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八大措施确保电子银行业务安全可靠
来源:金融时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记者周萃记者日前从中国工商银行获悉,该行已经为认真贯彻落实《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周密的准备。工商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行将在认真贯彻落实这一办法的基础上,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环境和运行方式变化,对原有风险管理制度、规则和程序进行必要和适当的修正,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确保该行电子银行业务的安全性和风险可控性。


  据介绍,为规范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强化电子银行风险监管,银监会最近颁布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并将于2006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继《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之后,我国又一部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的重要规章。工商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电子银行概念和范围,规范了业务开办条件与审批手续,强化了电子银行风险管理要求,提高了监管效能,为促进电子银行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监管环境。


  工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首先是按照办法对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的具体规定,采取审慎的风险管理措施,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性,加强制度和系统的建设与检查,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纳入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中;其次是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运营特点,建立健全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电子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三是强化对电子银行业务所面临的战略风险、信誉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管理,并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完善授权机制建设,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切实提高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能力;第四是以可靠的信息技术提高系统设计开发水平和相关设施保障能力,在物理控制和软件控制两个方面建立对非法进入和假冒电子银行活动的甄别、处理和报告机制;第五是保证电子交易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第六是保证所有的电子银行交易都有清晰的跟踪记录,并且采用适当的技术和措施按照法定的期限保存这些数据;第七是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真实身份,明确客户的权利义务;第八,中国工商银行还将按照《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聘请具有相当资质的外部专业化机构对电子银行实施安全评估,进一步确保电子银行运行的安全性和风险可控性。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作为国内首家获批可以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经过六年的发展,目前工商银行已经搭建起由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银行四大渠道支撑的电子银行服务体系,树立了以"金融e通道"为主品牌,"金融@家"、"工行财e通"、"95588"为子品牌的电子银行品牌体系,并先后推出适合企业、个人客户金融服务需求的20多类、200多项产品功能,形成集资金管理、收费缴费、金融理财、电子商务和营销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同时,工商银行始终坚持创新发展和科技领先战略,通过成功实施"网站整合工程"与"一体化电话银行工程",实现了网上银行与电话银行产品统一研发、运营和推广,集约化经营水平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截至2005年底,网上银行企业、个人客户数量分别达到32万户、1485万户,电话银行企业、个人客户数量分别达到76万户、1870万户,全年电子银行业务笔数达36.5亿笔,占同期全行业务量的26%,实现交易额46.7万亿元,保持了国内同业的领先地位。