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习时报 更新时间:2024-11-1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在不断实践探索中推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六个坚持”重大原则,遵循内在规律,讲求科学方法,注重“顶层”与“基层”、“系统”与“精准”、“守正”与“创新”、“依法”与“有法”、“合力”与“效力”相贯通,不断增强改革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走在前、勇争先。
“顶层”与“基层”相贯通。顶层设计为基层探索提供了理论方法,基层探索为顶层设计提供了源头活水,只有坚持“顶层”与“基层”相贯通,既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又鼓励基层群众探索,才能推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有机衔接、良性互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提出了路线图和任务书。结合地方实际,必须认真落实党中央顶层设计,坚持改革设计聚焦国家所需、地方所能、群众所盼,改革事项问计于企、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改革推进有路线图、有时间表、有责任人,推动各项改革往深里走、往实里落。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从基层群众探索视角来看,改革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都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突出“群众点题、改革揭榜”,鼓励多抓“破零”工程等“试点示范”,支持多搞“套餐式”改革服务等“探索创新”,努力干好首创性试点、干出标志性成果、干成示范性品牌,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系统”与“精准”相贯通。推进改革既要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又要从细节处着手。面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与“精准”相贯通,既突出系统集成,又突出精准聚焦,确保各项改革更具系统性、精准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内容涉及方方面面,这意味着改革绝不能零敲碎打,也不能修修补补,具体到地方,必须突出“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工作主线,统筹推动改革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真正以开放倒逼改革,用改革推动发展。抓改革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精准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风险防范化解的重点弱点,持续深化改革。特别是面对产业结构、能耗结构等制约发展的突出瓶颈,必须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四个结构”,坚定走集约化、内涵式、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道路,全力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守正”与“创新”相贯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守正”是“创新”的前提,“创新”是“守正”的发展,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既要一以贯之、守正不动摇,又要一往无前、创新不止步。守正就是守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在这个问题上,一点都不能含糊。对该改的、能改的,要坚决改、持续改、改到位。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要坚决不改,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创新可大可小、可高可低、可远可近。大的突破是创新,小的改进也是创新。把创新贯穿改革的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以思维创新为先导,以制度创新为突破,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企业创新为主体,打造人人创新、事事创新、处处创新的良好生态。特别是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型、实业创新型“双型”城市建设,加速打造“五院十校N基地”科创格局,强力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技改全覆盖、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业互联网全覆盖,努力把产业优势、科技优势、人才优势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依法”与“有法”相贯通。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依法”与“有法”相贯通,树牢“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的理念,推动改革与法治相互衔接、相得益彰。因此,宏观上坚持“依法有法办”,微观上坚持“有法依法办”。“依法”是前提,“有法”是结果,不能一讲“依法办”,就狭隘理解成“没法办”,“依法办”不等于“没法办”。要树牢“怎么行”思维,面对困难不说不行,只说怎么行,在“依法”的前提下,善用有解手段,创新优解路径,既要解决问题,又要不出问题,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有法”是思路,“依法”是途径,不能一讲“创新办”,就狭隘理解成“违法办”,“创新办”不等于“违法办”。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要把事干好,又要规范有序,确保内容、程序、行为“三个规范”。
“合力”与“效力”相贯通。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这就是改革合力和效力的问题。“合力”是“效力”的基础,“效力”是“合力”的体现,只有坚持“合力”与“效力”相贯通,既汇聚改革合力,又增强改革效力,才能推动改革效能正向叠加、充分释放。因此,在汇聚改革合力的同时,也要增强改革效力。改革没有局外人、旁观者,每个人既是改革的受益者,也是改革的参与者。必须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努力把一切改革力量集中起来,把一切创新智慧凝聚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形成全社会高度认同改革、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的强大合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列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让每一项改革举措都落地见效。树牢“组织为干部担当、上级为下级担当、让干部在一线义无反顾担当”的鲜明导向,运用好改革督察、改革评价、改革述职等措施,持续引导干部扛牢责任、履职到位、转变思维、把事干好,切实改出思维新境界、改出发展新高地、改出开放新格局、改出群众满意度、改出干部精气神。
(作者系山东省滨州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