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国电信业发展前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于信息化大局,推动行业向信息服务业扩展。
以行业信息化应用为突破口,针对各行各业的特点,积极开发专业化、差异化的信息化应用方案,加快改造传统产业。
加大宽带通信网和宽带用户接入网建设力度,着力推进网络资源整合,为信息化创造高速、稳定的基础网络环境。
加强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促进信息资源网络化,力求使信息服务融入政府管理、生产制造、公共服务、人民生活等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顺应价值链不断延伸、开放和“三网融合”的趋势,加强与国民经济中其他产业的合作与互动,创新业务模式,扩大行业的内涵和外延,加快推动行业向信息服务业的扩展。
2、保持行业持续增长,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全面总结“十五”发展经验,重点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的基础上,完善体制机制,丰富业务应用,改善网络环境,保持行业的稳步发展,为实现行业在“十一五”期间的目标开好篇、布好局。
行业发展要着眼于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继续推动普遍服务和农村通信工作,加强村村通电话和乡互联网接入能力建设,积极推动自然村通电话进程,鼓励以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农村、农业和农民的信息服务,提高电信普遍服务和农村通信水平,推进农村信息化进程。
3、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行业核心竞争力。
引导电信运营企业注重投入,提高业务创新能力,研究开发新业务,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业务品牌的开发应用,为社会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
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创新的法律法规,为电信业的自主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业务品牌构建的政策环境
充分发挥研究单位、中介组织在创新能力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加强运营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共同开发新业务,完善产业链。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发展良好环境。
继续推动《电信法》的出台,为行业未来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进一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
结合3G发展的契机,深化电信体制改革,促进有效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制定有关发展3G的技术、业务、资费、监管、频率指配等政策。
加强研究技术和业务发展对现有政策的影响,主动探索并形成对VoIP、NGN等新技术新业务发展的管理思路,加快政策出台。
5、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构建安全可靠网络。
统筹考虑在多运营商体制下国家通信网络安全,协调运营企业加强合作,保障各种状况下的通信安全畅通。
继续强化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的相互配合,密切与相关组织及机构之间的合作,加大防范和清查力度,多手段并用,从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等方面完善互联网管理。
6、积极推动“走出去”,提升行业的国际化水平。
认真履行加入WTO的相关承诺,稳步有序地推进国内电信市场开放,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
鼓励企业采用并购、参与援外项目、运营、制造和设计施工企业联合“走出去”等方式,进入国际通信服务市场。
继续健全“走出去”政策和服务体系,提高政府在“走出去”方面的指导和服务能力,加强对企业在境外经营的指导,协调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的建设。
电信业务总量将继续保持超过20%的速度增长,全年业务总量预计达到1.44万亿元;
电信业务收入达到6390亿元,比2005年增长10.2%;
固定电话用户数预计新增3000万户,达到3.80亿户,较2005年增长8.6%,其中无线市话用户预计新增1530万户,达到1.01亿户;
移动电话用户数预计新增4800万户,达到4.41亿户,较2005年增长12.2%;
全国互联网用户继续快速增长,全年新增上网用户数1700万户,达到1.28亿户,较2005年增长15%;
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29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34部/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