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警务赋能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更新时间:2024-05-06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作为社会的基础单元,社区是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良好的社区治理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提升社区警务治理效能,不仅是“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而且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路径。

社区警务的新理念

社区警务不仅是公安系统内部管理模式的变革,而且是一个与社会治理联系在一起、事关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课题。我国自2002年开始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社区警务战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根据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意见》,社区警务意指依托社区建立起来的新型警务体系,既要立足于社区,同时也要依靠社区,并为社区提供服务。新时代的治理形势和治理目标迫切要求社区警务围绕打造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目标做出积极变革的回应。

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共同性”主要体现在:第一,跨域问题的普遍性。在当今这个充满风险性、不确定和复杂性的世界,大到全球治理和国家治理,小到地方治理和社区治理,到处存在着和产生着越来越多跨域边界的问题。它们有着复杂多样的根源,治理也超出了任何单一的组织和机构的职能范围。第二,共同的目标和需求。就社区范围而言,任何跨域问题都是所有人需要面对的,唯有实现国家(政府)、社会和市场等各个领域的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和协同,才能更有效地应对这些共同问题及其带来的共同挑战,从而实现和维护社区的公共利益。因此,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在共同的利益基础、责任担当及价值遵循等诸多条件下,各种治理力量为解决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维护公共利益而自觉结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融合的有机联合体,以有效回应共同的治理需求。

基于这样的背景和理念,社区警务工作必须就派出所的职能、角色和使命做出积极变革。传统警务工作相对突出强调强制性的打击力量,随着治理理念的更新和发展,防范犯罪变得更为重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公共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此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因此,社区警务工作应该注重基础性渗透能力的建设。作为一种防范犯罪与解决社会安全问题的柔性机制,渗透能力是公安机关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逐渐积淀而形成的。此外,在当前由“打”转“防”的职能变迁过程中,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联系和沟通社区民众、服务社区公共需求等,成为派出所日常性的职能和任务。因此,社区警务工作要确立和强化治理理念,积极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将派出所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做好源头防范管理和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等基础工作上来。

社区警务的核心内容

作为世界第四次警务革命的重要内容,社区警务体现了新型的警务思想和警务战略。其中,“社区参与”和“问题解决”构成了社区警务的两个核心内容。社区参与强调的是对话和交流,即警察要就犯罪有关的问题与社区居民时刻保持畅通的对话和频繁的交流。问题解决则更多强调的是方法问题,是指警察与社区居民通过共同协商来采取行动,解决社区问题。

在治理任务不断下沉、公众多样性需求快速增长、基层部门的资源相对匮乏、基于传统科层制的考核和问责制日益强化等背景下,基层派出所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因此,新型的社区警务模式应该确立政府部门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合理的权责关系,在互动中实现有效的协同。这种协同治理的警务模式强调公共事务的治理主体多元化,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分散性,以及通过相应的技术支撑来实现网格化控制,与先前单一集中控制的“警察”模式形成了巨大反差。

新型社区警务模式对社区公众参与的强调,首先源于公安系统(尤其是基层派出所)对自身治理能力局限性的清醒认识。无论是针对犯罪的打防结合,还是针对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矛盾的化解,公安系统都需要通过与学校、房东、业主等各方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结成共治联盟,才能迅速整合社会资源,缓解治理压力、提升自身的回应性。

同时,通过以公众参与为主要特点的基层/社区民主治理,能有效地促进基层民主的发展。中国的基层民主是一种以问题为导向的治理民主,它不只是形式性的选举民主,而是更能体现民众真实需求的实质性民主。因此,社区警务工作不能停留在“群防群治”的认知水平上,必须贯彻真正的群众路线,积极主动地去联系、沟通和动员群众,并通过构建相应的平台和机制实现社区公众的有序和有效参与。社区中的各种公共事务都与社区民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因此,社区民众是发现政策问题的最重要来源。从公共政策的理论视角和人民民主的要求来说,社区警务工作要关注和重视群众的各种合理诉求并做出积极回应,把人民群众视为一个重要的政策议程建构者。

建设社区智慧警务

社区警务模式的演变随技术的发展而不断迭代。当前,在大数据技术的加持下,社区警务迎来了治理模式变革的契机,社区智慧警务应运而生。《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要求以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赋能基层执法,通过制度的改革和技术的升级为主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等提供有力支撑。

大数据技术的加持不仅更加便利数据搜集,也有利于精准识别、分析和处理问题,从而提高治理效率和效能。然而,数据技术赋能下的社区治理和社区警务,还需要突破技术理性的行政管理模式,重视挖掘智慧治理技术所包含的价值理性,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这意味着社区警务既要实现治理行为的精细化,也要实现治理过程和结果的精准化,实现从精准收集信息、精准识别问题、精准分析问题、精准处理事务到精准满足社会需求、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

同时,对于社区智慧警务开发和运用中存在的碎片化、虚拟化、离散化等问题,也需要从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相融合的视角加以考察。社区智慧警务建设要立足于精准防控和精准服务,着眼于从碎片化治理走向整体性智慧治理,致力于提升公众参与的便利性和有效性,最终用良好的公共服务体验提升公众对政府的认同和警察的自我效能感,使新技术的应用符合以人为本的价值要求。

(作者系上海公安学院基础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