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只要拥有一部手机,就可以完成理财或交易,这就是移动支付带来的便利。近年来,随着移动通信与计算机、互联网等技术的结合,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移动电子商务应运而生。但是传统电子商务的信用安全、经营模式等问题悬而未决,它们会不会继续困扰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记者近日拜访了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著名的电子商务专家吕廷杰教授,他对当前中国移动电子商务面临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中国整个电子商务产业已经发展到了比较务实的、赢利的阶段,但是涉及到在实施和操作的层面,还遇到支付、信用认证等实际问题。电子商务对其他行业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影响最大的是流通业,流通业面临着提高效率的问题而配套设施的建设需要长期过程;再广泛一点,电子商务让服务业的效率提高了,变得更人性化了。 目前流通业遇到一个重要瓶颈,就是电信业和金融业的融合问题,因此正面临转型这个大形势的电信业有三个转型方向:一是电信和商务的融合,典型的是电信类电子商务;二是电信与娱乐的融合,象手机游戏等;第三是电信与媒体的融合,如手机杂志等。 手机支付的症结何在? 对于电信与金融的融合,移动电子商务的一个关键点是把手机作为一种支付手段。这既方便消费者,又彻底中国的银行各种借记卡、支付卡普及程度不高的问题。某种意义上,中国可以说越过了发达国家“卡”的阶段,走到了真正电子货币阶段。电子货币的特点是可以通过任何通信网络,报出用户的身份特征和拥有的支付权利,而与卡却没有关系。 很多人认为移动支付在日韩欧美发展,作为一种即时电子商务手段非常好地解决了资金流的瓶颈。然而,在中国却受到政策的限制。在中国我们叫“诸侯”经济,各部门都有自己的利益,跨部门管理的麻烦很多。当移动支付牵涉到国家金融监管以及银行体系的各部门时遇到很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1.症结在于运营主体 中国发展手机支付的症结在哪呢? 电子支付的商业模式可以有多种。一种是以运营商为主的代收货款模式。如发展预付费卡,信誉度较高的金卡银卡可以用手机透支付款。这种模式能给运营商带来非常好的效益,所以运营商非常愿意做。然而,金融部门希望以银行为主体来做。因为如果以运营商为主体,那么运营商的现金流就非常好,“钱能生钱”,金融部门将会因此受到巨大的影响。国美为什么能做成巨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就是大量的代收货款带来大量的现金流。中国移动有3亿用户,如果每个人都花很多钱买东西的话,任何一个商业银行都不是中国移动的对手。由于这种担心,监管部门把这个最有前景的业务交给银行去做了,但是,这种做法又违背了手机支付的基本原则。 那么,深圳为什么出现了消费者拒绝拿银行借计卡进行刷卡的事情呢?原来,银行认为以银行为主体进行运作,支付的额度太小;为了几元的交易额,银行需要拿钱购买网络运营商的通信服务,如确认短信、请求短信以及相关的很多加密措施的额外服务。方便了刷卡用户,自己赚到的钱还不足以支付手机通信费。相关调查表明:在中国大概200元以下的电子支付银行就不愿意做了。 “这个症结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银行应该重视这件事,研究出监管运营商的措施。” 2.支付应该走中国特色 其实,小额支付和微支付是一种十分典型的移动电子商务。因为手机支付适合渴了买瓶饮料、100元电影票等这些小支付,而这种模式银行又不太愿意去做。 运营商做电子商务已经是跨行业经营,而这是信息化的必然产物。因为信息化中的电子作为支付手段必然渗透到各个领域,而其中对普通消费者有利的模式是以运营商为主体的小额支付。当然,这需要银行对运营商的支付做一定的监管,比如要求每天进行电子汇兑、电子结帐等,假如这些核对弄清楚的话,不会有太大问题。手机支付应该作为一个突破口,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去协调。 “由于中国银行借计卡的普及率与欧美国家无法比拟的,所以在全球电子商务支付问题上,中国应该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现在腾讯公司的聊天、盛大公司的网络游戏都已经收费,用户花钱买卡后就能支付了。这是一种很好的电子支付手段,它稍微延伸就成了强大的网上支付手段。作为典型的预付费,钱不是交给银行而是交给腾讯或盛大公司,用户持的卡也被限制用来聊天或玩游戏,如果卡的权限扩展到允许买东西,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这种支付方式已经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了移动运营商的运营。与手机支付一样,这种支付确实需要金融的限制。比如为了消费者安全的考虑,应该有一个支付的最高额度。 “应该把支付加以细分,银行级支付做中等额度的支付,电信级做小额的支付。这样既没有太大风险,又使相互之间变排斥为双赢的局面。” 树立网络诚信的难点在哪? 对于西方很多法制法律十分健全的国家,信用问题也是层出不穷。这主要因为网络人际交往的虚拟化带来了信用的缺失,还有网络认证的本身也是一个难点。 那么,网上的诚信体系如何建立? 西方强调采用一种技术和机制来控制和管理用户。大家都知道的“黑名单”就属于此类。一旦用户发生欺诈行为,以后就不能到任何银行贷款,甚至到其他单位做任何交易。中国现有的体制却很难做出这种模式。比如街上管理外的设摊行为为什么屡禁不止?因为从监管部门的角度,这比去偷和抢要好些,假如抓到公安局还要包管吃住,成本更高;而从摊主的角度,这样设摊赚到的钱相比罚款费还有剩余,所以屡禁不止。 “中国的一些东西非常有特色,如果不断地违规,信用上却不会有大的损失。” 应该说,信用体制建立的问题在全球都没有较好的解决方案。西方通过物理上的黑名单系统、交叉认证等机制来保障。而中国又有自己的特点,所以信用是中国电子商务最大的问题。不仅管制归属说不清楚,而且法律的管制又是滞后的。道德体系的建立本身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也是学术界十分关注而又很难解决的问题。 一个有趣的例子。一个中国人在德国开车被人碰了,保险公司付给他100欧元到指定店面修理然后把发票交回。后来他自己修好了汽车,就自己1留下了这100欧元。可是,等他再去投保时,保险公司说:“对不起!你有欺诈行为,信用上存在问题。”别的保险公司通过共享数据库看到这个欺诈记录拒绝了他。不仅如此,后来在拿回国签证和找工作时,同样遭到拒绝。在中国即使有同样的黑名单系统,也没有人会按照它去做。因为目前中国整个社会还没有配套系统,以及大家对信用缺失行为进行口诛笔伐的体系。我们忽略了在网络社会除电子信息网络外,还有人际关系网络。 “在中国建立信用体系不仅在于先进技术和体系的引进,更在于人的意识和观念如何管理。” 什么是最佳电子商务模式? 现在大量的电子商务支付问题得到一定解决,信用也得到适当的保证,但是仍然赚不到钱。为什么?因为我们没有让电子商务产业能够有长久发展的商业模式。 目前西方统计,在网上交易中更多倾向于不要物流的东西,而且操作方式更加容易。一些交易确实只需要信息流和资金流即可完成,如软件下载、铃音、电子版的图书杂志等。 1.商业模式需要创新 如果我们把思路放得开一些,就能发掘很多新的模式出来。比如十分赚钱的网络拍卖,模式很多,而在中国拍卖模式却很少。由于淘宝、Yahoo(中国)等网站大都模仿eBay,所以拍卖模式有很多雷同。 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很重要。商业模式有三个要点,第一是卖什么东西,现在更多卖虚拟的物品,因为不需要物流。二是交易的主体,电脑进行自动交易的模式比较好。如eBay只需要人主动出一次价,接着电脑就可以代替人自动进行与他人的竞价。这种电脑代替人去进行虚拟交易的模式不仅方便而且降低成本。三是交易模型,在线和离线的结合适合更多的人。这种结合的模型给消费者提供很多方便,过去叫“鼠标加水泥”。 2.彩铃模式值得研究 通过手机卖音乐产品的彩铃业务就是非常典型的电子商务。它有四大特点:一是具有病毒式扩散的特点,产品很容易推广。比如一个人订了,来电的朋友听到都有可能去订,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二是与终端没有关系,固定电话等其他终端也可以到运营商那里定制彩铃;三是运营商非常上心,因为提供这项业务能赚到钱。中国目前有4亿的手机用户,每个用户5元/月,如果都用彩铃的话每月收入达到20个亿,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四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彩铃可以解决盗版问题,这在世界法学界引起很大的关注。因为从电子商务的角度,人们一直在寻找,数码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两个月前,中国移动把百代、滚石、索尼叫过来,由于音乐下载涉及大量的著作权问题,所以希望签一揽子合作协议。期间歌手杨臣刚表示,如果中国移动组成唱片公司,他将优先与其合作。去年《老鼠爱大米》在互联网(包括发行光盘)卖得最火的一个月,才创造60多万市场价值;而对应地是,中国移动这边,2004年年底的有400多万彩铃用户下载了《老鼠爱大米》这首歌,按照3元/首的下载费计算(除去5元/月的使用费),仍然赚到1,260万。光盘可以复制,发行1张正版光盘,就会带来10张盗版的;而彩铃则由于消费者买的是使用权,而所有权在运营商那里,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两者的分割,用户没有办法把把它复制。这解决了盗版的问题。 目前在全球法学界引起一个共识:未来的电子商务卖的更多是数字产品;未来人类宝贵的精神产品能够通过这种模式得到旺盛发展。音乐人和制作人都得到回报,这才是更有效的激励措施。 “彩铃的商业模式让我们看到今后电信业与娱乐业的融合,电信业一脚跨进唱片发行业,这是信息化指明的转型方向。不过,由于运营商的价值在于运营渠道与传统发行渠道的差异,所以运营商转型不能离开主业。” 相关连接 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是一项由被叫客户定制,为主叫客户提供一段音乐歌曲或其他录音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客户播放个性化定制的音乐歌曲或其他录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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