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据要素×”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4-10-18

北京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数据要素×”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京大数据发〔2024〕1号

各区,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数据要素×”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

2024年9月27日
北京市“数据要素×”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乘数效应,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力量。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数政策〔2023〕11号),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加快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和场景应用,赋能首都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以引领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数据要素汇聚共享、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遵循需求牵引、目标导向,先行先试、标杆示范,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开放融合、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强化场景需求牵引,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做强做优做大数据产业,释放数据价值,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首都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应用水平全国领先,建成50个以上公共数据专区和行业数据服务平台,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体现首都特色和重要创新成果的100个“数据要素×”应用场景,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数据要素成为新质生产力培育和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建成数据应用场景示范、数据要素汇聚流通、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的高地。

二、重点工作

(三)数据要素×工业制造

创新研发模式,融合产品需求、设计、生产、销售等数据,探索创成式设计、数字孪生仿真等研发新模式,重点提升人形机器人、无人机及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商业卫星等企业的产品创新能力。推动智能制造,推进工艺、材料、设备等数据共享,实现制造业全过程全链条智能化转型,积极培育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形成“北京智造”新经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推进研发、采购、制造、物流、服务等各环节的数据整合,提升生产性服务能力,实现装备制造、新材料、商业航天等领域产业链供应链高效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

(四)数据要素×现代农业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融合利用遥感、气象、土壤、自然灾害等数据,推进生物育种、农业智能装备、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创新,加速推进“农业中关村”建设。优化全流程追溯管理,汇聚利用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的产地、生产、加工、质检、流通、销售等数据融合利用,提高追溯管理能力,增强消费者信任。提升农业产销对接能力,促进农产品品种选择、排产上市、价格预测、仓储物流、风险评估、农事管理等环节的多维产销数据融合应用,培育休闲农业、订单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气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数据要素×商贸流通

促进消费升级,融合客流、消费、交通等数据,开展精准推送、智能导流、虚实交互等应用,打造智慧商圈、智慧街区和智慧商店,培育网订店取、自助售卖、直播电商等新型数字消费,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商贸业发展,加强商贸订单、产能、供应链、支付等数据融合应用,优化配置商贸资源。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物流、支付、发票、报关报检等数据融合,推广电子提单、信用证、电子放货、保单融资等应用,提升全球供应链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数据要素×交通运输

加强交通综合治理,融合交管、交通、信号和互联网平台等数据,推进数据驱动的信号控制、事故预警、道路交通监测等应用,提高交通治理智慧化水平。完善绿色出行一体化服务,推进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数据融合,推动数据赋能个性化出行、客流分析、充电桩选址等场景应用,提升出行便利性。推进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融合交通流量、驾驶行为、路侧设施、泊车等数据,推动机场、火车站、城市道路清扫等场景有序开放,提高智能网联汽车安全运营水平。深化物流数字化转型,推进仓储、寄递、装卸、结算、保险等数据共享互认,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交通数据市场化利用水平,鼓励网络货运、空港航运等数据融合应用,促进差异化信贷、保险服务、二手车消费等业务创新。(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市自驾办、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委金融办)

(七)数据要素×金融服务

推进金融服务创新,融合利用市场监管、税务、水电气、司法、消费、医疗、社保、公积金等数据,培育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服务模式,打造金融服务“北京样本”。加强金融风险管理,推动金融、公共和商业等各类数据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推进金融市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反欺诈、反洗钱等应用,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水平,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八)数据要素×科技创新

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推进科学数据有序开放共享,融合原始创新基础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试验开发、未来科技应用研究等数据开展多学科关联分析应用,加快数据密集的基础科学创新发现,助力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进高精尖技术创新,建设高质量语料库和数据集,推动建设北京人工智能训练试验场,构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细胞、蛋白质、基因等数据融合应用,开展生物育种、生物合成和药物研发等技术创新;开展更高精度、更大尺度的分子层面模拟计算,推进材料技术研发。(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九)数据要素×文化旅游

打造首都特色的文化精品,推动文学、美术、戏剧、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动漫等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元宇宙等新技术在文创产品中的应用,丰富文化体验。挖掘文化数据价值,推动建设首都文化数据库,加快大模型在文化领域应用,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推动文物保护修缮、遗产监测、考古勘探等数据融合,支持实现文物保护修复、监测预警、精准管理等应用,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智慧旅游,推动景区、交通、商圈、气象等数据共享复用,构建个性化旅游路线、景区客流监测预警等应用场景,打造数字中轴线、数字故宫、数字隆福寺等智慧旅游品牌,提升游客服务体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广电局)

(十)数据要素×医疗健康

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完善医疗、医保、医药部门数据目录,推进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实现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数据共享互认,便捷群众预约挂号、排队候诊、报告查询、跨院复诊、分级诊疗等。加快“三医”数据开发利用,促进多源数据在信用就医、医疗资源调配、新药设计研发、商业保险设计、个人健康管理、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场景的融合应用,赋能“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智慧医疗发展,鼓励高质量医疗数据集开放,促进医疗大模型、手术机器人等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强名老中医数据、诊疗数据、中医典籍数据等标准化收集和共享使用,开展中医智能辅诊、名医经验传承、中西医结合诊疗等创新应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市中医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金融办)

(十一)数据要素×应急管理

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全链条数据与电力、通信、遥感、消防等数据融合,实现对冶炼、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的精准监管,鼓励社会保险企业利用多源数据开发安全生产新险种,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自然灾害监测评估水平,推进森林火灾、暴雨洪涝等数据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融合应用,提升灾害风险实时感知、精准预警研判、主动防御、应急指挥辅助决策能力。加快韧性城市建设,推动灾害事故、物资装备、特种作业人员等数据跨部门共享共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通信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地震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

(十二)数据要素×气象服务

提升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支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领域数据与气象数据融合应用,提升气候变化风险识别、评估、预警、预报和转移的能力,降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赋能城乡规划建设,支持气象数据与城乡规划、重大工程等建设数据深度融合,从源头防范、减轻极端天气和不利气象条件对规划和工程的影响。创新气象数据产品服务,支持金融企业融合应用气象数据、实体企业数据等,发展天气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和气候投融资等新产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地震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三)数据要素×城市治理

提升城市规划水平,融合利用规划、国土、住建、交通等数据,支撑城市空间规划、管理、决策和服务,支持空间功能演变判别、供需问题诊断等场景建设,构建首都特色的规划自然资源体系。优化城市管理方式,推动建设实体设施“一物一码”数字标识体系,汇聚交通、治安、环境等监测端数据,融通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多维度数据,赋能基层网格化治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高综合监管效能,推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等数据融合,开展智慧监管、非现场监管等应用创新,完善“精准高效、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城市运行全过程数据融合应用,实现城市生命体征监测与城市更新业务联动,深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升城市“一网慧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

(十四)数据要素×绿色低碳

提升生态环境精细化治理水平,推进环保、气象、水利、交通、电力等数据融合,开展数据赋能污染天气应对、城乡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等场景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设计和绿色信贷服务模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能源利用效能,促进能源企业与高耗能企业开展订单、排产、用电等数据融合创新,支持数据驱动的能耗预测、能效分析、多能互补、梯度定价、城乡能源规划、资源调配等应用创新,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废弃物资源利用效率,汇聚废弃物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数据,促进废弃资源利用高效衔接,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碳排放管理,支持打通关键产品全生产周期的碳排放数据以及行业碳足迹数据,完善碳排放监测和统计核算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评价,提升区域碳管理效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

(十五)数据要素×政务服务

深化“一网通办”,推动便民利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接入“京通”,实现线上线下统一申办受理,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便民惠民、社会化应用等方面的共享应用,降低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统一接入“京策”,实现行政给付、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全覆盖,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实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推进智能政务服务,构建全市统一政务知识图谱,促进政务服务大模型开发应用,开展政策测算、政务咨询、智能搜索、政策通达等场景应用,优化政策咨询和行政审批服务能力,提升“接诉即办”服务水平。推动政务服务国际化,推进政务、金融、电信、地理位置和英文地图等数据融合,拓展外资企业和外国人在京投资、经营、工作、留学、生活、旅游等集成服务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委金融办、市通信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十六)数据要素×社区服务

推动基础设施管理数字化,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完善社区数据采集监测网络,对智能烟感、充电棚/桩、视频探头、环卫保洁车辆等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分析,赋能电动车管理、门前三包、热线网格、社区文化等场景,提升社区管理水平。推动社区服务精准化,推进公共数据与物业、家政等社会数据融合,促进高龄老人等重点服务人群与社区党员、社会志愿者等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推动重点人群服务人性化,整合适老居家环境、社区服务驿站、养老机构照护服务以及水电气热等数据,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养老政策、养老地图、智能照护、独居老人生活风险监测等多样化人文关怀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政务和数据局)

(十七)数据要素×教育教学

促进育人模式变革,探索建立教育数据要素流转过程中的动态回馈机制,支持学校围绕精准教学、学情诊断、教育评价、师资配置、校园治理等主业,搭建典型应用场景。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打造首都教育新地图,构建新型教育“学习圈”、“消费群”,开发教育大模型“咨询员”,提供政策解答、办事服务和技术支持,实现精准、智能的一站式支持服务。支撑教育精准决策,研发教育数据大脑,构建学生、教师、学校三类全息画像,服务学校评价、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聚焦学位预测、招生入学、教学质量、办学资源布局、教育事业统计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数据驱动的教育科学决策和精准治理。(责任单位:市教委)

(十八)数据要素×区域协同

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协同,推进京津冀公共数据共享,推行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高频电子证照互认等应用,实现注册登记、异地就医结算、养老保险互转等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推进区域社会治理协同,推进京津冀交通、气候、生态、应急、市场监管等数据协同,实现污染源监测、应急处置、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等社会治理跨区域协同。推进区域产业协同创新,加强创新链、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实现对京津冀地区经济运行状况的全面感知、形势预判和调度,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交通委、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支撑保障

(十九)提升数据供给水平

加强金融、位置、交通、医疗等公共数据专区建设,组织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公共数据有条件开放和社会化应用。支持中央单位在京加强公共数据供给,探索部市协同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互联网平台企业建设行业数据服务平台,引导平台企业开放数据,支持公共和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加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制定“数据要素×”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等)

(二十)优化数据流通生态

构建场内场外相结合的数据流通交易市场,支持通过依法设立的交易场所进行数据交易,鼓励行业流通交易服务平台发展,规范开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提高数据流通交易效率。支持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做大做强,升级隐私计算、可信空间等数据流通交易基础设施,推进数据产品“一地上架,全国互认”,扩大数据交易业务规模,保障数据商场内安全交易。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支持北京自贸区开展数据合规跨境流动新模式探索。组织开展数据增值协同网络共建计划,推进各领域、各区、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多元主体共建分布式可信数据流通体系,推动公共数据专区、行业数据服务平台、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基地等多种模式协同,实现各类数据资源分布式供给、协同共享。组织推动共建单位的资源挂牌、场景发布、目录建设、节点上链和数据资源进场交易等,定期发布数据增值协同网络数据资源清单。完善培育数据商支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技术型、服务型、应用型数据商,建设一批数据特色园区、虚拟园区,打造全国数据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二十一)加强数据安全保障

加强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建设,推进开展数据安全治理试点,明确各类数据安全保护范围,加强重要数据保护。完善数据安全技术体系,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事业单位数据安全管理水平。开展重点领域数据安全态势监测分析,消除数据安全隐患,处置数据安全事件,提高联防联动能力。丰富数据安全产品,培育数据安全服务企业,提升数据安全服务能力。探索在重点领域与场景建立可验证、可落地的监管沙盒机制,确保数据安全利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务和数据局)

四、组织实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统筹作用,加强与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工作机制联动,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市政务和数据局要加强工作组织,建立完善“数据要素×”实施方案的管理及绩效评估机制,开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推广成功案例,充分激发各单位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二十三)推动标杆示范

支持重点部门、市属国企以及各区先行先试,推进开展“数据要素×”对标评估和示范推广工作。支持各区结合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选择典型场景,开发数据应用,打造一批标杆示范案例。推进政府和国企“数据要素×”创新场景开放,鼓励数据要素型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参与应用开发。组织开展“数据要素×”竞赛,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挖掘市场需求,提升数据利用水平,加强大赛成果转化。组织“数据要素×”典型案例认定、宣传及推广,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举办“数据要素×”领域论坛,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谋划建设“数据要素×”应用创新展示中心和数据要素场景实验室,孵化数据新技术新产品。(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16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十四)做好资金支持

制定政策清单,统筹利用财政资金,支持“数据要素×”相关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数据要素×”资金保障。鼓励各区围绕“数据要素×”谋划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依法合规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发挥相关引导基金、产业基金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政务和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