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4-11-20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数据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数据主管部门、市委网信办(中心)、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气象局,赣江新区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数据局等17部委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数政策〔2023〕11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江西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数据局)

江西省委网信办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江西省医保局

江西省政务服务办

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江西省气象局

2024年9月10日

江西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等17部委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数政策〔2023〕11号)有关精神,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数据要素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以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为主线,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推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广泛激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西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6年,数据要素应用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打造5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产业生态,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20%,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协调发展,数据交易规模逐渐壮大。

二、重点任务

(一)数据要素×工业制造

促进制造业重点产业协同发展,聚焦“1269”行动计划中12个重点产业链,推进企业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链接,加强研发、生产、经营、运维等全流程的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加工和共享,引导企业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国家标准贯标,推进制造业重点产业全链数据融合,协同发展,打造现代化产业链。

分领域打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矩阵,打造“数字领航”“小灯塔”和“数智工厂”等数字化转型标杆,支持企业通过数据贯通,面向行业开放先进技术应用场景,构建透明的数字化供应链,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等应用,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数字化改造。

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西分中心,建设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业大脑”建设,实现工业资源集聚共享、工业数据集成开发利用,发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应用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该领域工作,下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二)数据要素×现代农业

围绕我省稻米、油料、果蔬、畜禽、水产、茶叶、中药材七大特色产业,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相关服务企业,融合利用遥感、气象、土壤、农事作业、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等数据,依托现代数字技术,加快打造以数据和模型为支撑的农业场景,实现精准种植、精准养殖等智慧农业作业方式。依托“江西省智慧农业”平台,推进“云上赣农”建设,推进产业链数据融通创新,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精准化管控和智能化发展。

加快完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持续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汇聚农产品产地、生产、质检等数据,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加快引入和培育涉农数据服务商,融合电商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物流企业等农产品销售数据,向农产品生产端、加工端、消费端反馈与融合应用,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产销对接、疫病防治、行情信息、金融服务等产业链信息服务,提升农产品供需匹配能力、农业数字化经营水平和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三)数据要素×商贸流通

培育以数据融合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多业态聚合、多场景覆盖为特征的新型消费,打造数字消费新场景,培育更多网络品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丰富的数字化应用场景,依托当地客流消费、人文环境等市场数据,打造精准推送和动态反馈的消费生态,办好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消费促进活动。加强网络零售数据监测,完善省产品线上销售数据库,推动数据赋能市县商贸流通转型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引导省内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城市商圈智慧化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场所。推进商贸数据融合应用,整合订单需求、物流、产能、供应链等各类数据资源,推进数据开发利用,加强与生产企业、产业集群对接,实现产业链资源优化、产销对接等,助力“赣鄱正品”特色品牌打造。

推动我省跨境电商综试区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做大做强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鼓励企业融合交易、物流、支付数据,支撑提升通关、物流、退税、金融、保险等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四)数据要素×交通运输

统筹行业数据资源,依托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平台,推动数据开放共享,促进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公共交通等多领域交通运输数据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为多式联运、数字监管、路网运行、道路运输等提供数据支撑,推进行业信息系统优化整合,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激励多方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和数据产品服务创新。

推动交通运输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智慧公路、智慧服务区、智慧港口、智慧船闸建设,促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打造综合交通“一张图”、行业运行监测“一张网”等专题应用场景,增强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动能,实现交通运输智能化和高效化。

推进北斗、人工智能和低空经济等在交通行业的创新应用,打通各类主体间数据壁垒,提升跨领域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科技厅、民航江西监管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五)数据要素×金融服务

以金融信用数据为基础,加快提升法人金融机构数据融合能力,充分利用消费、投资、服务等行业商业数据和工商、社保、环保、税务等公共数据,实现数据共享互用和高效流通,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利率定价、合规授信、服务效率提升等研发创新数字化、智能化的特色数字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信贷授信、风险预警和产品设计,推动商业银行在经营决策、风险管控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支撑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水平提升。发挥数据要素和金融科技的驱动作用,打造一批金融数字化转型标杆应用,推进数据要素资源更好实现惠民利企。

发挥江西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引导行业主管部门整合行业特色数据,搭建特色金融专区,推动金融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各类金融主体风险信息归集应用,迭代升级金融风险模型和监测预警功能,提升数据精准度和及时性。

支持企业征信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充分应用和规范治理各类数据要素,为各类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画像、决策解决方案等高质量征信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与数据服务商、科技公司开展合作,提升数字金融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江西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六)数据要素×科技创新

推进科学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制定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办法,编制清单,扩大范围,打造以数据和模型为支撑的应用场景,以高质量科学数据资源与知识服务助力前沿科技创新。

依托各类科学数据库与知识库,支持制造业领域数智融合技术攻关,助力我省围绕航空、先进制造与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及汽车等优势产业创新发展及有色金属、钢铁、石化、建材、纺织、船舶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数据驱动发现新规律,推进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

深入挖掘各类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和其他数据资源,通过细粒度知识抽取和多源知识融合,构建科学知识资源底座,建设高质量语料库和基础科学数据集,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缩短科技产品研发周期,提升科研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七)数据要素×文化旅游

培育文化创意新产品,推动文物、古籍、美术、戏曲剧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艺等文化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交易流通,支持文化创意、旅游、展览等各类经营主体加强数据开发利用,培育具有赣鄱文化特色的产品和品牌。

加强赣鄱文化资源普查力度,贯通各类文化数据平台,打造江西文化资源数据库,鼓励依托市场化机制开发具备学习理解江西特色文化数据内在规律和特征的文化大模型。

加强文物数字化保护,完善文物资源基础数据库,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等级博物馆(院)、纪念馆等为对象,以馆藏一级文物为重点,推动相关文物高清数据采集和展示利用,实现文物保护修复、监测预警、精准管理、应急处置、阐释传播等数字化。

升级“云游江西”数字文旅公共服务,支持旅游经营主体利用气象、交通等数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构建客群画像、城市画像等,优化旅游配套服务、一站式出行服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八)数据要素×医疗健康

推动医疗卫生领域数据上云,加快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与其他相关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探索推进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互通共享。支持医疗机构基于信用数据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就医。

加强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推广运用,面向基层医生提供人工智能全科辅助诊疗、治疗方案推荐及合理用药等服务。打造药物数据资源库和高质量数据集,稳步推进药物相关数据开放共享。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加强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服务全流程的多元数据融合应用,支撑开展中医药疗效、药物相互作用、适应症、安全性等系统分析,支持盱江医学、“樟帮”“建昌帮”等传承创新,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探索推进医保与涉及医保事项的商保数据融合应用,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定点机构范围,简化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程序。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合规利用相关数据发展标准化、普惠型医疗保险产品,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医保局、江西金融监管局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九)数据要素×应急管理

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推动企业生产数据与政府监管部门互联互通,综合运用电力、通信、遥感、消防等数据,强化各类事故隐患综合分析,探索建立监测全面、研判精准、支撑有力的应急数据监测分析模型,针对告警建立常态反馈机制并对监测分析模型不断优化,实现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在线监测、风险研判和自动预警。

提升自然灾害监测评估能力,利用铁塔、电力、气象等公共数据与水旱、地灾、森林火灾、地震以及多灾种、灾害链等灾害风险数据开展智能分析,构建自然灾害监测评估模型,有效支撑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等工作。

提升应急协调共享能力,推动灾害事故、物资装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等数据跨区域共享共用,提高监管执法和救援处置协同联动效率。〔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十)数据要素×气象服务

降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支持气象数据与相关行业领域数据融合应用,实现集气候变化、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转移的智能决策新模式,提升面向不同场景分灾种、分流域、分行业的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水平,从源头防范和减轻极端天气影响。

创新气象产品与服务,强化气象数据在农业、交通、旅游、金融等行业应用,开发特色农业气象指标指数、低空、路(航)气象风险预警、气象景观预报、“天气指数+保险”“天气指数+衍生品”等产品,为各行业提供气象支撑。

支持新能源企业降本增效,支持风能、太阳能企业融合应用气象数据,建立风机覆冰、风载荷、电线覆冰舞动、风压等气象灾害风险阈值模型,优化能源设施选址布局、设备运维、能源调度等。〔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江西金融监管局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十一)数据要素×城市治理

优化城市管理方式,推动城市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多维度数据融通,加快实现各部门、各区域、各行业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共享,构建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数字综合应用体系,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策略制定实现精细化、智能化。

持续强化城市网络空间治理能力,依托城市公共和政务数据库,加快构建省市县联动的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的城市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体系,开展网络空间状态监测、评估及预警,提升网络舆情和安全风险的感知、预警和处置能力。

深化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生态保护、医疗健康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深入推进就业、社保、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殡葬、托育、扶幼等服务的“掌上办”“网上办”“就近办”,拓展提升“赣服通”“赣政通”功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残联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十二)数据要素×绿色低碳

依托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应用数字化技术,集聚环境监测、监管、执法等各类环境数据,构建纵向一体、横向协同的生态环境智能监测和感知体系,提供环境监测、监管监控、应急管理等功能,强化跨部门协作与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能源和碳排放、生态产品信息等数据在生态云平台汇聚共享并拓展应用场景,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提供智能化决策和监管治理支撑。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制造与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动能源企业与高耗能企业打通订单、排产、用电等数据,支持能耗预测、多能互补、梯度定价等应用。

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打通关键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物料、辅料等碳排放数据以及行业碳足迹数据,开展产品碳足迹测算与评价,服务行业、企业、生产过程节能降碳,推动碳排放数据和电力数据融合应用。提升废弃资源利用效率,汇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利用、处置各环节数据,促进产废、运输、资源化利用高效衔接,提升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十三)数据要素×教育教学

实施教育数字化行动,加快完善江西智慧教育平台,积极推进各类教育数据共享,促进数据开发利用,提升智慧教育助学、助教、助研、助管、助评能力,支撑教育决策和管理。依托网络教学数字化资源,探索开展基于网络智能环境的课堂教学,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提升教育数字化水平。

完善教育数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标准体系,持续开展教育数据治理工作。加快建设教育数据中台,促进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数据动态汇聚和有效流转。

汇聚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学校办学、教育科研等数据资源,围绕改善教学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提供决策依据等,建设通用数据分析算法与模型库,提升教育数据支撑监测评估、预测预警、科学决策的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十四)数据要素×现代水利

运用卫星遥感、倾斜摄影、实景三维等技术,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打造“天空地水工”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建立水利模型库、学习算法库、知识图谱库,为流域防洪、水资源调配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提供支撑保障。

推动各类水利数据汇聚融合和创新应用,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预测预报、分析评价,加大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高效运转、精准调度。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低空无人机等获取重点流域高清影像数据,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加强数据分析,提升防汛抗旱和河湖治理效率。〔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十五)数据要素×乡村治理

推进乡村数据资源整合,加快推动数据汇聚和共享,构建覆盖全乡村、统筹利用的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实现数据资源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支撑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加强农业、农村人口、房屋、土地资源等乡村资源普查,构建乡村资源数据集,强化数据分析利用,支撑提升社会治理、矛盾纠纷调解、重点人群管控和帮扶、人居环境监管等乡村治理水平。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构建全方位乡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借助人工智能技术研发识别秸秆燃烧火点、黑臭水体等应用模型,提升监测精准度。〔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三、强化保障支撑  

(十六)强化数据供给

加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扩大公共数据资源共享范围,健全公共数据授权开放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管理办法,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引导企业开放数据,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支持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数据采集、管理等相关标准研制,不断完善数据标准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设区市相关部门〕

(十七)推动数据流通

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和应用。推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据汇集治理、确权登记、合规检测、流通交易、安全管理等功能,增强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数据利用可信、可控、可计量能力。培育数据流通服务主体,鼓励设区市建设数据特色园区,推动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协同发展,提高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鼓励国内外企业及组织依法开展数据跨境流动业务合作,健全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西金融监管局等配合;设区市相关部门〕

(十八)确保数据安全

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夯实数据安全支撑,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厘清各方权责边界,制定省市两级各部门及相关行业和领域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丰富数据安全产品供给,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企业等开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精细化、专业型数据安全产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培育数据安全服务,鼓励数据安全企业开展基于云端的安全服务,有效提升数据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设区市相关部门〕

(十九)强化人才支撑

加大数据要素相关领军团队培育和引进力度。加快推动数据要素类职称评定,吸引和培育更多数据人才。鼓励各级政府加强数据要素相关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数据素养。鼓励高校、中职院校申报设置数据相关学科专业。支持开展校企合作,通过联合办学、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形式,培养数据要素领域各类创新型、应用型、融合型人才。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提升数字治理能力。〔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设区市相关部门〕

(二十)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加快推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及遥感、北斗等先进技术在智能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金融服务、医疗健康、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应急救援、城市治理、教育教学等行业领域的创新应用,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新场景,赋能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探索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数据流通领域的创新应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医保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设区市相关部门〕

四、强化组织实施

发挥省数字经济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数据要素×”推进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本行业数据要素需求,细化落实行动举措;设区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有力有序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各类中央资金,用好省级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数据要素充分赋能。开展“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评选,举办“数据要素×”大赛江西分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强化对数据产业规模监测评估,统筹研究相关指标纳入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监测评价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设区市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