国家治理体系和乡土社会结构,乡村治理现代化才可以在乡村社会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的。
乡村社会现代转型过程中,农民对物质精神的需求层次日益提高,单一性质公共空间的发展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多元化的需求,也不足以支撑乡村治理现代化。因此,作为引领乡村发展的公权力要允许多元的公共空间存在,建立形成一套有利于乡村公共空间运行的准则,对乡村公共空间进行重构与再利用,让公共空间真正成为新时代满足民众利益需求的重要场所,进而推动乡村的有效治理和运行。因势利导利用传统公共空间,对其进行发掘或抢救性保护,融入现代因素,使其成为乡村治理内生力量的生产空间。运用乡村文化惯性力量,优化布局乡村现有公共空间,将零散的空间整合重构,促使新型公共空间内化于乡村社会。实现村落传统空间与现代空间的有机衔接,更好地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公共空间转型与重构”(21BSH09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